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法院張弘默同志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喜報|北安法院張弘默同志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北安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張弘默同志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張弘默從法19年,他以飽滿的熱情,忘我工作,幹一行愛一行鑽一行,他圍繞審判工作要求,全面加強信息化建設,北安法院被最高院授予“全國司法行政工作先進集體”, 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三級網建設十佳集體”。他本人被最高院授予“全國法院信息化工作先進個人”,被黑河中院榮記三等功2次、授予先進個人3次,連續7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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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痴迷學習,甘當“苦行僧”。

張弘默同志勤於學習,2008年通過司法考試,2009年他通過公選考試晉為副科級。他自費購買大量書籍,謝絕一切社交活動潛心學習,堅持學習習近平系列講話精神,學習法律法規、信息化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法院管理等相關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為做好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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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甘於奉獻,願做“戰鬥員”。

他甘於奉獻,在審判法庭建設中,為保證質量,他起早貪黑,每天早5點工作到晚9點,確保審判大樓和兩棟家屬樓如期完工,同志們稱他是“打了雞血的老黃牛”。近五年時間裡,他完成了法院綜合佈線、高清數字監控、遠程提審、視頻會議、遠程接訪、遠程安保監控、看守所遠程提審、100T的大數據存儲、執行指揮中心、12368服務熱線、5個高清科技法庭建設,實現了法院和7個法庭四級專網,高清科技法庭在轄區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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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膽創新,樂做“管理員”。

2011年擔任辦公室主任以來,他探索後勤管理有效途徑,制定了財務、車輛、辦公用品、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基建、固定資產等8個臺帳,每年節約車輛費用30%、辦公經費2萬餘元;完善閱檔制度,規範檔案管理,實現了檔案無差錯。他從一度電、一滴水管起,每天穿梭於辦公樓每個角落,同志們稱他“法院好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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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凝心聚力,敢當“監督員”。

2017年擔任紀檢組長後,他從教育、制度、監督、懲處入手,狠抓黨風廉政和作風建設;組織開展“司法作風建設年”、“正風肅紀”攻堅戰,運用“文化+廉政”“教育+警示”,讓廉政教育更有生命力;通過責任書、承諾書、提示書、倡議書、整改通知書,讓廉政和責任更具體化;開展紀律督查、作風巡查、審務督察、庭審作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處理,在幹警心中構建了牢固的廉政防線。

五、嚴於律己,常做“示範員”。

張弘默同志政治立場堅定、黨性強,清正廉潔,敢於堅持原則,他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時刻以自己的言行樹立黨員的模範形象。他曾是最年輕的法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但在員額遴選中,面對58名法官35名員額的嚴峻形勢,他主動放棄,以無怨無悔詮釋著一名共產黨員的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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