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縣:交通事故拒賠償出行受限忙還款

內鄉縣:交通事故拒賠償 出行受限忙還款

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見習記者周美嬌 通訊員屈熙堯

3月31日,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曾某因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出行受限,主動來到內鄉縣人民法院將拖欠已久的執行款一次性繳清,並請求執行法官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撤下來。

2019年,曾某駕駛轎車與前方同向行駛的王某駕駛的電動汽車發生碰撞,致王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後經過該縣交警部門認定曾某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因雙方就賠償問題未能協商一致,王某將曾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曾某在規定期限內賠償王某各項損失共計3萬餘元。但判決下發後,曾某遲遲不肯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法律義務,王某申請法院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儘快履行法律義務。但曾某並不積極履行賠償義務,反而通過外出務工的方式來規避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將曾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因曾某下落不明,無法取得聯繫,且名下也沒有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因此暫時進入終結執行程序。

內鄉縣:交通事故拒賠償出行受限忙還款

31日上午,準備再次外出務工的曾某因出行受限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表示願意履行義務,希望執行法官能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移除。下午曾某便攜帶3萬餘元來到法院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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