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分钱吗?

Blood_puppet


本人参与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多年,在宅地基问题方面有较多经验!

不是本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分钱吗?

可以分钱,但只是针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进行赔偿,而不会有宅基地的拆迁补偿。

一、目前农村拆迁都有哪些补偿方式

当前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有三种,一是最常见的货币补偿,在走完审批手续,签完拆迁合同后,拆迁部门会按月发放相应的赔偿金,这种补偿方式和房屋的折旧、占地面积、以及家庭人口有直接的关系;二是等价置换,也就是说被拆迁的农户可以在政府部门统一划定的区域内选择分配的商品房;三是给被拆迁的农户重新划拨一块宅基地,同时在给一部分的现金补偿。

二、宅基地的使用权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

首先,在《土地管理法》和《宪法》中都有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组织成员可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在私下里买卖、转让宅基地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买他的房子,但是房子下的宅基地不一定就是你的了。所以说在房屋拆迁的时候,你只能拿到房屋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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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那点事儿


应该是可以的,拆迁分房子和补偿款是根据房屋所有人来补偿的,如果说你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话那么你是得不到拆迁补偿的,因为你不是房主,明白么?

以前有个在外打零工的,闲着没事儿跟我聊天,说以前八几年的时候在郑州郊区卖了一套小院子,九几年的时候翻盖了一下,建了五层,后来城区扩大,这小院变成市中心了,这下好了,成好地方了,后来城中村拆迁,一下子补偿了不少,这不是在家闲着没事儿做,出来做个零工😂

所以,你买到房子后啊,首先得过户,把房子过到你名下,以后有什么事儿也能说的清楚,有凭有据嘛,是不是。





我是刘同学


不是本村人,购买了农村的房屋,遇到拆迁时,能不能分到钱呢?

对于这个问题,晏子想说,你不是本村人,在那里买栋房子居住,就想在农村拆迁时分钱?这个想法天真了一点。不过,这种情况下,你虽然不能分钱,但如果你买的房屋被迁,还是能拿到房屋的拆迁补助的。

农村拆迁补助,一般地是指针对房屋的,一般不存在分钱问题。耕地被征用要获取征地补助,征用单位针对土地上的青苗和土地承载人口进行青苗补助和安置补助,会根据农村人口分钱。而房屋拆迁是涉及到具体村民的,拆了谁家的房子,就给谁家补助,这不存在分钱的问题,是直接针对性的补助。

对于房子的拆迁补偿,也分为两部分,一是房子补偿,二是宅基地补偿。针对房子的补偿,虽然不是本村人到农村购买房屋不受法律保护,但只要买卖双方承认,并具有买卖协议,这份补偿还是会补给房子的买受人的。

但是,对于宅基地的补偿,就不能补给房子的买受人了。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而使用权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享有,所以国家才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可以随便买卖。对于农村合法的房屋买卖,宅基地实行地随房走的政策,也就是本村村民确实达不到一户一宅条件的可以经过村委会同意购买本村多出一户一宅规定的村民房屋。而外村人和城市人到这里购买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法办理过户的。那么,遇到农村房屋被拆迁,虽然你购买了房屋,但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你就无法获取针对宅基地的补偿。所以,你只可以得到针对房屋的补偿,不存在和村民那样享受安置补偿的问题。还有,农村拆迁不同于城市拆迁,随着国家政策完善,农村拆迁一般是进行重新安置,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就是根据你现有房屋的情况,重新给你安置住房。这种情况下,不是本村人到农村购买的房屋就不存在安置问题,买卖合同无效,你可以退回房屋要回房款,也可以自行拆除你的房子获取建筑材料,那样就不合适了。

综上,不是本村人,到农村去购买房屋,做为投资是没有账可算的,但如果买来居住,不考虑过户问题,现在是没人干涉的,虽然国家政策不城市人到农村购买房屋,但只限在不给予办理过户,目前还没有进行清理的。不遇到拆迁,还是可以居住的。但遇到拆迁,权益就无法维护了。


齐东晏子


根据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非本村居民和城市户口的人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即使购买了也无法办理过户。可能有的人说我买农村的住房只是为了方便居住,所以过不过户无所谓,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一些人在签订协议之后,就购买了农村住房。



针对这部分人在遇到拆迁时,能不能获得赔偿款,真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说,在拆迁时赔偿款只是赔付给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的人,因此如果说你购买了农村房产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那么你就会获得和其他村民一样多的赔偿款。

但是由于非本村居民,所以在购买住房时无法实现过户,在拆迁的过程当中,遇到了特别多这种情况,无法过户,那么赔偿款就将赔付给原房产所有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的房主。如果遇到讲理的人还好,他们承认房屋已经卖给了现房主,那赔付所得的钱一分不少都是你的。



可是在实际生活过程中没有那么多深明大义的人,往往在农村一套房子能赔付个百八十万,有的可能甚至更多。由于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没有过户,那么在法律上来说,原户主还是房产的所有人,他们可以获得全部赔偿款,就算真的一分钱不给你,你也没有话说。

这几年在拆迁过程当中遇到过很多次这样的例子。一般的解决方案就是调解,原户主在拿到赔偿款之后支付一部分钱给现户主,比如说现户主是用5万块钱买的农房,一般能拿出10万或者最多20万来给现户主。



所以说想到农村买房的人一定要注意,首先要明确是否能办理房产过户,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改成自己,如果无法办理过户,那么将来早晚是要吃亏的,到那时说什么都晚了。


一品小十六


不是本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分钱吗?

这个问题要是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 在没有出台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和城市人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房屋的政策之前,城市人到农村买卖房屋,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买卖双方只需签订一个一式两份的买卖协议,由中间人或是村委签上字,证明卖屋归买受人所有,各持一份,即算买卖行为完成,即便不过户,有约契,便视为合理合法,你要是在政策变化之前遇有征迁的时候,所有补偿都该归你买受人所有。

但是,随着新政策的出台,即便你是在新政策出台之前来农村购买的房屋,但政策出台之后遇有征迁,按照现在的政策,城市户口和非本村村民不能进行房屋买卖,城市人或非本村村民来农村买的房屋,是无法进行确权过不了户的。在没有遇到拆迁时,买受人居住没人管。但是,一旦遇有拆迁,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买受人在这方面是得不到利益的,拆迁费会归房产证的持有者所有。即便双方买卖房屋时鉴定了买卖契约,走上法庭,这份协议在法律上也会被判定为无效合同。如遇上的是新农村改造拆迁,那么拆迁房屋安置则也是按照房产证上的产权,进行新房安置配备。



近几年在新农村改造征迁或拆迁过程当中,像题主这样类似的情况很多,在拆迁补偿安置上出现过很多纠纷。一般的解决方案就是调解,原户主退回买受人当初买房买资金,在有良心的前提下并相应的给予一点安慰费。



所以说,不是本村人,到农村来购买房屋,要是为了看好现在农村正在实施新农的改造政策,在遇新农村改造时,房屋征迁或拆迁中得到利益补偿来做为投资是没有账可算的,一旦遇到拆迁,权益就无法受到保护。


农嫂话农事


按照目前《土地管理法》规定,双方的关于买宅基地或买房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当然,虽然合同无效,但并不意味着买方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要根据双方对于合同订立的过错来认定双方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出卖人因房屋涨价、拆迁补偿等原因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或拆迁补偿款的,可以考虑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扩大信赖利益范围,合理确定过错大小,避免出现利益严重失衡的情况

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4)房民初字第01593号判决为例,法院认定合同出卖人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将宅基地进行买卖,对于合同无效负有主要责任,最终仅被判得70余万的拆迁补偿款中的30万元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款

同样,对于你来说,虽然合同无效,但相应的拆迁补偿款还是可以予以主张。


叶律师


这是有可能分的,主要看你怎么去操作。

因为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除了同个集体以外是不能交易的。你交易过去也没用,因为你不能凭着交易合同或者交易协议去变更土地使用者,那么你就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土地使用证你就办不了房产证,那么你花钱买的房子,名义上还是属于你的卖家。

但是你可以拿着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协议去找卖家协商,以他的名义拆迁,把所获得的钱给你。但是如果赔偿不全是钱,是地加钱的话,那么赔偿所得的新宅基地还是不是你的,你只能拿到部分钱。这个就看你们自己协商的怎么样了。这当然要建立在对方愿意的情况下。我们的村以前就发生同样的事情,后来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了。

如果对方不愿意的话,那只能上诉了,法院承认你们的交易的话,那么赔偿金你也只能会获得一部分,因为地还是他的。如果法院判定你们交易无效的话,你只能拿回当时买房子的钱,可能还会有点利息。所以买房的话,没办法办证时最好别买,一旦有事情,处理不好的话,会吃大亏的。


嘉佑tx


不是本村的人,但是在村子里面买了宅基地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够分到钱吗?

其实这个说法是有误的,很多人以为自己以前不是农村里面的,但是在农村里面购买了房子,购买了宅基地,但是在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够分到钱。

这个确实是一个错误的想法,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给大家分析分析一下能不能购买宅基地分到钱呢?

是否有齐全的证件?

对于现在拆迁的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是看你的宅基地和房产证,对于两者证件齐全的时候,相对应的补贴和赌场以及对于拆迁的安排都是根据这个证件来判断的。

假如在这个证件齐全的情况下,那么我们可以拆迁,遇上拆迁的时候,你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金的。

当然其他的情况就另说,但是拆迁补偿以及宅基地征用的情况是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金,也许补偿金不会有,农村里面的,本地人的补偿高。

没有相对应的拆迁安置。

在我们这边也出现过同样的情况,不是农村里面的人,但是他在农村里面却拥有这个宅基地和房子,这种情况遇上拆迁的时候,对于房子的赔偿以及宅基地的补偿都是有的。

这些补偿都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补偿,但是却没有拆迁的安置。对于农村里面有这个拆迁房的安置的,所以对于农村里面,如果你不是农村户口,他就不给分配这个安置房。

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这边就是这样的实际做法。不是农村里面,但是在农村里面有宅基地和房子,这个时候是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补偿,但是对于安置房就不再分配了。

每个地方的做法不一样。

对于这个情况来看每个地方的做法不一样,有的人专门在农村里面购买这些土地来玩转农村里面的土地,并且一年才能够赚到许多钱。

但是有的人呢,在农村里面购买个宅基地,却不能盖房子,却不能够合法的拥有农村里面的土地。

所以这个问题来看。就得看每个地方的情况和政策不一样的时候,它出现的问题都是不一样的,以及关系不一样的时候所获得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基于这个问题来看,我觉得综合各个方面来看,都有不一样的后果。


农人莫小道


不是本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分钱吗?

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转让是一体的,转让了房屋同时会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外村人购买本村村民的房屋,这个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拆迁的时候,房屋受买人还是能够获得一些补偿的。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由于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全体村民共有的土地资源,在拆迁以后补偿也是专属于村集体的,这部分补偿不是本村村民就没有办法获得;二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外村人购买了本村村民的房屋,这个购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农户私自签订转让协议的,外村人在非法获得房屋以后,可能进行了装修、翻建等,这部分补偿外村人是可以获得的。



按照农村宅基地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住房是不能向本村集体以外的人转让出售的,如果把宅基地转让给本村以外的人员,这是无效合同。由于房子涨价、拆迁等原因,原来农村把房子卖了的人,往往会以合同无效为由,又跑回来要拆迁补偿,而买房的一方就会吃亏,这样的例子非常多。虽然这种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从法院判决这类纠纷的案例来看,还是会合理考虑双方过错,平衡双方利益,由其是对买房人,还是会判决获得一部分补偿。


总之,人无信不立,既然卖出了自己的房屋,肯定是按照当时的市价为标准的,不能看到现在房子涨价了,要拆迁补偿了,就跑回来说这是无效的合同,这也违反了诚信原则,即使最后能获得一部分补偿,也是不太光彩的。


甘肃清水大小事


肯定不能!因为你不是本村人,你的购买宅基地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宅基地”,至少要明白以下七点:

1、宅基地不是法律上的财产权,只是一种使用权,财产权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不能买卖,可以流转。但是流转的范围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2、宅基地没有继承权。

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可能很多人就会质疑了,我家的宅基地不是祖祖辈辈一直在继承吗?其实我们一定要搞清楚的是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继承,这只是在延续使用权而已。

3、户口一旦迁出本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自动丧失。

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商品粮户口的黄金时代”,尤其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人通过各种手段“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2000年以来,很多城乡结合部大量开发,宅基地和土地获得高额的征地补偿、分房和养老保险等福利,很多人一夜暴富。那些曾经农转非的人也是肠子都悔青了!

4、《物权法》对宅基地的规定依然认定为集体资产,而非农户个体。

那些曾经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非本村人群,在物权法颁布之前也是满怀期待!可以说激起了相关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讨论,各种观点和声音争执不休。随着全国人大正式颁布物权法,根据该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这让很多购买农民宅基地或者土地建设无权无证房屋的人群大失所望。尤其是三四线小县城这种情况尤其普遍!

5、同一村集体内,成员出租或转让其宅基地使用权后,无法第二次申请宅基地。

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有面积限制的,虽然各个地方不尽相同,但是想无序扩大占用面积是完全不可能!全国的乡镇都设有专门的建管办,村上也有国土员,这些部门和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管控宅基地建设的规范运行,要想从中渔利是不可能的。曾经有某国企退休工人花费两三万在农村购买了垮塌的危房,投资七十余万元翻修后居住,结果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被占用,结果也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款,按宅基地面积的补偿资金也是划给了原住农户。退休工人七十多万的资金全部打了水漂。

相信每个地方都有大量的农家乐,农家乐老板除了一部分是村集体原住居民外,另外一部分老板都是通过找农民买地修建,这部分买地修建的农家乐基本上都是属于无权无证的“违法”建筑,当地乡镇和村社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旦遇到国土督查,就会公事公办,该拆就拆,基本与补偿无缘。

总之:宅基地只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一点建议。

在乡村振兴大潮中,肯定有很多工商资本会到农村投资,国家当然是鼓励的!但是在面临房屋厂房等固定资产建设时,一定不要打宅基地的主意!应该按照国家政策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后再投资建设,避免在不确定的某一天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何况,设施农用地审批还是相对容易的,法律支撑也很完备,不要图一时省心盲目建设,最终落下违法的后遗症。

7、补救措施。

已经违法购买了宅基地怎么办?办法还是有的,虽然有钻政策空子之嫌,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钱来之不易。唯一的补救措施就是:一是立即和原农户将购买合同签订为租赁合同并到村集体申请鉴证;二是根据该合同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成立农业公司或者专业合作社;三是依据公司或合作社证照到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只有这样,才能合法的保证你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如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私信我,或者在评论里留言。

我是艾鸿海,重庆市劳动模范,农业经济师,农业创业者,新型职业农民。诚意分享真实的三农知识,欢迎关注,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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