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点开,看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在线以法服人

从“身为人民公仆,你就是这样执法的?”到“对不起,我之前态度不好”再到“谢谢咱执行局啊!”,被执行人陈某三次态度的转变体现了濮阳县法院执行干警以法服人的真诚办案态度,也体现了濮阳县法院不变的以人为本的办案追求。

2019年5月,濮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安某等人向张某支付本金3万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因陈某、安某未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濮阳县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安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互联网银行、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网络查控。

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陈某,告知其不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还款义务将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更有可能被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陈某接到电话后对执行法官十分抗拒,不理解法院强制执行的意义,质问执行法官“身为人民公仆,就这样执法的?”,执行法官见状,便向其详细讲述了执行程序的意义,陈某了解情况后,主动说“对不起,之前态度不好。”执行法官看到被执行人陈某的态度缓和,遂告诉陈某可与其他被执行人商议共同还款事宜。陈某表示自己一定会想办法还钱。

在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下,2020年2月23日,被执行人陈某联系了执行法官,称自己与另一个被执行人已经商量好了还款计划,希望法院能够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陈某、安某每月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500元的和解协议。由于疫情严重,执行法官提出线上签字,双方当事人可在疫情结束后再到法院补充相关手续。陈某对执行法官多次耐心细致释法明理表示感谢。

供稿:执行局 高剑龙、闫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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