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古人不喜歡“分家”?商鞅“分戶令”是“分家”歷史源頭嗎?


為啥古人不喜歡“分家”?商鞅“分戶令”是“分家”歷史源頭嗎?

分家的歷史源頭在哪裡?

“分家”是中國社會從古至今延續下來的一條重要傳統習慣,對國人的家庭觀和財產觀造成了深遠影響。“分家”是從何時開始?商鞅“分戶令”算不算第一次政府強制分家呢?從“公”、“私”兩方面來闡述——

從“私”來說,在河南省澠池縣發現的“仰韶文化”遺址中已經發現了許多方形或圓形的小屋子形成的村落,由此可見當時分屋而居已經很普遍了,那從集體混居到單獨居住,這已經是一次典型“分家”行為了,這其中還不包括因資源匱乏、人口飽和、意外事件產生的部分人攜帶物資、工具出走等現象,所以,“分家”行為自古有之。


為啥古人不喜歡“分家”?商鞅“分戶令”是“分家”歷史源頭嗎?

仰韶遺址發掘現場,圓形或方形房屋


從“公”說,隨著貧富差距加大、階級觀念形成,禹的兒子啟打敗扈氏部落後正式破壞了禪讓制度,建立了夏朝,中國第一個朝代誕生了,從夏到戰國這一階段生產力和生產工具不斷進步,尤其是到了春秋時期,我國冶鐵技術發展迅速,生產上逐漸應用鐵質工具。生產效率顯著提高,這給“小戶家庭”生存提供了可能。商鞅的“分戶令”就是在此大環境下實施的,但其只是規定一戶人家中不能多於兩男人,並沒有提及財產分割等問題,所以也不能算是政府強制分家,只是一種挖掘人力資源的措施。

綜上所述:分家自古有之,多為私人行為,並沒有公家強制分家之說。“分家”和“分戶”的根本區別在於財產、物品有沒有被分割、再分配,這是判定標準的唯一標準。

為啥古人不喜歡“分家”?商鞅“分戶令”是“分家”歷史源頭嗎?

商鞅變法使秦國逐漸強大,為其後一統六國起到關鍵作用。


“分戶令”是商鞅在秦孝公時變法制度中的一條,其主要效果有:1.促進國家經濟繁榮,增加國家財政收入。2.改變秦人傳統生活習慣,提升秦人文化素養和道德觀念。3.拆散瓦解大宗族、豪族勢力,加強中央集權統治。但因當時秦國是以法家思想治理國家,所以第一條應是當時首要目的,而其他只是衍生出的連鎖反應產生的結果,不會是商鞅這樣的法家學者所能考慮到的。

“分戶令”是在國家法令強制下執行的,並非是大部分人的意願。為什麼秦人不願意“分戶”呢?從文化角度來說:中國人講究“合”,只有“合”才能強大、才能發展、才能圓滿。從人性角度分析:合在一起可以少納稅、少服役、積累剩餘價值,方方面面都對自身有利,所以沒人願意分。從行為理論解釋:人從遠古一直以群居形式在對抗自然,維持自身繁衍、發展,而且,人有很強依賴心理和從眾心理,在集體中會有安全感,所以希望住在一起。


為啥古人不喜歡“分家”?商鞅“分戶令”是“分家”歷史源頭嗎?

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思想開始為統治階級使用


戰國之後,為了休養生息,前幾任帝王都奉行“黃老之術”,以便農民休養生息,但到漢武帝獨尊儒術後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漢朝以孝道治理天下,鼓勵同居共財,“分家”則被上升到有悖倫常的高度,沒有人願意冒風險去嘗試。隨著封建制度的逐步完善、儒教思想被統治者大肆篡改、利用,成為了統治者奴役百姓的工具,為了維護其"以孝道治天下"的統治根基,“分家”行為更是被嚴厲打擊,比如:唐代法律規定,子孫如果要另立戶口,思存錢財,要坐牢三年。宋朝規定,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孫不能分財產令立戶門,如果有違甚至可論死罪。試問:在這種嚴酷形勢下,誰還敢明目張膽“分家”呀!


為啥古人不喜歡“分家”?商鞅“分戶令”是“分家”歷史源頭嗎?

判定“分家”的唯一標準為是否發生金錢、財產、物品等的分割、再分配。


所以,在封建國家統治和禮教束縛下,古代人不願也不敢分家了。但分家因為有其合理性,所以被保存了下來,而古代“分家”一般只發生在這2種情況下:1.人口增長超過了土地可以供養上限,有人必須離開,以開墾新土地。2..家中成員有矛盾不能調和,迫不得已只能分而居之。但前提條件是必須家中長輩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實施,也這有這樣才能避免來自道德輿論和國家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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