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金融服務費”違反法規,為何這些4S店仍“以身試法”

說起“金融服務費”應該算得上是2019年汽車圈最熱門的關鍵詞之一了,每當談起這個話題,我們總是繞不開一位西安的“女車主”,也正是因為這位女車主在4S店的一頓操作,讓西安當地的這家奔馳4S店付出了“7”位數的代價,這也讓奔馳品牌下定決心要痛改前非,近日咖哥就隨同一位好友前往奔馳品牌4S店購車,在我們對比的幾家奔馳4S店的過程中,咖哥明顯發現現在奔馳4S店和以往最大的一個不同就是,基本上在進店的第一時間,接待人員都會提前告知,目前奔馳品牌在銷售環節是堅決杜絕收取金融服務費的行為,這一點也讓我們感受到了奔馳在這方面所作出的改進。


“金融服務費”違反法規,為何這些4S店仍“以身試法”


行業情況


“金融服務費”違反法規,為何這些4S店仍“以身試法”


帶著對目前金融服務費收取情況的疑問,咖哥近日找了幾家不同品牌的4S店進行走訪,在走訪的過程中咖哥發現,本次咖哥走訪的所有4S店如果消費者需要辦理貸款購車的同時,都需要向4S店額外繳納金融服務費,只是不同品牌在收取金融服務費的標準方面存在差異,例如咖哥所走訪的3家寶馬4S店,在金融服務費方面都是統一按貸款總金額的3個點(3%)收取。而雪佛蘭品牌的4S店則是按照每單3000元的標準,額外向客戶收取辦理貸款的金融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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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費”違反法規,為何這些4S店仍“以身試法”

除了以上的兩個品牌,咖哥走訪的4S店還有上汽通用旗下的幾個品牌,上汽通用旗下品牌的4S店在收取金融服務費方面,不同品牌之間也存在一定金額的差異,但都是按照4S店的統一規定收費,有的品牌按每單6000元收費,有的按每單3000元收費。上汽通用旗下4S店的收費標準都是固定的,而不是根據貸款金額的多少來劃分,這樣只要4S店賣車的數量越多,4S店額外的利潤也就更多。


4S店私吞金融服務費依據


“金融服務費”違反法規,為何這些4S店仍“以身試法”


根據2012年銀保監會發發佈的《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根據該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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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幾乎所有汽車金融公司都屬於非銀行機構,理論上來說銀保監會的該“通知”並不適用於,可是4S店的汽車服務金融除了一部分來自汽車廠商之外,其中絕大部分資金來源都是銀行,但在銀保監會等各大監管機構的的監管之下,銀行的膽子就是再大,也不可能敢收這筆錢。這就證明了4S店明目張膽收取的這筆金融服務費,一定是中飽私囊了。對於很多消費者無法判定這筆費用是否有法律依據?咖哥找到的答案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因為4S店只是作為汽車交易的服務方,並不具備“金融服務”資質,因此對於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毫無疑問應當退還給消費者。


並且,中消協也在針對汽車市場的相關會議中,明確了經銷商不是金融機構,不能收取金融服務費,而貸款手續費本身不合法,也不能收取。為了保障消費者在消費環節中的權益和良好體驗,汽車經銷商在相關工作的執行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下幾點原則:


1、消費者具有提前知情權,經銷商有義務提前告知消費者。


2、提供金融服務不能帶有強制性,消費者有選擇權,經銷商必須尊重客戶自主選擇的基礎上提供服務。


3、銷售合同內也必須明確寫明所有收費內容及名稱。


4、收費項需為用戶開具正規稅務發票。


大咖總結:

雖然我國的汽車產業在近些年獲得了飛速的發展,但在汽車行業內,尤其是銷售環節還依舊存在著許多的“貓膩”,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往往都會處於弱勢地位,由於買車而吃虧上當的各種新聞事件也是時有發生。而4S店和廣大的二級經銷商往往都是想盡一切辦法來收割消費者這把“韭菜”,像貸款金融服務費、保險、上牌、加裝精品、出庫費等等,斂財的項目可謂是琳琅滿目、豐富多彩,消費者往往都是剛剛從上一個坑裡爬出來又掉進下一個坑,在這個過程中,汽車廠商發揮自身的監管作用就顯得非常有必要,而不是和經銷商一起同流合汙,侵犯消費者的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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