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不聽話,借用阿德勒教育理念,巧用階梯式選擇法,結果立竿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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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孩子不聽話,幾乎是我們在生活中最常遇見的養育問題,面對這種問題,很多家長慣用的招數就是給孩子“講道理”。可以說,“講道理”是很多家長喜歡的一種教育方式,但大家發現講道理對於很多孩子來說沒用,越喜歡講道理的家長,他的孩子往往越不聽話。“講道理”如果行不通,一些家長就把講道理“升級”成打罵,最後不僅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還弄得家長心力交瘁,親子關係也受到了嚴重影響。

諸多事實證明,家長越是把“講道理”當成教育孩子的“法寶”,孩子越是不領情,家長要說有多尷尬就有多尷尬。

這讓我想起了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帶女兒去同事家串門,賓主雙方正聊的熱乎的的時候,就看到同事家才4歲不到的兒子跑到牆邊,拿起畫筆就想在牆上塗抹,這時我才注意到,原先雪白的牆上已經有不少的塗鴉痕跡,居室的美感確實被破壞了。同事想立即制止兒子的塗鴉行為,趕緊告訴兒子:

“寶貝,不要在牆上畫了,好嗎?”

“不好不好,我就是喜歡在牆上畫。”

“別在牆上畫了,你看這牆壁已經變得醜八怪了!”

“不,我就要畫!”小男孩繼續堅持著。

……

看到孩子這麼固執,當著客人的面,同事又不好對孩子發火,不得不尷尬地對我們做一番解釋:“這孩子真是的!明明跟他說了不要在牆上畫畫了,可他就是不肯聽話……”語氣中充滿了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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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從兒童心理學角度來分析孩子不聽話的成因

思想家盧梭曾說過,三種對孩子不但無益反而有害的教育方法是:講道理、發脾氣、刻意感動。

上面這幾種方法,不管是“講道理、發脾氣,還是刻意感動”,早已被證明行不通。就好像我同事給孩子講了半天道理,孩子還是“不買賬”,不能立即停止自己的行為。原因就在於這些方法並沒有抓住兒童的心理、而是站在成人的角度來考慮,必然會在現實中不斷碰壁。

孩子不聽話,大都是有其心理成因的,總的來說,大致有以下兩種心理成因:

一是自私心理

自私心理重的孩子,他常常表現出非常強烈的“以自我為中心”的現象。這種現象在生活中我們可以經常看到,例如有的孩子不懂得與人分享;有的孩子喜歡和別人甚至父母爭奪東西等等。自私心理重的孩子不聽話的概率相對更大。

二是叛逆心理

叛逆心理的外在表現通常是孩子為了證明自己,通過與父母對抗、不聽父母的話等行為,來挑戰父母的權威,同時。叛逆心理並不僅侷限於青春期,每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大概都會經歷三個被稱為“叛逆期”的階段,分別是:2~3歲寶寶叛逆期;6~9歲兒童叛逆期;12~16歲青春叛逆期。

進入叛逆期的孩子往往會有如下這幾種表現:

  • 1、挑戰父母權威,喜歡和父母唱反調,不喜歡順從父母的想法;
  • 2、認為大人說的話不對,大人的批評常常引起他們的反感;
  • 3、家長同一句話只要超過兩遍,就會使他們心生厭煩心理;
  • 4、常常伴隨著一些破壞性行為,比如生氣就摔東西等等;
  • 5、總想嘗試一些跨越年齡段的新鮮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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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深入瞭解孩子不聽話的心理成因之後,將有助於我們更有效地解決孩子不聽話的問題。

02 借用阿德勒教育理念來幫我們家長調整教育心態

阿德勒是一個和弗洛伊德、榮格齊名的著名心理學家,在心理教育學上提出了很多著名觀點。那麼,阿德勒教育理念對我們教育孩子到底有什麼啟示呢?這就要先從孩子不聽話的根源是什麼說起。

從表面上來看,孩子不聽話看似是孩子的問題,但如果認真進行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問題的根源其實還是出在家長身上。不管再好的教育方法,如果不從根源上去調整家長錯誤的教育心態,都只能讓問題愈演愈烈,陷入週而復始的死結,甚至釀成家庭悲劇,比如近年來發生在上海盧浦大橋上17歲男孩跳橋自殺等悲劇就足以警醒著我們每一個為人父母者。

家長和孩子相處,最核心的教育原則就是要把孩子看作是一個有獨立人格的個體,尊重孩子的思想和感受,不要心心念念地想著讓孩子什麼事情都聽父母的。

因此,在這裡,我們不妨借用阿德勒教育理念來幫我們調整教育心態。阿德勒在兒童教育方面的核心教育思想就是對孩子保持足夠的尊重與信任,平等對待孩子。也就是說,以下所有的教育解決方案都是建立在阿德勒的核心教育思想上的。當有了這樣的前提,家長的教育心態自然會朝著正確的方向發生根本性的改變,當然也就能正確處理在孩子身上發生的問題,比如在開頭說的孩子不聽家長的話而執意要在牆上畫畫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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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需要強調的一點是,並不是所有孩子不聽話的問題都要納入解決的範疇,這是因為孩子的童年需要“試誤”,需要“不聽話”。不允許孩子犯錯誤,要孩子事事都聽命於父母,這猶如不允許學走路的孩子摔跤一樣。這裡所談的“不聽話”,是那些具有原則性的問題,家長若遷就或者不去解決,就有可能造成不良後果,那麼,這樣的不聽話問題就必須要得到解決。

根據孩子不聽話問題的不同情況和不同層次,解決問題的方案大致可分成以下三個梯次。

03 第一梯次解決方案:主動給孩子提供兩種選擇

孩子不聽話的直接導火索往往是對家長提供的方案不滿,從深層次上來說,只不過是孩子的選擇心理沒有得到滿足。為消除這種不滿,最簡單直接的解決方案,也是第一梯次方案,就是家長主動給孩子提供兩種選擇。

給孩子選擇,並不意味著孩子就可以隨便作出決定,而是要讓孩子在既定的選擇範圍內,給予孩子一定的自主選擇權來做出決定。這樣做,既滿足了孩子選擇權的需要,又能把可能造成的後果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

這裡以一個媽媽想讓孩子吃青菜的具體事例來說明:

很多孩子都不太愛吃青菜,大魚大肉可是他們的心頭最愛,可光吃肉不吃青菜,缺乏維生素,營養必然出現不均衡,對孩子的生長不利,所以,在這件事上,家長的態度要旗幟鮮明,孩子必須要吃適量的青菜,可若強行逼著孩子去吃,孩子肯定不樂意。所以,我們常常會看到不少家長大體是這樣和孩子對話的:

  • “寶貝,這裡有媽媽煮的青菜,很好吃的,你把它吃掉吧。”(此時媽媽的口氣是平和的,閃耀著一副慈母的光環)
  • “不吃不吃,就是不吃,我討厭吃青菜!”(孩子的調門一下子拔高了,一副拒不接受的樣子)
  • “……”(此時發生了N輪的你來我往,瀰漫著一股“大戰”來臨的緊張氣息)
  • “我已經說過了,快點把青菜吃掉!(眼見寶貝軟硬不吃,想著孩子可能營養不均衡的後果,老母親也急了,再也顧不得保持慈母形象,幾乎是氣急敗壞地朝著孩子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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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景熟不熟悉?只能說是太熟悉了,幾乎成為了一個教育“死結”。難道我們就沒有辦法打開這個“死結”?辦法其實是有的,這就是改變我們的教育思路,主動給孩子提供選擇,過程也許就會變成這樣:

  • “寶貝,今天你是想吃胡蘿蔔還是想吃白菜呀?”(此時媽媽的口氣是平和的)
  • “我選胡蘿蔔!”(孩子的調門雖然很高,但這是積極正面的,也是媽媽所期望的)
  • “……”(因為孩子已經乾淨利落地做出了選擇,所以這裡再沒有你來我往的“鬥爭”環節)
  • “好的,那今天就吃胡蘿蔔吧,媽媽就去幫你煮這道好吃的菜”(媽媽最後不忘再來一次渲染,母慈子孝,好一派其樂融融景象)

這看起來好像不可思議,其實,只不過是家長主動給了孩子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孩子心理上的選擇欲,自然就不會出現往常心理上的抗拒和反抗。

在給3歲和3歲以下孩子提供選擇時,家長需要注意以下三點:

  • 1、選項內容要考慮周全。兩個選項要有一定的反差,不要差不多,讓孩子舉棋不定。反差大的選項,更能讓孩子在選擇之後產生心理上的滿足感和嚐到甜頭之感。
  • 2、兩個選項可能產生的後果都是家長可接受的。如果你不想孩子吃糖果,那就不要問他到底想吃糖果還是想喝牛奶,這樣他一旦選擇了糖果,而你又不同意,就變成了口是心非,會嚴重削弱孩子對你的信任。
  • 3、每次只提供兩個可選項,不要讓孩子在太多的選項中“舉棋不定”。這很好理解,大人有時候都會有選擇困難症,對孩子來說,選項如果多了,更是讓他們暈頭轉向,耗時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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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長給孩子提供兩個選擇,孩子也不願意接受呢?這時候就需要升級我們的方案,這種方案簡而言之,就是讓孩子在指定範圍內進行選擇。

04 第二梯次解決方案:讓孩子在指定範圍內進行選擇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和自我意識的增強,有時候家長給他兩個選擇他都會不滿意,這時候就要棄用第一梯次方案,亮出第二梯次方案。

第二梯次方案的核心就是家長給孩子指定一個範圍,讓孩子在指定範圍內進行自由選擇。還是以媽媽想讓孩子吃青菜為例。

  • “寶貝,今天你是想吃胡蘿蔔還是白菜呢?”(這時媽媽的口氣依舊是平和溫柔的)
  • “我都不想吃,我哪個都不想吃。”(此時,這種方法已經不奏效,老辦法不行,那就只有啟用新辦法了)
  • “你想吃什麼綠色的蔬菜呢?”(媽媽開始有目的地引導孩子,提供了一個可選範圍讓孩子去選)
  • “我想吃綠色的蘋果。”(孩子不知不覺中就進入了媽媽指定的範圍)
  • “寶貝,你弄錯了,蘋果是水果可不是蔬菜哦,你再好好想想,你還想吃哪些綠色的蔬菜呀?比如綠色的萵筍,還是綠色的雲南小瓜?”(看到孩子接受了指定的範圍,媽媽又進一步提供了更具體的選項)
  • “那就吃雲南小瓜吧!”(最後孩子在指定範圍內做出了一個選擇)

當家長給孩子劃定了綠色和蔬菜這兩大範圍,讓孩子從中進行選擇時,也就給了孩子一定程度的自由選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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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不解“風情”,非常地固執,繼續把問題升級,比如什麼都不選,此時家長應該怎麼應對呢?這時候,就只能再次把應對方案進行升級改造。

05 第三梯次解決方案:給孩子提供“選擇和結果”

我們知道,不管是哪種選擇,其背後必然會伴隨著相應的結果發生。不同的選擇,意味著不同的結果。

對家長來說,由於社會閱歷等方面豐富,當然會比孩子更清楚哪些選擇會帶來好的結果,哪些選擇可能會帶來不好的結果。對不好的結果,正確做法當然是要儘量避免這種選擇。但大多數孩子只會看到眼前的選擇,而不會意識到這些選擇所帶來的可能結果。這時候,就需要家長把不同選擇背後的不同結果給孩子挑明,讓孩子明白,如果選擇做了,問題能夠得到解決;如果不選擇做,就需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通過這種“選擇和結果”的界定,建立起了一種特殊的因果關係,教給了孩子什麼是責任感,讓孩子意識到,自己要對自己的行為和選擇負起相應的責任。

比如,當我們帶孩子去逛商場時,孩子不聽勸告,全然不顧自身危險(可能跌到)和他人危險(可能把老人小孩給撞倒),總是在櫃檯之間來回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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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我們可以這樣對孩子說:“你要麼就呆在我身邊,要麼我就要把你抱到購物車上了,你自己來決定吧。”

如果孩子仍然亂跑,那家長為了確保他的安全,就需要把他抱到購物車上,這會讓孩子意識到:亂跑導致的結果就是要回到購物車上去,從而被限制行動範圍,也就是再也不能亂跑了。坐在購物車上的滋味可不好受,在商場不亂跑,才是最明智的選擇,因為還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不管孩子怎麼選,選擇的結果都是家長可接受的,而且這兩個選擇結果,都能讓孩子乖乖地呆在父母旁邊,達到我們一開始的目的。

結語

最後做一個歸納總結,當孩子不聽話時,家長正確的教育心態是改變孩子的重要前提。具體來說,有三種梯次的方案可以幫助家長來解決孩子不聽話的問題:

  • 第一梯次解決方案:主動給孩子提供兩種選擇;
  • 第二梯次解決方案:讓孩子在指定範圍內進行選擇;
  • 第三梯次解決方案:給孩子提供“選擇和結果”,讓孩子對自己的選擇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以上這三種解決方案既是相對獨立的,又是一個漸進的梯次關係。能用前面一種方案,就儘量不要用後一種方案,只有在前一種方案不奏效的時候,才去考慮後一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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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教育專家尹建莉老師說,不要害怕孩子犯錯,所有的過失都是成長的功課。沒有糟糕的錯誤,只有糟糕的對待錯誤的方式。

以孩子“不聽話”這件事來說,“成人可以給孩子呈現規則,卻不能強迫孩子執行規則。如果有什麼規則特別需要孩子服從配合,要想辦法,通過合理的方式,讓孩子看到規則之美,心悅誠服地接受。在規則教育中,家長的榜樣作用和包容心遠比強制力更能讓孩子學到守規矩。”

因此,上面三種梯次的解決方案都是在基於不偏離基本原則的前提下而推出的,家長所有的努力都不是想要去強迫孩子執行規則,而是通過積極的正向引導,通過提供一定的靈活選擇權等方式,既滿足孩子的心理需求,又達到教育孩子的目的,而這正是我們在教育孩子中所應要秉持的正確教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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