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車輛保修期還沒過,惠州這家4S店卻拒絕了車主的保修要求……

惠州一市民在車輛保修期內去4S店做保養,卻面臨拒絕的情況。2016年8月,惠州市民李先生在安華公司購買了一輛價值12萬的別克汽車,在做完4S店內提供的兩次保養以後,便開到朋友開的維修店去進行保養。

車輛保修期還沒過,惠州這家4S店卻拒絕了車主的保修要求……

今年7月22日,李先生髮現自家汽車的方向出現了卡頓現象,於是把車開到4S店檢查。工作人員檢查發現,車的方向總成以及方向柱出現了故障。不過4S店的工作人員稱,在保修期內沒有到4S店做常規保養,需要提供在外詳細的保養證明,才能保修。

李先生認為,從購車到現在還不到三年,行駛里程83038公里。車輛依然屬於三包範圍之內,現在車輛出現了故障,按照規定應該給予免費保修。經過協商,4S店同意給李先生免費保修,不過需要他滿足一個條件:需要提供在外保養的證明。

李先生稱,車在朋友修理廠那裡做的是常規保養,並沒有詳細的記錄。 現在又要在4S店做一次保養才能夠保修,他認為4S店有故意刁難之嫌。

車輛保修期還沒過,惠州這家4S店卻拒絕了車主的保修要求……

隨後記者來到了安華汽車公司。該公司的負責人表示,一般公司都會建議車主在4S店做保養,如果車輛在外保養之後再到4S店維修,維修人員無法得知車輛是否在中途受損以及更換過配件,因而一般需要車主提供相關證明。目前李先生的里程達到八萬公里,維修人員需要做全車檢查,對車況進行了解以後才能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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