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兩個孩子歸男方撫養,女方不出撫養費,現在男方能和女方要撫養權嗎?

13聽海


本來雙方都有扶養孩子的義務,離婚時簽訂了協議那就必須按協議辦,雙方自願簽訂的協議受法律保護。


沿崗人


題主這問題提的也是沒準了!



前面說的是兩個孩子歸你撫養,不要女方支付撫養費,現在又說你想要回撫養權!孩子不是一直被你撫養著嗎?你不是一直都在行使孩子的撫養權嗎?怎麼又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呢?

題主的意思是不是說,原來沒有要求孩子的母親支付撫養費,現在後悔了,想要孩子的母親支付撫養費呢?

如果是那樣的話,你可以要求對方開始支付撫養費。



撫養費的支付,你可以跟孩子的母親商量,商量不成時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女方支付。

法院應當會接受你的請求並且會依法作出判決,要求孩子的母親履行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木棉說事


樓主說,離婚協議兩個孩子歸男方撫養,女方不出撫養費,現在男方可不可以和女方要孩子的撫養權的這個問題,當然可以了,只要你有女方對孩子不好,不負責任或者是虐待孩子的證據,離婚協議上的條款,依法是可以撤銷的。

如果離婚後,女方只顧自己吃喝玩樂,對孩子不管不顧,使孩子處在飢一頓飽一餐的狀況下。或者是隨意打罵孩子,虐待孩子,嚴重地損害了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只要有確鑿的證據,能夠證實女方沒有盡對兩個孩子的監護責任,就可以將女方告上當地的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協議上孩子的監護權歸女方所有的決定,更改孩子的監護責任權。法院在審理,核實,確認證據無誤的情況下,依法就會把兩個孩子的監護責任權更改歸你。

如果孩子不願意跟母親繼續生活下去了,要選擇跟你生活的話,以孩子的願望為由,你也可以把妻子起訴到人民法院,法院在徵求未成年孩子的實際願望以後,也會滿足孩子的願望,把孩子的監護責任權更改歸你。

如果說女方對孩子很負責任,孩子又不願意離開母親。因為,法律支持的是能夠給孩子一個穩固的生活環境,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作為離婚後安排未成年孩子的準則。你就沒有任何理由將女方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更改孩子的監護權,這在法律上不成立,就得不到支持。


老蔣閒言


離婚協議兩個孩子歸男方撫養,女方不出撫養費,現在男方能和女方要撫養費嗎?

答題:男女雙方在自願情況下達成離婚協議,經雙方同意由男女雙任意一方將子女託付一方撫養,所據備在雙方共同協調之下共同簽署一份經私法《協議書》,經男女雙方同意並申請私法公證的前提之下受法律保護,這份《協議書》受法律保護。假如女方自願放棄子女撫養的權益而經過男方同意不付撫養費在這種條件之下男方是無權向女方所要撫養費,共中間的共同性質與簽署必須是經過私法公證,這只是一種對子女不負責任的行為。

而在生活之中一般男女雙方離婚無論男方或女子都有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無論是夫妻之間走到了離婚的邊緣,但其重點終歸講到撫養子女的問題上來。《婚姻法》中就有一條指夫妻之間離婚必須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一般這種定性指從1週歲撫養至18週歲。在其中就談到了撫養費的問題,如果一方據決實行,另一方可以申請司法仲裁強制執行。在此題所提到的男女雙方達成協議的條件之下,女方不出撫養費,兩個孩子歸男方撫養,相反此時男方要求女方支付子女的撫養費,問現在男方能向女方要撫養費嗎?從禮儀的角度是不應該向女方所要撫養費,其特點是男女雙比此達成一致的共識,但不足的一點是這種協議不受法律保護。所以男方仍有向女方索取子女撫養費用的權利。

當在一般離婚案例之中都不能在離婚前而不對子女負責而選擇不付撫養費用的可能性,子女是夫妻之間共同的結晶,無論是離婚選擇另取另嫁,子女的存在都必須承擔撫養的責任和義務。而最短過程是無論另一方離了帶子女的一方必須向帶子女的一方承擔相應的撫養費用,直至18歲才能終止不交撫養的費用。其性質指因男女雙方因離婚給子女帶來的傷害與生活不能自理的前提因素,雖然有一方撫養,但從客觀的條件下不帶子女的一方理所應當給帶子女的一方付出生活相應的撫養費用。這是一種性質問題,也是一個原則之中的問題!

在當今的這個社會為什麼離婚居高不下?為什麼大多數在夫妻婚姻關係之l僅存在的時間之短?很多拋棄了自己的子女而選擇另嫁,給幼小的心理留下的是什麼?人生與愛情和婚姻是否可以成為不負責任的行為?孩子的受在哪裡?婚姻是否可以選擇成為是不負責任的遊戲?"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種性質不擔當是夫妻之間的關係,離婚所帶來的不僅僅夫妻之間的傷害,也傷害了一個家庭。在愛情與婚姻之中是否可以選擇在夫妻之間在錯誤之中相互之間去改正,理解、包容、大庋、忍讓的體現之中去改善進行!這樣的結果存在只能當今的人生打個問號,這是為什麼?謝謝大家閱讀!


深有心歡陽照來


首先對於你這個問題有些不明白,你說的孩子的撫養權給你,然後現在又要在媽媽那裡爭奪撫養權?這個問題本身是矛盾的。

養兩個孩子壓力是挺大的,也許可能你說的問題跟我朋友的差不多,他們離婚的時候是孩子判給男方的,但是她覺得放在男方家裡不放心,因為男方是在農村,教育那些都沒有城裡好。於是她自己帶著孩子,費用由男方出。

我覺得你說的問題可能跟我這個差不多,因為孩子是由媽媽帶,然後你覺得她教育的不好,或者讓孩子自己在家,自己出去吃喝玩樂,對孩子不聞不問,於是你不放心,想把孩子帶回來你自己管,是這樣嗎?

不管你說的是不是這樣,但是你跟孩子媽媽要撫養費是可以的,因為孩子是兩個人共有的,孩子是你們永遠的羈絆,不管怎麼樣媽媽都是不會不管孩子的。但是媽媽出多少撫養費要看你們當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媽媽的能力,如果媽媽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那麼就算你找她要撫養費她也拿不出。如果你們那裡生活水平一般,你又高高的要撫養費那也是不可能的,道理同上。如果媽媽的收益還是不錯的,那麼你們可以協商媽媽看看能不能給孩子合適的教育,多一點撫養費。

你跟媽媽商量的時候一定要好好說,不要以高姿態的態度,這樣她是不會接受的,但是如果你可憐兮兮的,那媽媽的同情心會放濫。,但是不管出多出多出少就應該按當地的消費水平來,不要以為媽媽收入高就坐地起價,這樣是不好的。

最後,每個孩子都是媽媽的心頭肉,不會不管不顧,也許在她沒有管的時候是因為她也是心有力而不足,這個真的不能怪媽媽。


別人家的媳婦


題目原文《離婚協議兩個孩子歸男方撫養,女方不出撫養費,現在男方能和女方要撫養權嗎?》

一、離婚後,父與母各自分居兩地,孩子只得1個身體,活人不能砍成兩半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就是指:在有利於保護子女【人身整體性安全】利益的前提下,父母【撫養子女的撫養權只能設立1個,誰撫養了孩子則撫養權歸誰用!】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二、“離婚協議兩個孩子歸男方撫養,女方不出撫養費”,撫養權已經在男方處了,男方不存在繼續問女方要撫養權的起訴權、調解協議權。


黃金時代當家


放棄了自已的護養和監護權,也

不付護養費,如果男方確實具備

這種經濟實力,能拒絕你要回對

兒女的護養權。但是如果男方出

意外事故沒有護養兩個孩子的經

濟條件時,你可通過法院提出接

管收回放棄的護養和監護權,法

院會根據你提出的要求結合你的

經濟實力來把孩子的護養監護權

還給你!因為孩子本來就是夫妻

雙方共同護養監護的義務。在條

件變化的情況下,雙方都有權提

出對孩子護養與監護權。


學者110


這道題存在很多疑問:1、兩孩子歸男方撫養。2、男方能向女方要撫養權?簡直問不對題


趙1836553


既然兩個孩子歸男方撫養,那也就是說二個孩子的撫養權歸男方,女方不出撫養費那是不應該的,根據我國婚依法有關規定,女方既然不管孩子了,就應該出孩子的撫養費。有關情況你也可諮詢一下律師。


發哥媒體


這問題提的的有歧義:一、離婚協議已經約定兩個孩子歸男方撫養,孩子的撫養權就已經是在男方了,何談再和女方要撫養權?二、該問題中離婚協議中約定兩個孩子歸男方,女方不出撫養費還是協議約定了撫養費不出有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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