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明朝如何用“敕”来命名诏令文书?


“公文”顾名思义就是公家的文书。明代,公文有六种形式,分别是“诏”、“敕”、“册”、“令”、“旨”和“制,在这六种公文形式里,以

“敕”的使用范围最广,频率最高。

“敕”又通“饬”,在古文中是“命令”和“告诫”的意思。汉代,尊者或者长官告诫子孙和下属,通常都被称作“敕”,任官封爵的官方文书被称为“诫书”。直到魏晋南北朝,才将“诫书”慢慢转变为“敕书”,敕书由此开始正式登上历史政治舞台。

到了明代,“敕”才被广泛的使用,凡是皇帝用来训斥和委任官员以及奉赠六品以下官员和外藩的时候,都用“敕”。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明朝如何用“敕”来命名诏令文书?

因此,仔细查阅史料我们就会发现,在明代的公文体制里,“敕”的运用是非常常见。看如今遗留下来的明朝圣旨,就足可见“敕”字使用频率是多么的高。

宣德元年,三朝老臣夏元吉,接到了宣德皇帝朱瞻基的一道敕旨,敕文开头写道:“敕谕文武群臣夏元吉等:朕位君国莫大于奉天……。”

正德六年,户部主事翟鹏三年考满,收到了明武帝敕封他父母的敕旨:“奉天承运皇帝敕曰:朝廷待士之恩,莫重于褒锡……。”

万历二十六年,万历三大征之一的朝鲜之役,进入了最后的阶段。这一年,御史李楠奉命巡按浙江,忽然接到来自北京的一道敕旨,敕文开头写着“敕巡按浙江监察御史:近因军费繁兴,国计难支,该部要将各省直额派各项钱粮专委责成……。”

从明朝这三个皇帝的三道“敕旨”来看,“敕”这个公文体已经衍生出“敕谕”和“敕命”,虽然都是以“敕”为名,但是在其含义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明朝对“敕”的使用

明朝“敕”的使用,是承袭自汉代诫书“敕戒州郡”的原义。明朝推翻元朝之后,古文开始走向复兴。因此,在明朝初期,“敕”被定为帝王的人事任免文书,也被称为“敕文”,具有其特定的人事任免用途。

那么“敕文”的特定用途体现在哪里呢?我们就以上文“敕巡按浙江监察御史”为例,来进一步分析。这道敕旨的主角是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只有官职没有名字,但是只要查一下史料就可以知道,这一年巡按浙江的是御史李楠。但是我们要关注的不是李楠这个人,而是关于李楠官职的两个关键词“监察御使”和“巡按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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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十三道监察御史,每个御史负责巡视一个省,名义上就是替天子巡狩,监察御史所巡狩的省份,要对省内各府州县进行考察,从刑狱诉讼到民生建设,再到税收,无所不查。因此可以说,这位李监察在浙江巡按是督察院的惯例,但为何要皇帝亲自下“敕文”交代巡查事宜呢?

答案只有一个,万历对这位李楠下“敕文”,肯定是有其特定的安排。敕文原文所说的“近因军费繁兴,国计难支”,这就是皇帝发次敕文的原因皇帝要求这位李大人在不影响本质工作的同时,在浙江多收点钱,以支持明军在朝鲜的战役。

由此可见,敕书的特定用途,就是委派紧急或者专项的任务给外放的官员。明朝两百年间,一直和蒙古都有不同规模的冲突,因此明朝经常会对蒙古施行禁运。其中禁运最为厉害的就是蒙古人生活中所必须的茶叶。也因此,茶叶在蒙古的价格就一直很高,导致很多边境的官豪之家私底下走私茶叶到蒙古。每到此时,皇帝都会“敕书”一个御史去边境督察私贩茶叶,规范边境贸易。

“敕谕”

“敕谕”是在“敕”的基础上,明朝帝王文书形式的又一个新的发展。“敕谕”既有“敕”中“戒”的意思,也有“昭告”中“告”的含义,是诞生在明朝的一种新的政府文书。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明朝如何用“敕”来命名诏令文书?

“敕谕”最大的特点是一种公告性的皇帝文书,但公告的对象范围要比“昭告”的范围小得多。“敕谕”行文格式非常容易辨认,开头是

“皇帝敕谕”,结尾一般以“故兹敕谕”“故谕”来结尾。到了明朝的中后期,“敕谕”因为其“小而告知,赏罚皆有”的特点,在皇帝日常的政务处理中被经常使用。

明朝中后期,“敕谕”还被运用到了外交文书上,《皇帝敕谕日本国王平秀吉》这道敕谕开头“皇帝敕谕日本国王平秀吉”最后的落款是“天鉴孔严,王章有赫,钦哉,故谕”,所使用的印章是“广运之宝”。这道“敕谕”的背后还有一段小插曲,第一次朝鲜之役战争结束,明朝与日本双方和谈,阴差阳错,导致日本一度以为大明朝真的同意了他们无理的条件(比如承认日本在朝鲜以南的殖民地权益,将大明朝的公主送给日本天皇做皇后等等)来换取朝鲜的和平。万历皇帝知道此事后,龙颜大怒,为了让日本的丰城秀吉明确知道大明朝的态度以及和谈政策,就下了这道“敕谕”。

据记载,丰臣秀吉当时是穿着大明的衣冠跪着迎接这道“敕谕”的,但是宣旨之后,随即愤怒的把这封“敕谕”摔在地上。因为这个“敕谕”不但没有提及封臣的和谈的条件,还敕道“盖自我成祖文皇帝锡封尔国,迄今再封,可谓旷世之盛典矣”。这里的“再封”,原来是万历皇帝在这个“敕谕”中封平秀吉为日本国王。并告诉丰臣秀吉,天朝给了你这样的荣誉,还不撤兵回去偷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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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号称丰臣秀吉三大长老之一,出云国松江藩藩主的崛尾吉晴,立刻将平秀吉摔在地上的明神宗“敕谕”藏在怀里,并一直传承下来成为了崛尾家的传世之宝。通过这件事情,可以从侧面看出当时中国在东北亚地区的地位和影响有多么高。

“敕命”

在明代,朝廷对于哪些政绩突出或者品行俱佳的官员,都会给予一种特殊的封赠。五品以上的官员家属受到封赠,被称为“诰命”,五品以下的接受封赠被称为“敕命”,敕命作为朝廷封赠官员的文书,也是受封的人可以享受一些荣誉和待遇的凭证。

也因为“敕命”所表示的是朝廷对于官员个人荣誉的认可,为了显示其珍贵,“敕命”一般是用丝织物织成,甚至连上面的文字,都是用丝绸编制而成,足可见国家对于这类“敕命”文书的用心重视程度。

敕命作为明朝皇帝对于官员的高度认可,一度被当时的官员高度追捧。一个官员一旦获得这个敕命的文书,一般都会供奉在家族的祠堂中。因为这种“敕命”一般都是丝织物所造,其储存难度要低很多,保存下来的量也比“敕书”和“敕谕”要多的多。

这种“敕命”不但有丝质的,还有铁质的。铁质的“敕命”也被叫做“免死金牌”或者“丹书铁券”。《万历野获编》记载“公侯伯皆给诰券,形如覆瓦,面刻制词,底刻身及子孙免死次数。”这样的免死铁券,可以将所有的死刑都免除掉,但是谋反罪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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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书铁券

并且这个铁券只能使用一次,一旦使用过就彻底的作废。另外,铁券一旦被使用,这个家族的爵位和俸禄都会被剥夺,从此沦为平民阶层。

“敕命”因为其稀缺性和困难性,在筛选方面也是相当的严格。上文提到的户部主事翟鹏三年考满,收到了明武帝敕封他父母“敕命”的流程就相当复杂。

首先考满后,由该官员所在原单位,把该名官员的履历交给吏部的考功司。考功司堪实后,再有巡抚巡按奏保交回吏部。吏部再复审,合格后,吏部再找中书舍人书写“敕命”,送到皇帝的面前。皇帝确认后,再让司礼监掌印太监用“敕命之宝”印章印上。“敕命”接收人接到通知后,到鸿胪寺报名,再由鸿胪寺官员带着入宫叩谢皇帝,才能得到。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明朝如何用“敕”来命名诏令文书?

结语

明朝“敕”文体的运用,以及其延伸出来的“敕谕”和“敕命”公文体。从“敕”的人事任命,到“敕谕”的行政命令,再到“敕命”的荣誉奉赠,明朝皇帝几乎把所有的人事权,财务权,兵权,和执行权,牢牢的抓在自己手上。体现了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巩固皇权和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另一方面,“敕文”在明朝的发展,也象征着一种“合同”,是君臣之间的一种契约。封建统治者实行的“告身”和“诰敕命”制度,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官僚们“上荣祖考,下及子孙”的虚荣心,更好地维护了君臣关系。明朝的“敕”令文书的使用同时也给后世封建王朝的行政文书提供了参考,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书目:

《万历野获编》

《明神宗实录》

《杨文忠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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