“閨蜜”殺熟!騙財19萬

塑料閨蜜知曉你的心事

瞭解你生活

也會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獲取你的信任

騙取你的錢財

今天我給大家送上的案例,就是講述一個被自己閨蜜坑騙的故事。

“閨蜜”殺熟!騙財19萬|案例

劉某與王某是大學同學,畢業以後兩人一直保持著聯繫。經常通過微信談天說地,關係非常融洽。

2018年9月,在一次的視頻聊天中,王某發現劉某瘦了,便尋方問藥。而劉某則說自己是吃“泰國減肥藥DC”得以變瘦,並向王某介紹了這個藥的費用以及功效。



“閨蜜”殺熟!騙財19萬|案例

於是就產生了下面的談話

王某:你最近好像瘦了呀?

劉某:是啊,我最近一直在吃“泰國減肥藥DC”,所以瘦了。

王某:真的嗎?這個藥怎麼賣的?

劉某:藥是從國外代購的,效果很不錯,但是價錢也比較貴

2018年10月,王某聯繫劉某稱自己也想嘗試這款減肥藥,並通過將錢轉給劉某的方式,讓其代買減肥藥。

王某:我也想嘗試嘗試這款藥,你能幫我買到嗎?

劉某:可以呀,你把錢給我,我來幫你聯繫賣家。

王某:

一個療程多少錢?

劉某:2550元,你把錢給我,我來幫你買。

王某:好。

劉某:對了,因為藥是從泰國購買的,你還得另付700元快遞費。

劉某:過了幾天,劉某開始“展現真正的技術了”!

劉某:你都付了700元快遞費了,不如再加1000另買一個療程鞏固。

王某:也行,鞏固鞏固效果還是有必要的。


幾個月後......

劉某:不好意思啊,妹妹,因為加了一個療程,那邊代購說還得再付600塊錢的快遞費。

王某:好吧,錢等下轉給你。

第一階段結束......

一週後

劉某:太背了,藥在南京海關被扣了,得付1800元託人把藥取出來,寄到香港再寄回泰國。

王某:還有這樣的?那我......我不要了。

都已經付了這麼多錢了,不要可惜了。

劉某:經過一番唇舌之勞......

王某:好吧,那我把錢給你。


4天后

劉某: 妹妹,藥已經從南京海關那邊拿出來了。

王某:真的嗎?那太好了!

劉某:但是藥寄到香港,再寄回泰國還需要支付快遞費,一共2500元。

王某:還要這麼麻煩,還得花錢?

劉某:沒辦法啊,被查扣了,得重新寄回泰國。

王某:哎......好吧好吧。

第二階段結束......(真是說什麼信什麼呀!)

王某覺得劉某一直問自己要錢,心生懷疑,便問劉某要泰國代購的微信,劉某便把“代購”張某的微信推給了王某。王某終於覺得不對勁了。(我都替她著急)隨後,王某便與張某取得了聯繫。誰知這個“代購”依然是劉某本人!


王某:你好,藥什麼時候能寄到我手裡?能不能不要出么蛾子了!

張某:藥在運輸過程中碎掉了,你得重新買。

王某:啊???

隨後,“代購”張某又以重新購買、加購療程、出境費、快遞費等理由,讓王某一共支付了數萬元。

錢已經花了很多,但是藥依然沒有寄到王某的手中,王某便不再聯繫“代購”張某。

第四階段結束......

劉某:你怎麼不理張了?她跟我說,快遞站要告你,怎麼了?

王某:她說我欠快遞站管理費,我讓她去告好了。

劉某:哪個快遞站?

王某:就是XX小區那邊的快遞站。

劉某:那個快遞站離我家很近呀,我來幫你解決。

隨後,王某分五次轉賬一共給劉某1萬多元,支付了劉某口中聲稱的快遞站所要的關於“拿藥費”“照燈費”“寫單子費”“加班費”等費用,用以解決快遞站要告她事宜。

終於王某拿到了部分減肥藥,但劉某找到王某,說上次快遞站的費用並沒有支付清,還需要支付一筆費用,王某在劉某的勸說下,支付了此筆費用,並最終拿到了全部的減肥藥。

以為到這裡就要結束了?那你可能跟我一樣天真!

拿到藥以後,劉某告訴王某跟快遞站解決事情時寫的一張單子丟了,讓快遞站重新寫需要付錢,並且“照燈費”沒有付清,不解決的話快遞站還是會告她,再一次讓王某支付了“寫單子錢”“快遞服務費”“加班費”“照燈費”數萬元。

終於可以安安心心吃藥減肥......

為購得減肥藥,王某足足花費了數十萬餘元,本想著減肥能有奇效,可誰知沒吃幾片,便覺得口乾舌燥,渾身不適。

至此,王某覺得自己上當受騙,便向公安機關報案。本以為騙子遠在天邊,沒想到騙子竟是大學同學劉某。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使用虛構的代購身份詐騙私人財物,數額達18萬餘元,遠超詐騙數額巨大的標準,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但其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並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找私人代購,需要提防熟人“殺熟”,謹防詐騙陷阱。同時,網絡是虛擬的,不要輕信網絡上的陌生人,網絡環境魚龍混雜,虛幻的面紗下說不定就隱藏著各路牛鬼蛇神,稍有不慎就落得人財兩空。

案件來源 :新吳法院刑事審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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