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個車“亂象”調查:涉嫌隱瞞事故車、私自修改合同


彈個車“亂象”調查:涉嫌隱瞞事故車、私自修改合同

曾獲80多億融資。

近日,多名“彈個車”用戶向時間財經反映,該平臺涉嫌欺詐消費者,涉及的問題包括隱瞞事故車、低配車當高配車賣,以及私自修改電子合同等。

根據公開資料,“彈個車”為大搜車集團旗下汽車零售平臺,主打“1成首付、先租後買”的消費模式。大搜車集團由浙江商人姚軍紅於2012年12月創立,先後獲得阿里巴巴集團、晨興資本、華平投資等機構超過12億美元(約83.8億元)融資。 雲南車主樑先生告訴時間財經,他曾在“彈個車”買了一輛奧迪A6,結果車輛出現很多問題,包括“事故車”、“低配車當高配賣”、“里程造假”等,彈個車已經在12315質量萬里行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承認了上述情況。 對此,大搜車方面向時間財經回覆稱,梁先生是在線下車商處挑選車輛後,直接向車商購買的。車源由車商提供,彈個車作為金融工具,以融資租賃的方式為客戶配置金融方案。在處理梁先生的事情時,彈個車接到他反饋的問題後,一直積極跟進處理。 梁先生則反駁說:“我的車是在彈個車App找到的,訂單是彈個車籤的,錢是彈個車扣走的,承諾不賣事故車,以及多張檢測數據也是彈個車給的。現在彈個車把問題推給車商,沒有任何道理。” 大搜車方面並不認可上述說法,其告訴時間財經,梁先生是公司之前的一個老客戶,此前也投訴過,問題已經解決。梁先生的問題肯定由車商來解決,是由車商提供的車源,不是彈個車提供的。當然,彈個車也有監管不嚴的問題。當時籤合同的時候,梁先生本人已經接受車況,並接受購買。公司對梁先生也出過補償方案,還把首付租金退給他,不要求他付各種費用,額外再給補償。但梁先生不同意這個方案,“他要求賠一付三,他就一直這麼鬧。”

彈個車“亂象”調查:涉嫌隱瞞事故車、私自修改合同

欺詐消費者?

根據梁先生的講述,他於2018年9月1日在“彈個車”平臺提車,之後發現剛買的二手奧迪車相繼出現里程數造假、車型不符、事故車等問題。隨後,梁先生向12315投訴、工商局等投訴。

彈個車“亂象”調查:涉嫌隱瞞事故車、私自修改合同

圖源:受訪者提供

關於車型問題,大搜車在12315官網的回覆中,承認車型與合同確實不符,並表示,實際車配置要高於標準版,實際車輛有倒車影像和真皮座椅。

大搜車方面進一步向時間財經解釋稱,“我司接到客戶對該問題的反饋後,馬上對標的車輛進行核查,確認協議內約定的標的車輛車型為2012款奧迪A6L TFSI 舒適型,而實際車輛為2012款奧迪A6LTFSI 標準型。”

大搜車還表示,經進一步調查,該車型標準型與舒適性的區別在於,舒適型配置了真皮座椅和座椅加熱功能,標準型無此功能。但是,實際車輛加裝了真皮座椅和倒車影像,由於車商在錄入標的車輛信息時,認為車輛實際配置已達到舒適型標準,因此將標的車輛錄入為舒適型,從而導致協議內約定的標的車輛車型與實際車型不符。

關於“事故車”問題,大搜車方面給到時間財經的回覆是,經向車商核實,梁先生在提車當日,在車商處簽署確認了事故車的維修記錄,且車商支付了3.45萬元作為補償款,梁先生也對車況進行了認可。

但梁先生並不認同上述說法。“我沒有簽署任何補償協議,也沒有收到3.45萬元的補償款,當時的3.45萬元是提車的時候作為首付交給他們的。(彈個車)為了做成零首付,又將3.45萬元返回給我,並不是補償款。” 梁先生表示,大搜車給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回函,也證明了大搜車是11月18派人檢測後,才鑑定為事故車的。“那麼請問大搜車,是怎麼提前兩個月‘未卜先知’,就給我3.45萬元補償的?”

梁先生從市場監督管理局獲取的《大搜車給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回函》顯示,“2018年11月16日客戶投訴到工商局,除了車型配置不符、公里數不一致問題外,還表示該車是事故車;2018年11月18日我司安排線下聯繫客戶檢測車輛,經檢驗確實是事故車。”

彈個車“亂象”調查:涉嫌隱瞞事故車、私自修改合同

圖源:受訪者供圖

事實上,梁先生的遭遇並非個案,家住遼寧鐵嶺的宿久弘女士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她告訴時間財經,“2018年5月,我在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北二中路彈個車門店購買了一輛二手貸款汽車。現在還款一年半時間,累計花費14.74萬元。之後,我無意中發現該車輛為低配舒適型,而我的合同購買辦理貸款車型以及花費,均為高配豪華版汽車。”

宿久弘說,對方公司(彈個車)以次充好。經過進一步檢查還發現,該車輛是一臺事故車,這屬於雙重欺詐消費者。“事發後我多次聯繫該公司,卻得不到相應的解決辦法,彈個車現在給出的最新方案就是退一賠一。”宿久弘表示說,她無法接受。“因為我這種情況已經符合欺詐消費者退一賠三的標準了,而且本人要求的賠償也並不過分,只是對我現在所花費的車款進行退一賠三。”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海律師向時間財經表示,根據案例描述,大搜車有很大嫌疑涉嫌欺詐消費者。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劉海律師還表示,若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私自修改合同?

除涉嫌欺詐外,大搜車還涉嫌“私自修改合同”,這也是用戶反映較多的問題。

“去年7月,我在貴州省凱里市國貿店彈個車購買了一輛2018款福特牌蒙迪歐車型。購車過程中,門店工作人員在未對我提及首年租車、第二年買車方案的情況下,仍收走我6600元首付。”貴州消費者小東(化名)對時間財經表示。

跟小東有相似遭遇的用戶比比皆是。一名河南消費者亦對時間財經表示,“(彈個車)把首付變成首付租金,月供被修改成月供租金,完全是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修改的,什麼時候改的我都不知道。提車的時候,工作人員就是讓我用短信驗證碼籤的電子合同,銷售也從沒說過第一年是租車,從他們打電話給我到我把車開走,這些從沒跟我提過。”

彈個車“亂象”調查:涉嫌隱瞞事故車、私自修改合同

圖源:受訪者供圖

從籤合同的具體過程來看,來自遼寧鐵嶺的宿久弘女士告訴時間財經,從買車到現在,她一共簽過兩次手寫的電子合同,一份是2018年6月1日提車時簽署的app確認首付提車簽字;一份是2019年5月6日,大搜車說過戶審核沒通過,需要簽署第二年續用協議。

“後來App出現的‘融資租賃協議’、彈個車‘補充協議’等,這些我都沒有簽過,上面也沒有我的親筆簽名,只有一個電子印章。”宿久弘還表示,審核不通過就是幌子。她本人信用良好,彈個車的續租協議是故意、強制讓她籤的。不籤的話車,14萬就打水漂了。

彈個車“亂象”調查:涉嫌隱瞞事故車、私自修改合同

圖源:受訪者供圖

關於上述問題,大搜車方面對時間財經回覆稱,當時消費者下單時,App顯示的是“先用一年、首付月供”,現在調整成了“先租一年、首付月租”,包括彈個車的宣傳語,也由“一成首付先用後買”改成“一成首付先租後買”。主要原因在於,公司的產品方案和廣告語會根據業務流程、產品方案改進、及客戶體驗反饋不斷進行調整,“先用”和“先租”對於汽車融資租賃產品的模式不存在改變,訂單文案描述的細節調整對於客戶正常用車的權利義務並沒有影響。(北京時間財經李洪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