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1 南城交警大队拘留一名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的货车驾驶人

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全市交警系统“遏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南城交警大队全力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重点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重点车辆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16日,我队依法拘留了1名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的货车驾驶人。

4月8日晚上21时15分许,我队执勤民警在东莞大道发现一辆豫P5Z212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有违法超载嫌疑,并且驾驶人徐某称没有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我队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暂扣其豫P5Z212号牌重型自卸货车(后经检测,该车核定载质量15995Kg、实载45665Kg,属超载30%以上),但徐某在民警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上没有写上自己名字,而是写了杨某的名字。

4月16日上午,徐某和杨某一起来到我队处理交通违法,但当办案民警对杨某进行询问的时候,杨某对当晚车辆违法的情况一问三不知,于是办案民警对徐某进行了进一步询问,经过询问和执法记录仪视频核实,徐某交待了其实际为该车辆的车主,只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并且于今年1月因扣23分已被惠州交警暂扣证件,而杨某是其雇佣的车辆司机,当晚因杨某回惠州拿行李其顶替驾驶,被我队查处后在强制措施凭证上未如实写上自己的名字,意图逃避处罚的情况,并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我队对徐某给予罚款、记分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南城交警大队拘留一名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的货车驾驶人
南城交警大队拘留一名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的货车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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