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福代表:淨化網約車行業發展空間,促平臺提升內功

伴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網約車成為多樣化出行的風口行業,呈現蓬勃發展之勢。網約車的出現提升了社會運力水平,豐富了民眾出行方式。但作為一種全新的出行方式,網約車在運營中也出現了很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呼籲淨化網約車環境,建議通過更靈活的方式考核駕駛員、用商業保險與合同制保障網約車主權益、將網約車納入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方便監管等方式,加強對網約車的管理。

李书福代表:净化网约车行业发展空间,促平台提升内功

李書福代表說,面對快速發展的網約車和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出現的各種亂象和問題,交通運輸部、工信部等7部委聯合出臺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頒佈一年多以來,很多網約車車輛未能三證齊全上路;網約車平臺公司與各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數據接入存在相同數據重複接入、傳輸不及時、數據質量差等突出問題,這些違規現象,影響了行業健康發展。

李書福建議,首先,政府應嚴格要求駕駛員的素質和培訓體系。可以鼓勵駕駛員考試形式更靈活,比如在保證考試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在網約車平臺公司各服務所在地設立的服務機構設置考點,方便司機考試。

其次,由於網約車的車輛對於網約車車主來說是家庭重資產,應當用商業保險與合同制度相結合的方式來保障網約車主的權益。他認為,由保監會牽頭,保險公司參與設計針對網約車的創新型運輸保險,較目前的營運險費率低。通過新險種,降低私家車變更營運類車輛後的成本,促進主體參與者主動合規、合法運營。同時,保障網約車司機的基本權利,司機需與網約車平臺簽訂相應合同,而不僅僅只是毫無保障的註冊制。

最後,將網約車納入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進行統籌管理。李書福表示,網約車本質上具有與出租車一樣的出行服務特點,互聯網只是為其客運業務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提供了新的手段; 網約車不是拼車,而是一種新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模式,涉及全體使用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人的效率與公平,這是政府必須制定適當管制措施的依據與基本出發點;為平衡各方利益,促進互聯網+交通健康有序發展,必須納入政府監管;網約車發展過程中暴露了主體責任不清、不公平競爭、信息安全風險等問題,納入統一條例進行監管,可以促進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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