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第二十四卷│辨祟篇第七十二(1)


《論衡》第二十四卷│辨祟篇第七十二(1)

【原文之一】

世俗信禍祟,以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歡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徒、祭祀、喪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擇吉日,不避歲月,觸鬼逢神,忌時相害。故發病生禍,絓法入罪。至於死亡,殫家滅門,皆不重慎,犯觸忌諱之所致也。如實論之,乃妄言也。

凡人在世,不能不作事,作事之後,不能不有吉凶。見吉則指以為前時擇日之福,見兇則刺以為往者觸忌之禍。多或擇日而得禍,觸忌而獲福。工伎射事者欲遂其術,見禍忌而不言,聞福匿而不達,積禍以驚不慎,列福以勉畏時。故世人無愚智賢不肖、人君布衣,皆畏懼信向,不敢抵犯;歸之久遠,莫能分明,以為天地之書,賢聖之術也。人君惜其官,人民愛其身,相隨信之,不復孤疑。故人君興事,工伎滿閤,人民有為,觸傷問時。奸書偽文,由此滋生。巧惠生意,作知求利,驚惑愚闇,漁富偷貧,愈非古法度聖人之至意也。

《論衡》第二十四卷│辨祟篇第七十二(1)


《論衡》第二十四卷│辨祟篇第七十二(1)


《論衡》第二十四卷│辨祟篇第七十二(1)

【字詞】

1、絓:(guà)觸犯;構成;絆住;獨特

2、閤:(gé)通“閣”

【拙解】

世俗相信災禍來自鬼神,認為人患疾病和死亡,以及罹難獲罪,被殺受辱遭恥笑,皆因對鬼神有所觸犯。破土建房、搬家遷徙、祭祀、喪葬、出行做事、入仕為官、嫁娶,如果不擇吉日,不避歲月之神,便會觸犯鬼神,禁忌之時受到傷害。故而患病遭禍,犯法獲罪。至於死亡,遭滅滿門,皆因沒有慎重擇日,觸犯忌諱所致。如實而論,此乃妄言。

凡人在世,不能不做事,做事之後,不能沒有吉凶。看見吉利則以為是事前擇日之福,遇見凶事則責之為事前觸犯禁忌之禍。有很多情況是事前擇日而得禍,而觸犯禁忌卻獲福。卜卦佔測者欲使其方術得驗,不說事前擇日卻遭禍犯忌的結果,不表觸犯禁忌卻獲福的情況,收集觸犯禁忌而遭災禍的事以恫嚇那些不慎重擇日的人,列舉因慎重擇日而得福的事以鼓勵懼鬼神畏禁忌的人。所以世人無論是愚鈍還是智慧、無論賢良與否、無論君王還是平民,皆懼鬼神畏禁忌相信他們的說法,不敢牴觸冒犯;這種說法流傳久遠,不能分辨明白,世人以為那是天地之書,聖賢之術。君王珍惜其位,百姓愛惜其身,世人相隨信之,不再有懷疑。故而君王舉事,工伎射事者列滿殿閣,百姓做事,到處詢問時日禁忌。偽造禁忌說辭的書籍文章,由此滋生。奸巧者心生詭意,憑其詐智謀求私利,驚嚇迷惑愚鈍無知者,敲詐富人欺騙窮人,與古時法度和聖人的真意相關甚遠。

【小議】

占卦卜筮,自古以來都是一種職業,並非從事這種職業的人真有知神算天的本事,而是他們很有智慧,能夠巧借天地自然變化,編造出能夠使人篤信無疑的“吉凶”兆數,儘管如今看來很荒誕,卻也歷經數千年,被迷惑者無數。史書上記載的“人君興事”,求佔問卦,多有天輔神佑之吉兆,君王喜見,可借其招聚世眾成就王業。臣中智者謀劃編排,弄出無數天佑神輔的玄奇故事,於是乎,周武王伐紂時常詢卜筮之言,春秋戰國征伐常有佔匠解夢,甚是荒唐。自古以來,因“世俗信禍祟”,工伎之術的“奸書偽文”何其多也,受愚被惑者何其眾也。起功、移徒、祭祀、喪葬、行作、入官、嫁娶,無不有說辭,卻又是千奇百怪。有些禁忌純屬民間習俗,已經成為大多民眾願意接受的頗有儀式感的禮儀,無傷道德,不違法紀,所以當受尊重。而有些禁忌,極為荒誕,完全與法制、公德相悖,自然應被文明社會摒棄。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東漢時期思想家,唯物主義者。

《論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僅存篇目,實存八十四篇,是東漢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義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義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論衡》的出現,在中華歷史文化發展進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視的。由於作者身處的時代使其世界觀存在一定的侷限性,但並不影響其著作的歷史重要性。

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對待歷史經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學態度。中華文化博大精深,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讀國學經典,從中汲取有益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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