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毒”:為什麼傳染性強、藥物研發難

新冠病毒傳播力較強有四大原因

  孫永昌分析認為,新冠病毒傳播力較強,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原因:

  一是新冠病毒潛伏期即具有傳播能力,因此具備傳染性的時間長。

  二是新冠肺炎臨床症狀不典型,無症狀感染者也具有傳染性。

  三是新冠病毒傳播方式多樣,主要通過呼吸道飛沫,眼睛、嘴或鼻的粘膜間接接觸,也存在氣溶膠和糞-口途徑傳播的可能,這方面目前雖有待進一步確認,但應引起高度警惕。

  四是冠狀病毒基因組中有兩個極易發生突變的區域,即編碼刺突蛋白和輔助蛋白的基因區域。由於冠狀病毒會嘗試與新的受體結合以逃避免疫反應,因此冠狀病毒在這兩個基因區域產生很多複製錯誤,而這會促進病毒演化,最終導致冠狀病毒由一個物種傳染給另一個物種的能力很強。

  至於新冠病毒比SARS更狡猾的說法,孫永昌認為,不是新冠病毒更狡猾,而是人們對這個新的病毒所知甚少,對其所致疾病的表現和規律還不夠了解。目前看來,新冠病毒感染的病人,典型的有發熱、咳嗽、有肺炎,但也有很多病人不發熱、不咳嗽,甚至沒有明顯的肺炎。

抗病毒藥物作用靶點非常多研發難度增加

  抗病毒藥物研發為什麼難?孫永昌表示,病毒必須藉助活的、有細胞結構的生物,才能夠進行自身的增殖,而在給予抗病毒藥物治療時,又會對宿主細胞產生殺傷作用,因此,抗病毒藥物研發相對於抗菌藥物明顯高一個難度等級。

  “病毒永遠在進化之中,近20年的臨床經驗告訴我們,任何一個病毒到來,都是一種全新的病毒,初期是沒有辦法的”。某些病毒如艾滋病病毒、甲型流感病毒的複製突變率特別高,易出現耐藥性毒株。

  同時,藥物都是以病毒複製過程中的某個環節作為靶位,對不進行復制的潛伏病毒無效,而抗病毒藥物的作用靶點非常多,研發難度增加,真正落實到某個抗病毒藥物時,可供選擇的又非常少。因此,藥物特別是對抗病毒藥物而言,研發本身就是一個耗時、耗力、耗金錢的過程,需要巨大的經濟和人力投入。

  他強調,抗病毒藥物研發難,並不代表病毒感染無藥可治,現已有多種抗病毒藥物可通過不同作用機制抑制病毒複製,有效治療病毒所致疾病。目前,針對本次新冠病毒的藥物已加緊篩選和研發,備受關注的瑞德西韋正開展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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