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曝光
注意
對已發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後刪除,請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希望失信被執行人能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也希望社會各界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監督,如有失信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發現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等行為,請向汨羅法院執行局舉報。
舉報電話:0730-5259106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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