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的職稱還給待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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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退休人員的職稱還有待遇嗎?

作為一名人力資源工作者,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答案是:退休以後,職稱,當然還是有待遇的,還是有作用的,甚至相當大的作用!

2014年10月,國家出臺政策規定,原來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機關、部分事業單位,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發辦法與企業單位統一併軌,職稱只是在職工作時薪資高低起作用,繳納養老保險費額度不同,當然影響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額度,也影響每年的養老金調整額度。

職稱,退休後對養老金不起什麼直接作用了。

但是,職稱,退休後在其他方面還是有作用的,簡述如下。

一、退休後職稱的作用

中、初級職稱,對退休後的作用影響不是太大,主要是在再就業時,專業技術資格起作用。

高級職稱,作用應當還是蠻大的。

政治待遇,受邀參加相應層級的會議、慶典活動,閱讀相應級別的文件。

生活待遇,某些方面,如冬季供暖費報銷,既是按照原職稱對應的行政級別,核定相應的住房面積標準予以報銷。

中、初級職稱,按照行政級別鄉科級,85平方米;

副高級職稱,按照行政級別副縣處級,110平方米;

正高級職稱,按照行政級別副司局級(市地級),140平方米。



二、高級職稱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可以延遲5年退休;

有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退休後返聘,繼續工作,當然可以再拿一份報酬。

有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可以延遲更多年限退休,甚至任職終身。

高級職稱,退休後的作用還是很明顯的,作用相當大。

(一)擁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人員,再就業佔有很大優勢,基礎理論紮實,實踐經驗豐富,頗受相關專業企事業用人單位歡迎,享受相應的高薪待遇。

(二)擁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人員,可以享有優勢的社會地位,參加各種社團組織,擔任一定的職務,出席各種社會活動,風光無限。

(三)擁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人員,在著書立說、開班講學 、學術活動等方面,仍然鶴立雞群,不容小覷!

綜上,職稱在退休後的作用,應該說還是蠻大的。




z山海


退休人員的職稱還給待遇嗎?我的理解是退休人員的職稱是否有待遇,是和個人生前所處的單位和行業、本人的政治地位密切相關的,一般的人即使在退休前有高級職稱,退休後也沒有什麼待遇。

在辦理退休前,如果具有高級技術職稱任職資格,並被用人單位聘任為高級技術職務的,主要體現在工資的調整上,除了享受相應的技術職務工資以外,還要享受相應的政治待遇,比如出席相關的會議,閱讀相關的文件,出席相應的學術會議,舉辦相關的學術講座等,無論是政治地位還是經濟地位都是比較高的,如果在2014年之前,只要取得高級技術職稱的,退休後還要作為基礎養老金的加分項目,比一般人要多幾百元。

但是從2015年開始,全國都取消了高級技術職稱退休後的加分項目,養老金的計算全部是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餘額、當地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等來作為計算養老金的因素,不再考慮在退休前擔任什麼職務,是什麼技術職稱。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後,一般人的技術職稱證書,只能最為一段人生的發展史,成就史載入個人檔案。

但是同樣作為擁有技術職稱的人員,如果退休前在比較大型企事業單位工作,在退休前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退休後其影響力也是巨大的,他們還是作為國家的高級技術人才看待,雖然已經退休,他們還是享受著退休前的政治、生活或是經濟待遇,同樣還需要我國家做貢獻,比如現在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的專家中,不少人已經年過七旬仍然戰鬥在抗擊疫情的最前線,所以他們無論在退休後享受什麼待遇都是不為過的。但是作為一般的擁有技術職稱的人員,或是在民營企業辦理退休擁有技術職稱的人員,除了在退休後,可以作為在退休後繼續找工作的憑證以外,一般不再有任何用處。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的技術職稱,在退休後技術職稱是否還有用,取決於退休前所在行業、單位和專業領域的影響力,生前在行業影響力越大的人,退休後由於有專業技術職稱,其退休前享受的政治、經濟和生活待遇仍然不會改變,但是對於一般的具有技術職稱的人員,隨著退休手續的辦理,技術職稱的歷史使命也將終結。


幫兄愛唱歌


我對於這方面情況比較瞭解。據我所知,在工作期間,職稱的作用很大。職稱高,各種機會就多,工資高,繳的社保也多。但是退休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就沒有什麼作用了。我是指在調整增加養老金方面。

2014年納入社保之後,2015和2016年的養老金調整,還是按照職稱進行,分為正高、副高、中級等等。2017之後,完全按照統一標準,和企業完全一樣了。職稱根本沒有什麼用。只是個別省市,對於養老金過低的高級職稱人員有優惠政策。

另外,保留在原單位發放的一些補貼,還是按照原標準執行,高職稱多一點,但是,不可能再增加了,很快就會被淹沒了。

想一想,退休時,副高養老金5000元,正高6000元,差1000元。是20%。幾年之後,一個漲到8000元,一個漲到9000元,還是差1000元,就不是20%了。再過幾年呢?差距更小了。


渴望幸福的人


退休人員的職稱待遇也在逐漸的規範化,目前確實也存在著一定的按職稱給待遇的情況。


比如,現在仍然使用的退休待遇老辦法計算就是按照退休時的職稱和2014年9月的職稱確定辦法退休待遇的。

退休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還是按照退休職稱或者崗位級別確定視同繳費指數的高低。

退休後養老金的調整,不少省市都是以退休時的職稱或者崗位級別確定相應檔次,每一類檔次按照平均水平調整養老金。不考慮繳費年限和養老金高低。

一些退休後沒有納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待遇,仍然存在著按職稱發放的情況。比如: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冬季取暖費,不同職稱或級別的退休人員享受不同的取暖費標準。

沒有參加房改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住房補貼,也是按照職稱或者級別發放。

一些地區仍然保留著對退休人員發放一些創城獎、文明獎,也是按照相應的職稱級別對退休人員發放的。

總體來看,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計算養老金的話,是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來計算的。如果我們職稱高,在職時的工資高,繳費基數高,這樣未來我們的養老金會更高一些。但是,絕對不會出現跟過去一樣按照級別發放退休生活補貼的情況。

隨著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各項制度是越來越公平,越來越合理了。未來會更好。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退休人員的職稱還給待遇嗎?退休人員的職稱是不給待遇的,因為我們退休金的計算方式主要沒有考慮到職稱待遇的因素,它主要考慮的是我們的累計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和社會平均工資,這三個主體條件來決定的,當我們的累計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比較高的話,實際上自己最終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才是會有所提高的。

每個地區的社會平均工資自己是沒有辦法來決定的,但是不同的城市所對應的社會平均工資是有所不同的,比方說你在一個一線城市或者說新一線城市退休,那麼退休金的待遇在同等交費的條件下,往往獲得的待遇水平要比二線城市甚至是三線城市要高不出不少來。我們的養老金實際上只跟這樣的三個條件有直接關係。

但是除此之外對於職稱待遇也好,對於崗位待遇也好,主要針對於事業單位老的計算辦法,還有就是公務員退休以後會有一定的幫助性的作用,但是對於絕大多數從2014年以後退休的事業單位中人,包括企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來說,職稱待遇對於自己的退休金是沒有任何的幫助的,所以說即便自己擁有了高級職稱或者甚至是更高級的教授級高級職稱,那麼也無法獲得相應的退休金待遇。


社保小達人


職稱待遇在上班的時候享受過了,退休以後和平常工人一樣待在家裡,就要享受同等待遇。


hh順其自然aa


退休後,以前的職位、職稱,什麼都是浮雲,可以說沒用了,好好生活,保重身體是第一位的,只有健康有用,其他什麼待遇、退休金,沒有什麼可值得介意。心態好比什麼東重要。


生命之光


國家現行政策是,多繳多得,領取退休養老金的多少,是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退休年齡,社會平均工資來計算的。具有技術職稱的人員,他們的工資往往高於其他人員,職稱越高,工資越高,而繳費基數也就越高,繳費基數是計算退休養老金重要的參數之一,所以,計算的退休養老金也就越高。

很多人說退休人員的職稱待遇給取消了,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只是把2013年之前有幾年的特殊傾斜給取消了。那是因為國家實行養老保險不久,退休較早的高級職稱人員,養老金偏低給予的特殊傾斜政策,隨著幾年的調整,他們的養老金大幅提高,達到了預期目的,國家就不再給予傾斜,是符合規定的,也是公平的。如果繼續傾斜,將會對其他退休人員產生更大的不公平。今後也估計不會再出臺這樣的政策。


一蓑煙雨103284895


按照題主的問題,我分兩個角度來回答,一個是普遍性政策;另一個是個案型政策,題主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參考食用。

先來說說普遍性政策。

當前,離職人員在職期間被聘任為本單位高級職稱的,部分地區(如北京)可享受養老金保底政策,簡單來說就是當企業養老金髮放低於當地最低養老金標準時,可享受相應的拉齊、補齊政策。除此之外,同年齡、同工作、同職級的退休人員,具備高級職稱的人,要比不具備的每月多一些補貼,具體數額各地各不相同,我們這邊每月大概幾十塊錢,雖然沒有什麼實際作用,但是也是一個曾經貢獻的象徵。

再來說說個案政策。

其實並不算是政策,僅僅是一些經營效益較好的企業,會結合企業實際,按照在職時候的職稱待遇,按月發放一定的退休補貼,不過並不是僅僅按照職稱來計算,需要結合職級、工齡和職稱等多方面加權運算。而且這個前提條件在於企業經營效益好,有退休補貼款,什麼時候企業效益不行了,那麼這錢沒有了也很正常。


在職人員退休後,職稱在生活中的用處其實沒多大,除了上述兩方面,我暫時未發現其他的待遇補貼,如果有其他小夥伴瞭解的話,可以在評論區共同討論。


辦公室錦囊


退休工資與職稱相關肯定是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的,但是怎麼將兩者關聯起來,職稱對退休後收入的影響多大,這是更關鍵的一點。

比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前,事業編制人員的退休費是按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其中崗位工資就是和職稱直接關聯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分為十三個等級,崗位工資也分十三個級別,其中1-7級崗位對應的是高級職稱,8-10級崗位對應的是中級職稱,11-13級崗位對應的是初級職稱。

所以就出現了一種情況,一些老同志為了提高退休後的收入,便想辦法讓領導在退休前幾個月將他們聘用到更高的職稱崗位上,這樣他們的退休費就能夠有一個明顯的增長。而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這些人的收入遠遠高於他們對於社會保障體系的付出。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後,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發方式改變了,不再按照退休前的工資收入進行計發,而是根據在職時每個月的工資計算出平均繳費工資,然後結合繳費年限等參數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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