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合夥設局“詐賭” 反掉入“局中局”!

詐騙“出老千”,孰料“反被欺”,一女子與他人合作,本想靠詐賭“撈一把”,結果卻身陷“計中計”遭敲詐勒索7.5萬元,成了被宰的'羔羊"!

與人合夥設局“詐賭” 反掉入“局中局”!

一審法院依法判決盧某等六名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近日,福建廈門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起案件。

案情是這樣的

平日經常參賭的楊某,事實上還是一個“老千”高手,她偶然間與盧某等人結識。2018年3月,盧某、呂某、吳某等三人找上了她,表示可一起設下賭局,“殺豬”獲利。楊某聽後頗為動心,當即表示願與他們合作,隨即她攜帶了11萬元(其中35000元系其答應借給呂某的錢款)與盧某等人一起來到了一家賭場進行賭博。

與人合夥設局“詐賭” 反掉入“局中局”!

“出老千”的詐騙者怎麼最後偷雞不成反被詐呢?

原來這家賭場是盧某等人為誘騙楊某入局而虛構的。當天,盧某、呂某、吳某甲與其同夥薛某、吳某乙、陳某分工協作:盧某等人將楊某騙至賭場後,薛某扮演賭託與楊某開設賭局,在輸錢後,以楊某詐賭為由故意與她發生爭執,並暗示吳某乙通知在外等候的陳某及4名外地男子進入賭場。吳某乙敲破現場賭桌上的骰子確定內有水銀後,與薛某等人共同向楊某討要說法,並佯裝報警。

楊某慌了,一旁的盧某等人趁機以把事情交給派出所處理為由,楊某攜帶的7.5萬元強行帶走事後六人一起分贓!楊某回過神來感覺事態不對勁認定自己被騙,於是報警六人相繼被抓獲。

法院判決

被告人盧某、呂某、吳某甲、薛某、吳某乙、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威脅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錢款75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根據作案情節輕重,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吳某甲、吳某乙、陳某三人因不服判決,向廈門中院提起上訴。在二審中,吳某乙、陳某撤銷上訴。廈門中院二審認為,原判在量刑時已綜合考慮六人具體的犯罪性質、量刑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量刑結果並無不當。依法裁定維持原判。

還在幻想著“一本萬利”爭當21世紀“賭神”!錯!錯!錯!

這起詐賭鬧劇就是在警示著大家:十賭九騙!

每個看似簡單的賭局背後都藏著不發分子的層層陷阱。現在,小編帶你瞭解八種賭博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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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廈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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