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阅2019】涉黑涉恶要案背后,看山东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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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阅2019】涉黑涉恶要案背后,看山东检察智慧

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公开宣判现场


2019年12月26日,由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肥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当张宸、赵文菊母子二人将私欲、暴戾伸向无辜百姓时,当参与黑社会人员与社区人员是非不分、惟命是从时,该组织已经走上了一条与人民为敌,与时代背离的犯罪之路……


今日,让我们再次回顾曾轰动全城的涉黑要案,见证山东检察机关如何将黑恶势力绳之以法,及其背后的山东检察智慧!


黑恶势力猖獗一时


【检阅2019】涉黑涉恶要案背后,看山东检察智慧

社区巡逻队要排班给张宸家“站岗”,看见他必须立正喊“书记”


张宸和赵文菊这对“劳模”母子的名字,对于山东省新泰市的老百姓们来说并不陌生,不到40岁的张宸,凭借着所谓的荣誉称号煊赫一时。


但这些光鲜的伪装,仍不能遮盖他所犯下的罪行以及对百姓带来的恐慌和惊吓。


1998年,张宸多次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入狱。而此时,"张宸之母"已不仅仅是一个身份标志,而是其母赵文菊纠集、指挥家族成员和社区人员实施违法行为的“令牌”,张宸在新泰市当地逐步形成“打死人不用坐牢”“进看守所打人也没事”等恶名。


2010年6月,前科累累的张宸接替父亲进入新泰市青云社区担任居委会主任助理兼拆迁办主任,并通过种种手段,于2012年升为社区党委书记,在经过“华府新天地”纠纷后,“青云社区”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域名称,而成为一种非法影响的象征。


至此,以张宸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形成。


经查明,自2012年5月以来,以被告人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或其他手段攫取经济利益,积累了强大的经济实力,用所获经济利益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福利、购买犯罪工具,以提升组织犯罪能力和增强组织威慑力,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庇护,维系组织生存发展,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局面。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利在青云社区、青龙路市场、胡家沟村等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99起,长期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4人轻伤、18人轻微伤,致使在青云社区、胡家沟村等区域生活的群众以及在青龙路市场从事经营的群众合法利益受损后,不敢通过正常途径举报、控告;对在青云社区辖区内承建工程的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敲诈勒索,依托组织控制的新城建筑公司并借助组织影响力,排挤竞争对手、串通投标,获取多个工程项目,对青云社区辖区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工程承建形成垄断控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上述手段,称霸一方,在青云社区、胡家沟村及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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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由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肥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宸、赵文菊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二十年有期徒刑,均被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35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数额的罚金,其中九名骨干成员均被剥夺政治权利三至四年不等。


这场被称之为“隐藏深、势力大并带有政治光环的大要案”终于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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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案背后见智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最高检和省委工作要求,围绕三年为期工作目标,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为抓手,狠抓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提升办案质效,紧盯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多措并举“打财断血”,紧盯深挖彻查“打伞破网”、分阶段、分领域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始终保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


全省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649件1456人,提起公诉628件4402人,改变定性36件,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黑恶犯罪案件182件1006人,占提起公诉涉黑恶犯罪案件的28.9%,位居全国前列。2019年,省检察院继续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以泰安张宸、赵文菊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为例,自2019年10月8日,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到2019年12月26日,案件在肥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仅仅用了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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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复杂的涉黑涉恶案能在较短时间内真相大白,其中有何诀窍?


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确定了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它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目的。


泰安张宸、赵文菊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就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的典型代表之一。


在办理该案中,涉黑案件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均可主导并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作用,提前介入侦查,审查证据与引导取证并行,按要求、分阶段、有针对地提出可行性引导意见,夯实证据体系,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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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发力,锦上添花


扫黑除恶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结合,摩擦出不一样的火花。


2019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一年。


山东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始终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提升政治站位,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投入专项斗争。


省检察院先后成立了以陈勇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动,并采取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专项推进会等方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双落实”“双提升”。


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扛牢政治责任,将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重大任务,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带头办理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始终保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


2019年11月13日,省检察院牵头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会签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里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制度合力,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


过去一年,山东检察机关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5162件65648人,12月适用率已达80%以上,其中涉黑涉恶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82件1006人,服判息诉率近90%,充分释放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参与社会治理、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效应。

【检阅2019】涉黑涉恶要案背后,看山东检察智慧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为持续打好“山东战役”,山东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最高检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着力在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上下功夫见成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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