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卖”铲车,涉嫌诈骗被判刑


朋友圈里“卖”铲车,涉嫌诈骗被判刑

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依法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5年7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6.9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频发配有二手装载机图片、视频、文字的信息,虚构自己为“买卖二手装载机中介”身份,同时活跃在多个微信群中骗取信任。2016年底至2018年间,被告人贺某以帮助被害人购买二手装载机为由,先后诈骗被害人邢某等5人共计16.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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