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第二十四卷│難歲篇第七十三(1)


《論衡》第二十四卷│難歲篇第七十三(1)

【原文之一】

俗人險心,好信禁忌,知者亦疑,莫能實定。是以儒雅服從,工伎得勝。吉凶之書,伐經典之義;工伎之說,凌儒雅之論。今略實論,令親覽,總核是非,使世一悟。

《移徙法》曰:“徙抵太歲凶;負太歲亦兇。”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故皆兇也。假令太歲在甲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徒,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其移東西,若徙四維,相之如者皆吉。何者?不與太歲相觸,亦不抵太歲之衝也。實問:避太歲者何意也?令太歲惡人徙乎?則徙者皆有禍。令太歲不禁人徙,惡人牴觸之乎?則道上之人南北行者皆有殃。太歲之意,猶長吏之心也。長吏在塗,人行觸車馬,幹其吏從,長吏怒之,豈獨抱器載物,去宅徒居觸犯之者而乃責之哉!昔文帝出,過霸陵橋,有一人行逢車駕,逃於橋下,以為文帝之車已過,疾走而出,驚乘輿馬。文帝怒,以屬廷尉張釋之,釋之當論。使太歲之神行若文帝出乎,則人犯之者,必有如橋下走出之人矣。方今行道路者,暴溺僕死,何以知非觸遇太歲之出也?為移徙者又不能處,不能處,則犯與不犯未可知,未可知,則其行與不行未可審也。

《論衡》第二十四卷│難歲篇第七十三(1)


《論衡》第二十四卷│難歲篇第七十三(1)


《論衡》第二十四卷│難歲篇第七十三(1)

【拙解】

俗世之人常存僥倖之心,喜好迷信禁忌之說,智者亦存疑,卻都不能驗實確定。因此儒生雅士信從了禁忌之說,工伎之家得勝。禁忌吉凶之書,戰勝了經典道義;工伎之家的說辭,凌駕於儒家雅士的言論。如今略加據實評論,讓世人細覽,總體核驗其中是非,使世人有所醒悟。

《移徙法》中說:“搬遷到太歲方位為兇;搬遷到背向太歲方位亦為兇。”至太歲方位名叫歲下,背向太歲方位名叫歲破,所以皆為兇。假如太歲在甲子之位,天下人皆不得南北方向遷徒,建宅嫁娶亦皆應迴避;人若東西方向遷移,或向四角方向搬遷,如此皆為吉。為何?不與太歲相觸犯,亦未至與太歲相沖之位。如實詢問:避開太歲是何意?是說太歲厭惡人們搬遷嗎?那麼搬遷的人皆應有禍。是說太歲不禁止人們搬遷,而是厭惡人們與之牴觸嗎?那麼路上南北方向行路者皆應有禍殃。太歲之意,猶如官長之心意。官長在路途之中,有人行走時觸碰了官長的車馬,干擾了官長的隨從,官長會對其發怒,怎能只會對持器載物、離家搬遷有所觸犯之人予以責罰!昔日漢文帝出行,經過霸陵橋,有一行人遇到文帝車駕,便逃到橋下躲避,以為文帝的車駕已經過去,快步跑出來,驚了文帝車駕的馬匹。漢文帝發怒,將其交給廷尉張釋之處理,張釋之給其定罪。假如太歲之神出行如漢文帝出行一樣,那麼觸犯太歲之神的人,必是如同橋下跑出來的那人一樣。如今路上行走之人,突然因暴病倒地而死,如何知其不是觸犯了出行的太歲呢?說搬遷禁忌者又不能確定,不能確定,那麼是否觸犯了太歲之神便不可知,不可知,那麼太歲之神是否出行也就不能確定了。

【小議】

太歲神,是道教值年神靈之一,掌管人事間一年的吉凶禍福。道教《神樞經》中說,“太歲:人君之象,率領諸神,統正方位,翰運時序,總成歲功。”古時智者,欲通過觀察天文地理,探知天地之間的奧秘,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逐漸出現了趨吉避凶的各種禁忌之說,預測之法。世事變遷,世紀交替,世上的人代代傳承,演繹不止,原本單純的天文詞彙被賦予了神秘,自然現象被視作“鬼斧神工”。此篇所論,是對觸犯太歲之神便會遭禍的說法的明確反對。歲,其實只是一個計年單位,四季成一歲,一歲便是一年,往復循環,不知何時何故竟成了人們不可觸犯的“歲神”。本來“神”就是人們杜撰出來的虛無,有人憑空又造出了個“歲神”,然後再編造出各種禁忌說辭,尤其是某些名人大師也不辨是非,將那些無稽之談寫入自己的書作之中,惑人無數。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東漢時期思想家,唯物主義者。

《論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僅存篇目,實存八十四篇,是東漢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義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義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論衡》的出現,在中華歷史文化發展進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視的。由於作者身處的時代使其世界觀存在一定的侷限性,但並不影響其著作的歷史重要性。

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對待歷史經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學態度。中華文化博大精深,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讀國學經典,從中汲取有益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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