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南明区整脏治乱办公室联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开设的【交通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专栏。
这里将持续曝光南明区部分交通不文明行为!
对交通不文明行为说“No”
人人遵守交通法规
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提高市民文明意识
争做文明有礼南明人
以下是曝光案例
01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5日08时17分,在西湖路(护国路口-大南门)75米实施进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代码8207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8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8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
02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5日07时20分,在遵义路于青云路交叉口9米实施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代码8011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
03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5日08时14分,在富源路与摆郎路交叉口500米实施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代码8011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
04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5日07时51分,在公园中路与太金线交叉口100米实施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代码8011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
05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5日10时26分,在达高路与玉溪路交叉口50米实施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代码8011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
2018年09月25日
文字整理:廖燕娟
审核:罗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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