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易斯·科塞

社會衝突的類型

一是現實性衝突和非現實性衝突。所謂現實性衝突是指為了實現某種目標的衝突,因此,衝突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實現目的的一種手段。例如,工人為了增加工資而參加罷工就是現實性衝突。非現實性衝突是指衝突本身就是目的,衝突高於一切,衝突就是"釋放緊張狀態的需要而發起的衝突"。再如,一個有戀母情結而憎恨男人的人,為了發洩憤怒而同老闆發生的衝突。

二是親密關係的衝突。科塞認為,"關係越親密,情感越投入,就越傾向於壓抑敵對的情感,而不是把這種敵對的情感表達出來。"也就是說,在初級關係群體中,衝突不易爆發衝突。但是,這也不等於說沒有矛盾,如果不注意敵對情緒的釋放,而卻讓敵對情緒積累起來,一旦衝突爆發,就可能非常激烈。如丈夫與妻子之間的衝突。

三是內群體衝突與外群體衝突。內群體衝突是指發生在群體內部之間的衝突,而外群體衝突則是發生在群體外部之間的衝突。

四是意識形態的衝突。即以集體目標為動機的衝突。如為了共產主義而引發的國共兩黨之間的衝突。

社會衝突的功能

一方面,科塞認為,社會衝突具有正功能。如果群體內部衝突雙方不涉及群體基本的、核心的價值觀,則衝突會對社會結構發揮積極功能,反之,如果涉及到核心價值觀,就會導致社會結構的瓦解。

另一方面,外群體之間的衝突,可以引發群體內部的團結與整合,可以增強群體內部團結。但是,缺乏內部團結的群體如果遇到外部衝突時,也可能面臨瓦解。

再次,社會衝突可以起到"安全閥"的作用,緩解和釋放社會壓力及敵對情緒。

最後,衝突可以引起社會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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