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 新生儿听力筛查问题

一,新生儿听力筛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抗等电生理学检测,在婴儿出生后自然睡眠或安静的状态下进行的客观、快速和无创的检查。

我国政府于2005年起,拨付了大量的资金针对县级以上城市进行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普及工作,目前已经能够覆盖绝大多数城市,但受风俗习惯、地理条件、以及人的思维影响并没有做到全覆盖。因此每年还存有一定的漏筛人数。

同时我们还注意到,由于受主、客观检查手段限制和婴儿的生理条件以及神经发育条件限制,新生儿听力筛查存有一定的假阳性。因此国际对新生儿筛查通行的原则是:一三六原则,既一个月内发现问题,三个月确认问题,六个月确诊听力障碍程度并干预。

1,筛查过程

1)初筛:即新生儿生后3-5天住院期间的听力筛查。

检查内容:耳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

2)复筛:即出生42天内的婴儿初筛“未通过”或初筛“可疑”,甚至初筛已“通

过”但属于听力损失高危儿,如重症监护病房患儿。

检查内容:耳声发射(OAE)、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

脑干诱发电位(ABR)、声导抗。

3)听力医学评估:既出生对满3个月,复筛“未通过”或“疑似”患儿进行的听力医

学检查和评估,来确认孩子是否存在听力障碍,并为满六个月时

确诊提供判断数据。

检查内容:耳声发射 (OAE)、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

脑干诱发电位(ABR)、声导抗、行为测听。

2,筛查对象:

所有的新生儿,以及具备“高危”因素的新生儿。

“高危”因素包括:1.高龄产妇、以及妊娠期出现特殊情况者; 2.有听力障碍家族史者;3.新生儿出生时有窒息缺氧、或其他因素在保育箱监护48小时及以上者;4.早产(小于26周),或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5.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黄疸); 6.有感音神经性和( 或)传导性听力损失相关综合征的症状或体征者;7.颅面部畸形,包括小耳症,外耳道畸形,腭裂等;8.孕母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疱疹、毒浆体原虫病等。9.细菌性脑膜炎。

3,假阳性影响因素:

经研究发现,听力筛查OAE或AABR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新生儿期外耳道羊水、胎脂、胎性残积物滞留会使耳声发射的传入刺激声和传出反应信号衰减或消失,从而导致耳声发射引出信号的减弱或消失。

2,筛查时间也是影响假阳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过早进行听力筛查会导致假阳性增高。国内外研究显示,初筛的适宜时间为新生儿出生后的48小时以后.

3.新生儿中耳积液是影响0AE测试结果的主要干扰因素。中耳有积液的婴儿,无论耳蜗功能正常与否,其测试结果均可显示为异常,但随积液的吸收可出现阳转阴的结果。

4.筛查时小儿体动较多或哭闹。会出现假阳性,应该尽量避免。

5.小儿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或喉鸣及呼吸音重等情形,也常出现假阳性,建议先行治疗,等待症状好转后再进行复查,以免出现假阳性。如果反复治疗效果不佳,视孩子月龄时间决定是否直接进行诊断性听力检查。

6.筛查技术及操作等不规范。如耳塞未完全插入外耳道;耳塞的插头与导线之间断线;测试环境不符合标准等.

4,衔接和跟踪

新生儿听力筛查后,筛查医院应尽快将疑似患儿资料转交社区、或对口责任医院进行随访和跟踪,确保疑似患儿如期进行复筛、评估、确诊,并对患儿家长给予听力检查知识、相关政策普及和心理辅导。

  • 我国的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虽然普及得非常好,但筛查后的衔接工作依然处在起步阶段,虽然经我们多次提议至2011年才列入议程,在2013\\2014年举办了一些基础培训,但至今除北京、上海已经落实外,全国范围内未见完整的服务工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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