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大提速

本報訊 (鄧美容、記者陳強)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研究決定,對目前信貸、提取業務辦理的程序和手續資料作進一步的精簡,決定從5月21日起,正式推出取消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證明材料複印件,群眾只需憑證件原件即可辦理有關業務,實現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大提速。

此次在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上通過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革:取消所有業務所需提供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取消所有業務所需提供婚姻證明材料的複印件,住房公積金大廳工作人員將在認真核驗原件後,使用高拍儀、掃描儀拍照留存入檔;取消除辦理異地購房提取業務外所需提供的居民戶口簿;取消所有業務中需要提供的收入證明;取消信貸、提取申請表(單)中所需的單位蓋章,由辦事群眾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前來辦理;取消單位或主管單位均在本市範圍,住房公積金關係轉移手續中轉入單位的蓋章,只保留轉出單位蓋章;主管單位在本市範圍以外的,取消轉出轉入單位蓋章,由辦事群眾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前來辦理;取消第一次辦理“住房公積金一年一次提取業務”原需提取人到商業銀行打印上年度還貸流水的程序,由住房公積金大廳工作人員在系統中打印後,交由提取人簽字認可後留存入檔;取消第二次辦理“住房公積金一年一次提取業務”原來規定所需提供的其他程序、手續,提取人僅需提供主貸人居民身份證、銀行賬戶即可辦理(婚姻或房屋產權發生變化的,另行辦理);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主動告知前來辦理業務的群眾辦事所需的全部資料清單,並詳細進行解答,避免辦事群眾因對業務不熟悉而多跑腿;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對於所有住房公積金大廳工作人員,要求誰接待誰負責解釋、受理;嚴格執行“綜合櫃員制”,綜合櫃員必須提高業務素質,獨立受理所有的信貸、提取業務。

據悉,今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進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設、推進數據信息共享,深化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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