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法從2012年10月生效至今,已經過了將近8個年頭了,新的汽車三包法也即將和大夥兒見面,在新版汽車三包政策中,新政策或將引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條款,對於拒不履行三包規定行為的處罰額度由原來的最高3萬元提升至最高50萬元。同時要求汽車主機廠支持和配合汽車經銷商實施工作,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從微觀來看,對汽車經銷商的處罰力度也擴大了十幾倍,政策調整能夠全面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作為消費者兼車主的我們,懂得使用國家的法律來進行維權,可謂是事半功倍。
阿特茲燃油泵故障導致行駛中熄火
“買車三個月正常行駛中突然熄火,經檢查燃油泵問題,具體燃油泵為什麼出現問題,售後至今未向車主反饋,催促廠家都是說技術部門在分析。與4s店協商後,通過更換燃油泵後可正常行駛。但是10月中下旬又出現故障燈(發動機等),經過兩次修理,昨天又出現故障燈。買車不到半年時間,問題不斷,多次開回4s店。”車主王女士反映道。在2019年11月汽車投訴網收到了關於《馬自達-阿特茲 買車四個月問題不斷》的投訴,車主在2019年6月購入2018款 2.0L 藍天豪華版的阿特茲,在新車正常行駛三個月左右,突然自行熄火,檢修後發現是燃油泵出現了問題,隨後進行更換燃油泵操作,但是售後人員卻沒有解釋為何燃油泵出現故障。在斷斷續續使用了將近一個月後,再次發生故障進行了兩次維修,在11月18號結果再次出現故障燈,此時,王女士已經按耐不住內心的煩惱,要求廠家退換車。
按照國家三包法的法規,如果同一產品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要求換車。按車主王女士所描述般,出現的問題次數目前已經累積超過3次,如果後續車輛使用過程中還再出現類似的問題,可以主動向廠家提出退換車申請。但是,鑑於目前案例中的車輛維修次數還沒有超過5次,所以建議王女士還是暫時“按兵不動”,以法律行事。
回到車輛出現故障的本質問題,燃油泵故障是新車中最為少見發生的故障,燃油泵作用是把燃油從燃油箱中吸出、加壓後輸送到供油管中,和燃油壓力調節器配合建立一定的燃油壓力。當燃油壓力不足時,就會導致發動機無力甚至熄火,也就是王女士所遇到的情況。不過,在燃油泵正常工作情況中,原理簡單隻依靠泵活塞運動進吸放燃油,所以通常一個燃油泵使用壽命高達3年,按照車主王女士的情況,有可能是燃油泵供應商批次問題所導致。
燃油泵故障之前已有召回
原來一汽馬自達不只是一次出現燃油零件故障導致召回的事件,就在2013年9月2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馬自達6汽車,共計129642輛都因為燃油零件問題進行召回。召回的原因是:26萬餘輛奔騰和馬自達的部分車型的燃油零件存在隱患,在使用的過程中可能可能發生燃油泵碳刷與換向器的異常磨損,當磨損到一定程度會產生泵油中斷,導致車輛行駛中熄火,存在安全隱患。
所以,萬女士遇到的燃油泵問題很大可能不單止她一家,就在汽車投訴網中搜索就可以發現關於阿特茲燃油泵問題的案例就高達3起,甚至有部分車主反映接收到一汽馬自達的售後服務電話,請求召回,免費為車輛進行更換燃油泵。
汽車投訴網重視案件發展
汽車投訴網專員接收到投訴案例後,第一時間與車主王女士進行核實情況,隨後納入了“一追到底”的專欄,並且將投訴案例反映到一汽馬自達廠家。於11月28號專員再次聯繫王女士,稱反映發表投訴之後,4S店聯繫過,但對於車輛問題依舊無法解決,車主希望退車。為了跟進投訴維權經過,專員分別在12月12號與20號與車主取得聯繫,其反映車輛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專員再次向廠家反映車主的訴求後,於12月26號車主反映稱再次更換了燃油泵,需使用一段時間後觀察車輛狀況如何再下決定。汽車投訴網表示將會繼續關注此案件的發展,力求讓車主得到心理預期滿意的訴求。
寫在最後
在現有三包規定中,有效期內且因產品質量問題維修時間累計超過35日,或同一產品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要求換車。而在新版三包規定中,這兩個數字分別縮減為了30天和4次,向著消費者更有利的方向進行了調整。相信作為消費者的王女士在未來將會有更加大的機會進行免費退換車操作;而在本案例中的一汽馬自達品牌確實擁有日資品牌的責任感,同時也相信,如果在今後車主王女士符合退換車輛的條件時,一汽馬自達及其經銷商會全力配合退換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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