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8日,我市101家在產企業未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


截至2月8日,我市101家在產企業未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

2月9日下午,泰安市六部門負責人就疫情防控有關工作回答了媒體記者提問。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黃正玉表示,截至2月8日,我市101家在產企業沒有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

一是早部署。1月27日,我局制定下發《關於安排部署企業防疫物資生產保障的通知》,各企業積極行動,泰安路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制定六條疫情防控措施;特變電工與所有合作方簽訂了協同防疫承諾書,每日定位監控員工所在地點、進行體溫測量;德泰機械在廠區主要通道配備了便攜體溫測溫計、口罩和消毒物品;潤通機械、生力源利用自有庫存口罩,加大職工配發力度。連續生產企業進一步加強對員工的檢查力度,加強企業員工流動管控,密切關注節日期間留守及節後迴流員工的身體健康狀況,特別是武漢及武漢周邊地區和確診病例地區迴流員工的身體狀況。加強對廠房、企業職工生活區的檢查,採取經常消毒、通風換氣、加強監控等措施,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二是明確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標準。按照中央、省、市決策部署,2月7日,我局下發了《關於組織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的條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防控機制要到位,企業要明確疫情防控的內部責任機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體系,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措施。員工排查要到位,企業要組織對每一名員工的籍貫和14天內去向進行排查。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建立重點監控類清單,並規勸留在當地暫不返泰復工,鼓勵員工延遲返泰上班;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返廠返單位員工要排查其抵泰時間,按規定完善落實企業內部醫學觀察、自行隔離等措施,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溫測量正常後方可上崗。設施物資要到位,企業要準備必需的防控物資,購置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要落實隔離場所,設置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按照轄區街道辦事處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並向所在社區報備。內部管理要到位,企業要制定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包括員工健康管理、消毒管理、通勤管理、商務旅行管理、就餐管理等具體措施,企業原則上實施封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本單位生產辦公場所;每日對全體上班人員進行入廠、入單位前體溫檢測,在入口處使用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對所有進入企業的人員開展體溫探測,並按規定上報復工復產人員情況、重點監控類人員情況、員工健康狀況等;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建立和落實復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

三是實行復工復產報備複核制度。工業企業復工復產,要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開工前須至少提前2日(自然日)進行報備。企業報備需提交以下材料:企業疫情防控管理規定、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復產人員清單、員工重點監控類清單、防控設施物資清單。縣市區工信局(功能區經發局)對工業企業提報材料審核通過後,組織局機關及街道、鄉鎮工作人員到企業現場進行審查,企業條件符合規定的,下達《同意復工復產通知書》,方可復工復產。從2月9日開始,經報備同意,我局已派出7個督導組到縣市區、功能區督導指導,確保擬復工復產工業企業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工業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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