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 評聘分離,教師職稱不與工資待遇掛鉤,老師們贊成嗎?

教師職稱問題的本質是利益,說白了,老師們意見很大,就是因為職稱對應的工資待遇相差過大。

評聘分離,教師職稱不與工資待遇掛鉤,老師們贊成嗎?

比如說中級十級和副高七級,普通算下來,每月的收入差距都在千元以上。

而兩個資歷、能力、水平相當的老師,同一年,一個評上了、一個沒有評上,工資待遇差距立馬顯現,這讓許多老師大為不解:難道一評上職稱,教育教學水平就有了這麼大的飛躍?否則,怎麼一下子就比沒評上之前多了這麼多收入呢?

由此而引發出一個爭議點:同工為什麼不同酬?紙職稱就能讓旗鼓相當的同行形成懸殊的待遇差,它合理嗎?

所以,有人提出,既然職稱的實質是利益,那麼,如果減小利益差距,老師們是不是就沒有這麼大意見了呢?

但是,工資改革的趨勢並沒有縮小教師因為職稱產生的收入差,反而在不斷加大。比較明顯的是崗位工資級差增加,績效水平也是如此,而隨之而來的每年一次的正常調資,也就是薪級工資的調整,也是高一級職稱的增資更多。

看來,工資與職稱掛鉤緊密的狀況會持續存在下去。

對此,有些地方做過嘗試,把評審職稱和聘任崗位分離開來,試圖以這種方式來解決老師們詬病的職稱制度。

評聘分離,教師職稱不與工資待遇掛鉤,老師們贊成嗎?

01具體來看,有這麼幾種情況:

1,評上什麼職稱,就聘在相應崗位上。這是根據崗位空缺情況,來決定評審名額,有指標了,才能參加評審,只要評上了,就能順利地聘上。目前,絕大多數地方都採用這種方式。於是,沒有名額成了老師們評職稱的最大瓶頸。

2,受聘崗位與職稱不相當,一種是低職高聘,比如只有初級職稱卻聘在了中級崗位上,拿中級崗位的工資;另一種是高職低聘,比如已經評上了高級職稱,卻只能聘任在中級崗位上。

我校就曾有過這樣的事例,兩位老師評上了高級教師,卻因種種原因沒有聘上高級崗位,直到一年後,才成功聘上,但這一年就仍然拿中級職稱的收入。

“評聘分離”就是把工資待遇與職稱脫鉤,與崗位掛鉤,職稱更像是一種職業資格證書和榮譽證書。

評聘分離,教師職稱不與工資待遇掛鉤,老師們贊成嗎?

02工資待遇按照崗位級別而不是職稱來發放,有其積極意義:

1,可以根據崗位來選人,也可以根據人才的特點來設置崗位。

2,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幹得多幹得好的,理應得到更多的利益,這樣,體現“有為者應有位,有位者應有為”,更合理。

3,賦予教師職稱榮譽感,與利益不直接成正比相關,更能反映教學業務能力與老師的奉獻精神。

目前高層職稱改革意見裡所說的“探索用人單位自行評審”,也體現了這個改革方向。

評聘分離,教師職稱不與工資待遇掛鉤,老師們贊成嗎?

03但是,評聘分離也不好操作,容易出現的問題有:


1,學校權限過大,校長若憑個人好惡聘任教師崗位,容易不公平,也容易滋生腐敗;

2,聘任標準沒辦法得到大家的共識,低職高聘會讓人質疑公正性,高職低聘也會讓評上了聘不上的老師氣憤不平;

3,學校如何設定用人崗位?學校自行確定還是人社、教育部門劃定?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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