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撒母耳记》(第二课)

壹、神重用的撒母耳(一至七章)

第一章 神应允人的祷告

当以色列民士师时代宣告结束,《士师记》最后一句话是“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 说明了此时的以色列民混乱不堪。上帝不能由着以色列人继续这样下去,此时在犹大历史上,一个伟人即将诞生。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第一章,即说明一个伟人的诞生不是偶然的。撒母耳的诞生,正是因着他那有信心的母亲,有道是“非其母,不能生此子”。

家庭是神为人类设立的第一个制度(创2:18),是人承受圣洁传统和学习敬虔的地方。敬畏神的父母在宗教信仰上能给儿女极大的影响。我们常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给儿女什么样的影响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儿女。在以利加拿这个家庭里,父母给儿女带来了什么影响呢?那就是,除了把他带来这个世界之外,在他的信仰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也是极为深远的,不仅对以利加拿的家庭,对日后以色列国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也极为重要。以利加拿持之以恒地敬拜神,每年长途跋涉去示罗敬拜和献祭;因此撒母耳是生长在一个虔诚敬畏上帝的家庭里,这种属灵的环境,对后来的撒母耳成长不可忽视。此外,虽然当时哈拿没有为以利加拿生下儿女,但他却深爱着她(1:5),故此,撒母耳就是在这样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生长。

作者在记载撒母耳一生的事迹时,以家庭生活为开头,的确是最合适不过了。整章圣经中,我们用四个“一”,来叙述哈拿家庭的故事:一个分裂的家庭,一个敬虔的祷告,一个优秀的儿子,一个最美的奉献。


一、 哈拿的传奇经历(1-18)

哈拿,是以色列历史中承前启后,时代更迭不可或缺的人物。因为没有哈拿,就没有撒母耳,没有撒母耳,就没有以色列人辉煌的历史。

1、一个分裂的家庭(1-8)

  以利加拿是个利未人, 是哥辖的子孙,生于苏弗家(代上6:22-28,34-35)。利未人分散在全地,每逢献祭的日子,他们就上到示罗,在神的帐幕那里侍奉。以利加拿住在拉玛,拉玛处在以法莲支派和便雅悯支派的边境上(书18:25)。以利加拿的儿子撒母耳就是在拉玛出生(1:19-20),在拉玛长大(7:17),死后又在拉玛安葬(25:1)。

以利加拿除了有两个妻子以外, 他从许多方面来看算是个善良敬虔的人。很显然,哈拿是他的第一个妻子。以利加拿见她不能生育,便又娶了毗尼拿,好使自己有后代。我们并不知道以利加拿为什么没有等候、信靠耶和华神,让神的旨意、计划成就在祂的身上。但以利加拿这样的选择,也是有他们的传统,亚伯拉罕也娶了夏甲(创16:2) ;雅各也有两个妻子两个妾(圣经并没有承认雅各的两个使女为他的妻子的地位,仍然称她们为使女)。犹太律法虽然并不禁止重婚和休妻(申21:15-17,24:1-4),但这并不是神创造中最美好的旨意。因为神起初的创造并没有造一个亚当,两个夏娃,也没有造两个亚当,一个夏娃,而是造了一个亚当,一个夏娃。

可以肯定的说:一夫一妻, 是神原初的创造,是神美好的旨意。正因为一夫多妻给以利加拿的家庭带来了太大的麻烦,从亚伯拉罕、以撒到雅各莫不如此,一夫多妻使家庭中产生了嫉妒、争斗,而失去了和睦。每次在主持基督徒的婚礼时,我都会重申基督徒的婚姻观: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顺一爱,一生一世(可10:1-9)

我们坚决反对同性婚姻,不管这个世界怎么发展,不管法律如何制定,不管人们的观念如何变化,不管基督徒的婚姻观如何遭到同性恋者的攻击,我们依旧持守上帝原初的创造,持守上帝对人类婚姻家庭最美好的安排。我们反对同性婚姻观,但深爱陷入同性恋之罪不能自拔的罪人。主耶稣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太19:4)

我们坚决反对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及所有正常婚姻家庭之外的婚外关系。环顾我们周围,婚外恋破坏了多少家庭,使多少家庭陷入了苦难,给多少家庭带来了咒诅。我记得一个台湾学者说,为什么有婚外恋?就是因为“贪”,如果把这个“贪”字除掉了,就没有婚外恋了。

我们坚决实行一顺一爱。丈夫爱妻子,妻子需要爱,妻子比丈夫软弱;妻子顺服丈夫,一个家庭,丈夫是头,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妻子必须顺服丈夫,这是上帝原初的创造。惟有此,一个家庭才有和睦,才有平安,才有幸福。因为使徒保罗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5:22-33)

我们坚决反对离婚。婚姻是“一生一世”的,是在上帝面前结成的盟约,不是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结婚之前眼睛睁得大大的,结婚之后眼睛闭得小小的,还可以全闭上。主耶稣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5-6)在主耶稣看来,离婚只有一个原因,夫妻一方犯了淫乱的罪,我们中国人也说,“万恶淫为首”。进入二十一世纪后,许多圣经学者提出,家暴、酗酒、吸毒、赌博也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这要在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然后再做判断。

【撒上1:1】“以法莲山地的拉玛琐非有一个以法莲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苏弗的玄孙、托户的曾孙、以利户的孙子、耶罗罕的儿子。”本书出现的第一个人,名叫以利加拿。他与家人住在以色列的中部。以利加拿,按(代上6:33-38)的家谱是利未支派哥辖族人,其祖先当年分派到以法莲的城邑居住(书21:20-21,士17:7)。“拉玛锁非”只见此处,是个复名,似应分开,应为拉玛的锁非。根据摩西的律法,利未支派没有自己的土地,要散居在以色列人当中(民35:2),以利加拿被称为以法莲人,大概是因为他的家庭世居以法莲而得名。

【撒上1:2】“他有两个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儿女,哈拿没有儿女。”以利加拿看起来相当富有,因为他可以供养两个妻子。多妻制在当时的以色列虽不太流行,却是合法的,是摩西律法所允许的(申21:15-17),但我们从《创世记》看到,却不是神当初造人的原意(创2:24;玛2:15;太19:8)。造成这个家庭不和睦的原因也正是由于他有两个妻子。虽然每个家庭都有争吵,只是大小不同而已,但有多个妻子,嫉妒是最常见的事,多妻的人多有烦恼,一夫多妻是神所恨恶的。“哈拿没有儿女”,她是本书中一个蒙神怜悯的器皿。但她有一个难处和缺欠,就是不能生育。不能生育,是女人的羞耻。路加福音说:“主在眷顾的日子这样看待我,要把我在人间的羞耻除掉。”(路1:25) 因为不生育,便不能承受“女人的后裔,将要打破蛇头”的应许;不能生育,就证明还没有承受神命定的祝福。因神造人后,是要使人“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我们中国人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由此可见,哈拿现在的一切是多么不幸、凄惨。因着不能生育,几乎不能被称为有福的女子,所以,她心里何等伤痛!

【撒上1:3】“这人每年从本城上到示罗,敬拜祭祀万军之耶和华。在那里有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当耶和华的祭司。” 从本节可以看出,以利加拿作为一家之主,带领妻子儿女过虔敬的生活是可称颂的:(1)持之以恒地参加敬拜(每年);(2)带领全家敬拜神(1:7、21),作为一家之主,不但应有个人灵修生活,更有责任带领全家人敬拜神,在家里设立祭坛,进行家庭崇拜是神所喜悦的;(3)诚心奉献,并还所许的愿(1:4、21)。

当时敬拜的中心在示罗(士18:31),会幕和约柜都在此(书18:1),示罗在耶路撒冷以北40公里处,是往示剑的必经之地。根据摩西律法,以色列民的男子每年至少三次向耶和华守节(出23:14;申16:16)。“万军之耶和华”至少有两个意思:(1)耶和华是以色列军队的元帅(王上7:4;书5:13-15);(2)耶和华是天上天使天军的统帅(王上22:19)。“在那里有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当耶和华的祭司”,这句话说明了当时在示罗主持圣事的祭司是谁,为即将要发生的事件做铺垫。

【撒上1:4】“以利加拿每逢献祭的日子,将祭肉分给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儿女。”本章的内容发生在一个献祭的日子,当这个家庭成员在示罗的时候,这个献祭的日子很可能是秋天的住棚节(欢庆丰收),从这一点上讲,哈拿无子,触景生情,倍感痛苦。以色列人在他们献的祭祀结束后,他们将一起吃祭牲畜的肉,除了祭司保留一部分的祭肉以外,而大部分归还给献祭者,只是不可吃血。

【撒上1:5】“给哈拿的却是双份,因为他爱哈拿,无奈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 “给哈拿的却是双分,因为他爱哈拿”。一个家庭矛盾的产生,原因很多,清官难断家务事。但以利加拿这个家庭纠纷的产生,不外乎两个原因:(1)偏离。神起初给人定下的旨意是一夫一妻(创2:24;玛2:15;太19:4),以利加拿却娶了两个妻子。当人偏离神的旨意时,必然给家庭带来痛苦。亚伯拉罕、雅各等都是如此。虽然当时摩西律法允许这样做,但却不是上帝最初和最好的旨意。(2)偏爱。就是刚才所读的这句话,这是家庭不和的一个主要因素是因着偏爱,偏爱就不免使人产生嫉妒;因着嫉妒,便生出恶毒,自己失去喜乐,也引致别人哭泣,家庭就失去了欢乐、和谐。

圣经中还有因为偏爱而失去和谐的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以撒。父亲以撒因为喜欢吃野味而喜欢长子以扫,母亲利百加因小儿子为人安静、常住在帐篷里而偏爱雅各。因此,导致了这个家庭四分五裂。这个家庭很有意思,我们不妨分析一下,也可以成为我们的鉴戒。

以撒这个家庭里面,无论是父亲以撒,母亲利百加,还是长子以扫,小儿子雅各,在骗取祝福导致家庭分裂这件事情上,每个人都脱不了干系,都有该负的责任。有人认为雅各诡诈,以扫老实,其实,不完全是这样的。

我们看第一个人物——以撒。他要给以扫祝福,但有一个条件,必须让以扫先给他弄野味儿来,吃了才给他祝福。弟兄姊妹,为以扫祝福是属灵的事,吃野味是属肉体的事,为什么先吃野味才能为儿子祝福呢?有人认为这是当时迦南人的风俗,但我们读了下文就可以知道,这种说法与圣经不符。以撒喜欢吃野味,是他肉身的需要、爱好。从创25:19-25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事实,利百加爱雅各反而是有信心的表现,因为在圣经中已经预言,“耶和华对她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

(创25:23)但以撒爱以扫和神的启示毫无关系。“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却爱雅各”(创25:28)这说明身为父亲做的不正,因为贪吃而爱以扫,并没有按神的旨意教导儿女。人世间,有多少悲剧都是因为贪吃而带来的!

我们看第二个人物——利百加。她的错误在哪里呢?她听见以撒要给以扫祝福,就急的不得了,而雅各实在不愿意去骗取这个祝福,他对母亲说:“倘若我父亲摸着我,必以我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诅,不得祝福”(创27:12)我们看看母亲怎么说?她催逼雅各说:“我儿,你招的咒诅归到我身上,你只管听我的话,去把羊羔给我拿来。” (创27:13)我们看见了吗?雅各站在一个被动的位置上。圣经并没有说利百加这样做是对的,只不过是记录在《圣经》里面而已。这也正说明了圣经的客观、真实。我们人的历史完全不同于《圣经》,如果说一个人好,便专选好的记载,一点坏的都没有;说一个人坏,便专拣坏的记载,一点好的也没有。但《圣经》不是这样,好的、坏的都记载在《圣经》里,好的成为我们的榜样,坏的成为我们的鉴戒(大卫不也是这样吗?连他夺妻杀夫的事都记载在《圣经》里)。后来雅各为了这件事情被迫离家,母亲利百加也为这件事承担了撒谎的苦果,尝到了离别近二十年的精神煎熬,至死不得再见自己所亲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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