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內蒙古交出掃黑除惡階段性成績單

內蒙古交出掃黑除惡階段性成績單

內蒙古交出掃黑除惡階段性成績單

6月1日至6月30日

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

進駐我區督導掃黑除惡工作

中央督導組

著眼政治大局、認真履職盡責

充分發揮督導“利器”作用

有效推動了我區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自治區黨委、政府將抓好督導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重要政治檢驗,強化領導,壓實責任,聚力攻堅,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

中央督導反饋的43個問題

已到時限要求的39個

問題均已完成整改

未到時限要求的4個

問題正按計劃推進

需要長期堅持的

各項措施持續鞏固深化

堅持高位推動,全面加強組織領導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存在的種種問題,說到底是認識高度和重視程度問題,必須以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不斷把政治站位向高處提領。

  堅持從責任落實抓起,加強統籌推進。自治區黨委、政府先後召開9次會議,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先後召開11次會議,研究部署掃黑除惡和督導整改工作,把專項鬥爭的主動權和主導權牢牢抓在手上。

  加強精準督辦。

全國掃黑辦掛牌、中央督導組督辦的5個重大案件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包案,中央督導組交辦的25個重點案件由自治區紀委監委、公安廳等部門領辦,將偵辦破案、“打傘破網”“打財斷血”一貫到底。

  加強約談督促。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掃黑除惡任務較重的2個市和整改任務較重的12家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約談,自治區紀委監委、掃黑辦、公安廳和部分盟市黨委、政府逐級對口開展約談工作,把責任壓力層層傳導下去。

  加強督導指導。自治區黨委、政府派出6個督導組對各盟市整改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自治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先後派出聯合工作組進行調研指導20餘次,確保整改工作一環一環擰緊,一級一級抓實。

堅持依法嚴懲,在大要案上求突破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破案是硬道理,破大案最有說服力。各地各部門緊扣“線索清零”目標,堅持依法嚴懲,強化“打財斷血”,在線索核查、破案攻堅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強化重點線索核查,開展線索清零專項攻堅行動,建立健全統一受理、分類核查、集中研判、回訪核實等機制,對中央督導組移交我區的21308條線索(其中有效線索19168條),全部進行了核查,已查結18398件,查結率96%;查實5736件,查實率29.9%。對全國掃黑辦智能化舉報平臺移交我區的1947條線索,同樣全部進行了核查。

  強化重點案件辦理,配齊建強專業化力量和團隊,對影響大、進展慢、推不動的“骨頭案”,採取領導包案、提級偵辦、掛牌督辦、異地用警等舉措,確保辦案進度和質效。

  強化“打財斷血”“打傘破網”,制定了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財產處置工作辦法,從機制上解決“打財斷血”面臨的實際問題,對涉案財產採取“一案一專班”形式予以處置,堅決剷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截至11月10日

●全區共打掉涉黑組織65個

●涉惡集團及團伙1022個

●抓獲犯罪嫌疑人9286名

●破獲各類刑事案件7314起

●查封扣押凍結黑惡勢力涉案資產147.2億元

●批捕1059件2836人

●起訴467件3456人

●一審審結342件2316人

●二審審結130件1037人

●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1271起

●黨紀政務處分1076人

●組織處理504人

●移送司法機關110人。

堅持綜合治理,以專項治亂促進長效常治

  行業和地區亂象是滋生黑惡勢力的土壤,要奪取專項鬥爭的全面勝利,必須加大專項治亂和綜合治理力度,努力實現堵漏補短,標本兼治。各有關部門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針對政治、經濟、社會等8個領域,分類排查風險點、建立任務單、落實責任制,並形成具體方案,將風險防範化解任務落實到各級各地,最大限度擠壓黑惡勢力生存、發展和漁利、滋事空間。

  集中整治行業亂象。建立完善行業部門與政法機關聯動機制和線索發現移交、行業管理漏洞通報機制,加強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有效銜接,壓實監管責任,堵塞管理漏洞,努力讓各行各業都成為黑惡勢力的“絕緣體”。

  ●在礦產資源領域,從今年9月起開展為期2年的專項整治,成立了由自治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掛帥的領導小組,集中解決煤、鐵、有色金屬三類礦產資源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規範生產經營秩序,依法處置清收資源,查處涉礦腐敗案件。

  ●在生態環境領域,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對系統內發現的827個問題,逐一建立整改臺賬,已整改完成64個;自治區林草系統排查涉林案件3455起,立案查處2517起。

  ●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力以赴解決房地產歷史遺留問題,目前已解決“入住難”“回遷難”“辦證難”項目613個,涉及住房34.61萬套。

  ●在金融領域,組建“公安+金融”雙專班,開展非法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治理行動,排查各類機構8739家,簽訂承諾書1505家,限期整改115家,取消經營資格121家,列入異常422家,擬註銷339家,已註銷122家,移交問題線索39條,著力整治民間借貸機構“上網跨域下鄉”引發的金融亂象。

內蒙古交出掃黑除惡階段性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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