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市人大、政協、政法系統參加旁聽
湖南法院網訊 2019年11月18日至21日,耒陽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楊秀河等59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搶劫、非法拘禁、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
公訴機關耒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11月以來,以被告人楊秀河、趙桂林、熊峰為首,鍾海、曹月、楊昌齊等13名骨幹成員,章政、苟濤、陳思奇等40餘名成員組成的暴力傳銷惡勢力犯罪集團,在耒陽市設立8個窩點,以“天津天獅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義,按照銷售虛構產品的方式開展傳銷活動。
該組織分工明確,組織嚴密,要求參加者購買產品獲得加入資格,並依據購買產品及發展人員數量自上而下分為高級經理、業務經理、業務主任、業務代表、業務員五個等級。通過“洗腦”對組織成員進行精神控制,通過非法拘禁等手段對組織成員進行人身限制。該組織讓成員以談戀愛、找工作等名義將被害人誘騙至非法傳銷窩點,在窩點內對其實施毆打、恐嚇、威脅、非法拘禁、搶劫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各被告人為發展下線、從事傳銷活動,採取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等惡劣手段,以達到聚斂錢財的非法目的,且為共同實施犯罪組成了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搶劫、非法拘禁、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罪。多名被告身犯數罪,應數罪併罰。
法庭針對該案的事實和證據,組織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及辯論,充分保證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
因該案被告人數眾多,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及被告人親屬等100餘人參加旁聽。
閱讀更多 湖南高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