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孫權正式起訴劉備借了荊州不還

2020年2月27日,本院正式受理“孫權起訴劉備借荊州不還”一案。

此案原告:孫權

原告律師:魯肅

此案被告:劉備

被告律師:諸葛亮

案件背景

本案要追溯到三國時期,由於相關人證物證已經無從查詢,僅能根據《三國志》、《江表傳》等史書(為主)以及小說《三國演義》(為輔)的相關記載來論證。這一案件,現在民間有很多說法,有人說劉備確實向孫權借了荊州,而且沒有還,“劉備借荊州——有借無還”這句歇後語就是最直接的證據嘛;有人說劉備只借了南郡,當時荊州七郡,南陽郡被曹操霸佔,荊州南部四郡(長沙郡、零陵郡、桂陽郡和武陵郡)被劉備攻佔,唯有南郡和江夏郡孫劉雙方都有“染指”;也有人說劉備沒有借,荊州本來就是劉表的領地,劉表死後,應當是劉琮或劉琦的,根本就和孫權沒關係。可見此案錯綜複雜,還需娓娓道來。

開庭!孫權正式起訴劉備借了荊州不還

孫權vs劉備

案件起因

赤壁之戰前,即公元208年前,曹操率大軍南下,劉琮繳械投降,駐紮在新野、樊城一帶的劉備攜眾落荒而逃,被迫投靠於劉琦。此時的劉琦任職江夏太守,據《三國志》記載:會黃祖死,得出,遂為江夏太守,意味著劉琦接替了黃祖。而需要注意的是,早在黃祖時期(黃祖死於公元208年春),孫權軍隊就和他在江夏郡內大打出手過好幾次,孫權基本佔上風,故而此時劉琦把守的僅是江夏郡的一部分(靠近荊州那一塊),而孫權把守著江夏郡的一部分(靠近揚州那一塊)。再翻看三國時期地圖,江夏郡涉及如今武漢市、鄂州市等地區,是三江交匯處,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兵家必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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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據《三國志》記載:備進住夏口,即上圖箭頭所指之處。名義上劉備並沒有任何地盤,只是輔佐劉琦,實際上劉琦對劉備言聽計從,因而,可以算是劉備佔據著江夏郡的一部分。至此,即赤壁之戰前,荊州七郡中除了江夏郡(孫劉約一人一半),大部分郡縣都落入了曹操之手

案件經過

所謂唇亡齒寒,曹操既然已經奪得荊州,揚州(即江東)也危險了,孫權派遣魯肅過江去荊州前線打探情況,魯肅在當陽一帶面見了劉備,首次提出“孫劉聯盟”。隨後,劉備駐軍夏口,並派遣諸葛亮去回訪孫權,以求正式結盟。

據《資治通鑑》所載,孫權任命周瑜、程普為左、右督,率領三萬精兵參戰,劉備則約有一萬水軍+一萬陸軍參戰。“時操軍眾,已有疾疫。初一交戰,操軍不利,引次江北”即曹軍初戰失利,靠到北岸烏林一帶,孫劉聯軍則停靠南岸赤壁一帶。隨後,曹操為了防止兵士暈船,下令將艦船首尾相連,不料東吳老將黃蓋詐降點火,火勢蔓延後,周瑜率全體精銳水軍齊攻,曹軍大敗而逃,孫劉聯軍又共同追殺,赤壁宣告大捷。

綜上,先陳述兩點客觀事實:1、大敗曹軍主要靠的是周瑜軍,即孫權集團,劉備集團只是輔攻;2、孫劉聯盟期間,由於雙方軍隊作戰、糧草運輸需要,彼此所轄領地肯定可以互通,意味著各自轄區劃分顯示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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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

約公元208年末,曹操恐赤壁失利影響後方政權不穩,立即返回北方。但千萬不要認為曹操就放棄荊州了,據《資治通鑑》記載:

操乃留徵南將軍曹仁、橫野將軍徐晃守江陵,折衝將軍樂進守襄陽,引軍北還。即當時,曹操留下了大部隊把守荊州各處,曹仁、徐晃守南郡,文聘守江夏,樂進守襄陽,滿寵守當陽。

為了徹底把曹軍趕走,孫劉聯軍再次進行了配合作戰,即攻打南郡之戰,也可以理解為赤壁之戰後續衍生的戰役。本次戰役的分工是這樣的,周瑜軍負責正面攻打曹仁軍,劉備軍負責阻斷各處援軍,正面戰場上,周瑜和曹仁各有得失,曹仁圍攻夷陵不料損兵折將,周瑜被流矢射中落下了病根;敵後戰場上,據《吳錄》所說,張飛向周瑜借了部分兵馬去阻斷江陵和襄陽之間的聯繫,關羽負責絕北道,據《三國志》所載,守當陽的滿寵,汝南太守李通均有派部隊支援,但被關羽有效拖延,為周瑜正面戰場的勝利爭取了時間。最終,雙方相持了約一年,曹仁損失慘重,被迫放棄了南郡一帶而退走(也有說法稱曹操故意放棄南郡讓孫劉去搶)。

而這段時間,孫權在幹嘛?史載:權自率眾圍合肥,使張昭攻九江之當塗;孫權孫十萬在佯攻,以分散曹操注意力。劉備在幹嘛?史載:

先主表琦為荊州刺史,又南征四郡。武陵太守金旋、長沙太守韓玄、桂陽太守趙範、零陵太守劉度皆降;劉備則以劉琦的名義,收回了荊州南部四郡,擴張勢力。

那麼,截止南郡之戰結束,估摸一下,荊州七郡的劃分大致是這樣的:南陽郡(包括襄陽、樊城)屬於曹操;荊州南部四郡+江夏郡部分屬於劉備;南郡+江夏郡部分屬於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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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關鍵:

赤壁之戰和南郡之戰的勝利,讓曹軍元氣大傷,數年內沒精力再南下犯境,而曹軍一旦退走,劉備和孫權的聯盟突然就沒有了意義。是否要繼續?對於劉備來說,肯定想繼續,他那時候底子薄弱,《隆中對》也明確指出“可以為援而不可圖也”;對於孫權來說,就比較兩難了,孫權集團內部就有兩派意見,周瑜的意見是“劉備以梟雄之姿,而有關羽、張飛熊虎之將,必非久屈為人用者”,就是說劉備早晚也會成為東吳的大敵,要趁早除掉;而魯肅的意見是“宜以借備,使撫安之。多操之敵,而自為樹黨,計之上也”就是說要讓劉備在荊州真正站穩腳跟,以分擔來自強大的曹軍的壓力。

最終,綜合史書記載,“以曹公在北方,當廣攬英雄,又恐備難卒制,故不納”、“曹公聞權以土地業備,方作書,落筆於地”、“周瑜卒,代領南郡太守,權分荊州與劉備,(程)普復還領江夏”、“權不聽,遣孫瑜率水軍住夏口

”等等,可以推測出孫權採納了魯肅的意見,繼續深入採取聯劉抗曹的戰略方針。至於到底有沒有借荊州(南郡)?再陳述幾點客觀事實:

1、荊州南部四郡是劉備自己派兵攻陷的,不能算借;

2、把曹仁從南郡趕走,出手最大的還是孫權集團,劉備集團功勞其次;

3、其後,劉備駐紮油江口,改名為公安(南郡境內),他能夠以公安為首府,意味著劉備集團搶佔了南郡的部分地區,從道義上講,獲得的戰利品比孫權多,屬實不仗義不道德;從法律上講,亂世之中,領土為王,這也是劉備憑自己本事得來的;

4、史料上言“借”都是孫權集團自說自話,劉備集團從未承認過。

5、這一點事實很關鍵!尤其說借,不如說換!周瑜死後,孫權把南郡部分地區讓出,主動讓程普回江夏,與此同時,得到了原來劉備佔有的江夏郡部分地區,誠然孫權比較虧,但這是心甘情願的,也是另有所圖的。

至此,約公元210年-211年期間,荊州七郡的歸屬又有變動,估摸一下,大致是這樣的:南陽郡(包括襄陽、樊城)仍屬於曹操;荊州南部四郡+絕大部分南郡+小部分江夏郡屬於劉備;絕大部分江夏郡+小部分南郡屬於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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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

案件後續:

而隨著曹操對再次南征的不聞不問,孫劉雙方就荊州領地歸屬問題的摩擦是從不間斷的。

表現一:公元211年,劉備派兵入蜀後,孫權趁機接回了他的妹妹,還企圖把劉禪拐走;

表現二:公元215年前後,孫權先禮後兵,多次派遣使者索要荊州,劉備當然不肯,於是孫權忍無可忍,下令呂蒙襲取長沙、零陵、桂陽三郡,魯肅於益陽牽制關羽,孫劉雙方劍拔弩張,剛剛平定西川的劉備趕緊率軍回援關羽,而此時,曹操進取漢中的張魯,劉備為了保住西川,迅速和孫權修好,協議平分荊州,以湘水為界,

分荊州的江夏郡、長沙郡、桂陽郡屬於孫權,分荊州的南郡、零陵郡、武陵郡屬於劉備,南陽郡一直在曹操手中。

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公元219年,關羽發動的襄樊之戰正處於焦灼狀態,孫權和曹操暗通,假借曹操的名義趁機奪取關羽所佔據的空虛的荊州三郡,不費吹灰之力,逼死了關羽,霸佔了除南陽郡外的荊州六郡,很明顯這都早有準備。

以上便是關於“劉備借荊州”一案的歷史事實或依據。現有請雙方律師發言:

原告律師(魯肅):好的,法官。我想請問被告律師四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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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肅

第一,事實表明,赤壁之戰和南郡之戰主要靠的是我方,憑什麼戰後你們得到的戰利品比我們多得多?你們好意思嗎?不覺得羞愧嗎?

第二,我方在正面戰場上與曹軍浴血奮戰,而你方卻背地裡偷偷攻佔荊州南部四郡,徵求我方的同意了嗎?這是盟軍應該做的事嗎?

第三,我方攻陷南郡後,默許你方以公安為首府,後續又予以南郡各地,使得你方能在荊州長久立足,我方已然仁至義盡,難道這都不配叫“借”嗎?

第四,我方一直好言相勸,你方既然佔領了益州,就應該主動還我們一點當時的戰利品,即荊州部分領土,而你方竟然不肯,這麼做仁義嗎?

被告律師(諸葛亮):很好!我來一一回答原告律師這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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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

第一個問題,赤壁之戰和南郡之戰的勝利,我方同樣也有功勞,我方若不緊密配合,你方根本贏不了!至於“戰利品”多少,我方一沒偷二沒搶,憑本事攻打下來的,你方也可以去攻打啊。

第二個問題,我方攻佔荊州南部四郡,主要也是為了阻斷援軍(當時荊州南部四郡已經歸降曹操),而並非擴張勢力。再者說,荊州本來就是劉表的,我方借劉表之子劉琦的名義收回荊州南部四郡,沒任何毛病。

第三個問題,你方確實予以我方南郡部分地區,我方同樣也予以你方江夏郡部分地區,誠然,南郡比江夏郡更寶貴,但這是你方自願的,最多隻能說是非等價交換,怎麼能說是借。況且,別以為我方不明白你方這麼做,葫蘆裡賣的什麼藥,南郡和曹操的南陽郡直接相鄰,軍事威脅相當大,你方能同意並決定非等價交換的根本原因就是想讓我方來承擔這一軍事威脅。

第四個問題,呵呵,我方強大了你方就眼紅了,利用完我方了現在還恬不知恥地想要回領土,試問天下豈有這般道理?

雙方律師各執一詞,針鋒相對。原告和被告還有其他什麼想說的嗎?

原告(孫權):我反正就是借了。

被告(劉備):我反正就是沒借。

非常好,2020年2月28日,本庭最終宣判:歷史事實擺在面前,本案毫無意義,純屬作者閒得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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