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疫情,東莞中院發佈服務保障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2月10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應對疫情服務保障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從多個方面詳細闡述了東莞法院如何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渡過難關。

依法嚴懲涉疫犯罪

該若干措施要求,全市法院要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依法嚴懲謠言惑眾、抗拒管制、暴力傷醫、傳播病毒、攔搶物資、哄抬物價、製假售假、阻礙交通等危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破壞市場秩序、危害社會大局穩定的犯罪行為。聯合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等部門發佈打擊涉疫情犯罪通報、專項提示等,依法全面協同疫情防控工作。

要依法支持政府實施疫情防控相關政策以及採取應急防控措施,妥善審理涉阻撓和違反防控措施、違反覆工復產規定等行政處罰案件,以及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不正當競爭等行政處罰案件,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依法支持政府實施的減輕企業負擔相關政策,穩妥審理企業因按規定經批准緩交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的行政案件,充分考慮企業復工復產、勞動者返崗返工實際情況,依法保障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

建立涉企“綠色通道”

全市法院要充分運用訴調對接網上平臺,聯合市工商聯等單位,為涉訴企業提供一站式線上調解服務。新收各類涉企案件,符合條件的,全部進入訴調對接平臺先行調解。加強與工信、國資、人社、發改、金融監管等部門溝通,引導當事人按照政策精神達成和解,實質性化解糾紛。

對因疫情防控引發的涉企訴訟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優先調解,調解不成的,優先立案、優先送達、優先保全、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加快辦案節奏,提高司法效率,減輕企業訴累。對於以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物資企業為當事人的案件,採用領導包案、專案辦理、協同辦理等措施,切實加大審判執行工作力度。

依法審理與疫情防控有關的涉企刑事案件,針對企業或企業家在生產自救過程中的不合規行為,審慎把握罪與非罪的界限,保護好企業家創業信心與積極性,支持企業正常發展。嚴懲各類涉企侵權犯罪,嚴厲打擊“職業放貸人”趁機實施高利貸、“套路貸”虛假訴訟等,保護企業合法權益,降低企業復工復產成本。

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保護企業穩定用工方面,全市法院要堅持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維護企業生存並重的原則,妥善化解勞動爭議,儘可能通過和解、調解等方式解決糾紛,平衡雙方利益。充分利用勞動爭議調裁審一體化平臺,加強與人社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的聯動協作,加大對有關法律、政策的宣講力度,引導企業與勞動者協商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化解矛盾,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同時,要支持市政府降低企業租金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依法打擊“二手房東”炒作行為,穩定工業廠房租賃市場秩序。鼓勵廠房、場地的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對因疫情防控工作導致廠房、場地的承租企業無法正常開工,承租企業請求減免租金的,應當按照公平原則,綜合考慮合同約定及其他具體情況審查判斷。

另外,對企業因受疫情重大影響導致未能按期履行或者全面履行合同,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應依法作出認定,合理確定當事人責任。因疫情導致企業按期還款存在困難,企業要求延期還貸、減免利息的,按照公平原則妥善處理,努力化解金融借款、融資租賃等合同糾紛,減輕中小微企業融資負擔。

全市法院要審慎處置企業破產案件。對主營良好但受疫情影響而暫時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企業,債權人申請破產的,嚴格把好立案關。有防疫物資生產能力的破產企業,與破產管理人和政府防疫部門溝通協調,支持符合生產條件的企業恢復生產,切實保障防疫物資供給。因受疫情影響,企業破產重整期間投資者招募困難或者無法制訂可行重整計劃草案的,重整時間可適當延長。

執行方面,對因受疫情影響而暫時無法履行債務的企業,積極引導當事人和解。靈活用好強制、保全措施,適當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用於恢復生產經營。對明確用於疫情防控的資金和物資,不得查封、凍結、扣押、劃撥。對因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審慎採取信用懲戒措施,已履行義務的,及時幫助修復信用。

便利企業參與訴訟

全市法院要依法保障涉訴企業訴訟時效利益,因受疫情影響,直接導致其不能及時行使民事請求權的,依法適用訴訟時效制度,儘可能給予企業保護。舉證、上訴、申請執行等民事訴訟期限確因疫情防控被耽誤的,依法適用期間順延規定。對因受疫情影響出現資金困難的企業,加大訴訟費用緩交、減交支持力度。

要充分利用法院各種平臺,推動訴訟服務事項全程“不見面”在線辦理。該延期審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審理。可以書面審理的案件依法書面審理。確需開庭的,優先應用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釘釘視頻會議”等平臺進行網絡庭審。確需法庭調查的,探索應用書面函詢方式進行。

疫情防控期間,要確保法院與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之間聯繫渠道暢通,審判業務部門必須確保人員在崗履職,妥善回應因疫情影響企業參與訴訟的各類問題,耐心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主動爭取涉訴企業對法院應對疫情各項措施的理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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