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父母去世,宅基地上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其实我不想爱你


父母去世,宅基地上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父母去世以后,农村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就和父母的存款一样,是属于个人的合法私人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在继承以后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利。



农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权属关系是不同的。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农户只是依法使用,宅基地的性质是公有的,而不是私有,因此上,宅基地的使用资格是不发生继承关系的。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房屋是私人花力气、钱财自己建设的,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只要是合法继承人,就可以依法继承房屋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权属关系并不影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房屋,只是对于户口迁出、城镇户口等不具备宅基地使用资格的人,对其合法继承了父母农村房屋以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有规定。按照规定,作为本村村民,是可以永久无偿使用农村宅基地的,父母去世以后,子女获得继续使用宅基地的资格。对于户口迁出、城镇户口的人来说,继承了父母的房屋,只有在房屋完好的时候,才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一旦房屋倒塌,村集体就有权收回宅基地,分配给村里其他需要宅基地的农户。


总之,对于农村房屋的继承,是不分户口类型的,只要是合法继承人,都可以依法继承。


甘肃清水大小事


父母去世,宅基地上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首先,房子属于村民私人财产,可以划入公民遗产的范围,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执行。

既然父母都去世了,意味着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只能由该户人家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其子女和父母继承。

其次,宅基地上的房子由父母和某个子女共同居住,按照房地一体、房地不可分离的原则,为保障村民的居住权,发挥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的保障功能,父母去世后,宅地基上房屋由共同居住的子女继承;其他子女没有权利要求继承房屋。

当遇到农村拆迁时,该子女可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重置价的合理补偿。

再次,宅基地上的房子仅父母单独居住,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少见,毕竟农民主要靠家庭和子女养老,通常都会有一个子女(多数情况都是儿子)与其共同居住。当父母去世后,房子作为私人财产可以继承,由其他子女共同继承。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理问题,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执行,集体经济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违背“一户一宅”,非集体经济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不得翻新、翻盖和扩建,房屋倒塌则宅基地被收回。

此种情况下,当遇到农村整体拆迁时,获得的拆迁补偿由子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才华有限菇娘


农村人在对待父母去世后的遗产分配上,最难以分配的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了。在过去,人们普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农村娘家的财产与出嫁的女儿没有关系。所以,那时候农村父母去世后,不管是遗留下来的房屋也好,存款也罢,会由儿子继承,这闺女都不会争夺。但如今不同了,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等老人百年之后,当然这遗留下来的财产,也有女儿的一份子。

农村的房屋,也属于私人财产,当然也作为遗产,会被继承人依法继承。但房屋在继承上,往往与其它财产的分割有所不同。因为房屋是依附于农村宅基地而建,两者的权属关系不同。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在遗产继承上,儿女继承的是房屋的所有权。

有些人家在处理房屋继承的问题上,都很大度。作为女儿嫁到外村,即使是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可能再跑回娘家居住吧,索性人家就不与娘家兄弟争了,在协议书上签字,自愿放弃继承权。这种情况当然好处理,但对于那些想分一杯羹的出嫁女,只好将房屋作价,谁留着房屋谁拿出一部分钱给另外的兄弟姐妹。

这不,我们这边年前有一城郊村拆迁,就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后都闹到了村委,最终在村委会相关人员的多番调解下,才将事情解决。

参与老人遗留房屋继承分配的是姐弟5人,父母在世的时候,忙活了一辈子,给儿子盖了一座新房,操办着给儿子娶上媳妇。后来,儿子住进新房,父母依旧住在老宅。但上一辈还曾留下一处老祖宅,由于是土木结构,一直在那里盛柴火用。这不,父母去世以后,几个姐姐也没曾想将房屋分配一下。这次正赶上村里拆迁,加上父母临终也没个遗嘱,这不听说村里拆迁,在市区置换楼房,这4个姐姐一商量,集体出动,到村里与弟弟吵着争房屋。

要说,这弟弟也够大度的了,他提出,自己名下的房屋不是遗产,归自己所有。另外的两处老宅,自己留一处,姐姐们分一处。毕竟父母年老时主要是自己在侍候,姐姐们都外嫁,也都是隔三差五才回家一趟。即使是这样,姐姐们也不答应。要知道这次拆迁,一处房屋换80平米的楼房2处。姐姐们的意思是弟弟房屋换2处楼房,如果他自己再继承一处老宅,岂不是一家就能置换4处楼房了嘛。而自己姐妹4人就只能分配置换的2处楼房,心里不平衡。后来,在村里多番调解以后,弟弟同意再拿出一处置换的楼房,这样,最终就是祖上遗留的2处房屋置换的4处楼房,自己一处,4个姐姐分3处,事情才解决了。

虽然父母遗留的房屋是妥善解决了,但这亲情也在这次遗产的纠纷中变得越来越淡。细细一想,值得么?


建行渐远


农村自建房,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加上各地执法严格程度不一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存在很多复杂性,给宅基地上房屋继承问题也带来一定复杂性,不同身份的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子权益也不相同。


父母去世,宅基地上的房子该如何继才?

首先、子女有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利。

《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父母的直系亲属,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房子又是私人合法财产,子女有权依法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继承权与继承人户口性质没关系。但由于农村宅基地和房子的权属关系不一样,也就是说,农村户口有宅基地使用权,城市户口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而房子和宅基地又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不同户口性质的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上房子后,所享受的权益是有区别的。


其次、农村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享有的权益。

农村户口继承了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有居住使用权、有占有处分权、有新建、扩建、改建权。农村户口子女继承的房子,即使房子不存在了,子女依然还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条件,即使房子不存在了,村集体也不会收回继承的房子占用的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期限使用。

再次、城市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享有的权益。

城市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只能居住使用、可以依法转让出售、也可以将房子拆走。但不能推到重建。城市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仅仅是继承房子,而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这个使用期限是由继承的房子是否存在而决定的,房屋存在即可以使用宅基地,房屋垮塌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即使村集体不收回,城市户口子女也不能再用宅基地修建房屋。如果房子垮塌后,村委会没有收回宅基地,继承人可以把宅基地有偿转让给村里面的村民。

所以,虽然都可以继承,但不同户口性质的子女继承后所享受的权益是有区别的,城市户口子女如果想长期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一定要把房子维护好,确保房子长期有居住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才能长期继承使用宅基地,房屋一但倒塌,即失去宅基地使用权。

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欢迎在评论下方发表个人看法。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阿洪168


农村居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房子如何继承按政一户一宅登记造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