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某大型皮革廠14員工被前領導網貸400萬?人人都說是 受害者

28歲的啊遠(化名)是溫州某皮革廠有限公司某車間員工,月薪兩三千元。這些天,一件事令他寢食難安。

啊遠告訴小編,2月26日,他意外得知自己名下多了39萬元貸款。和啊遠一樣,他所在車間的另外13名工友也遭遇了類似情況。經初步統計,這14人共約被網貸400萬元。

他們分別向小編介紹了自己的遭遇。這些人有個共同點——他們新辦的手機卡及某銀行借記卡均被前領導洪某川使用,而牽線搭橋的是他們的現領導蔡某進及王某。

小編分別採訪了洪某川、蔡某進,他們都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

那錢去哪兒了?

洪某川告訴小編,這些貸款全被注入一個叫“時時彩”的網站,本可刷流水賺錢,“但網站倒閉了。”

小編從浙江省溫州市某支行公安局相關辦案民警處獲悉,警方已介入調查。啊遠等14人所在車間的負責人孟先生稱,公司對此事知情,“他們在走司法程序。”

溫州某大型皮革廠14員工被前領導網貸400萬?人人都說是 受害者

受害者前往溫州市某支行公安局報案

員工:

對方承諾給好處費,我就去辦了卡

2018年10月31日,有同事要給啊遠5000元“好處費”。前提是,他去江蘇銀行辦一張借記卡借給前領導洪某川刷流水用,使用半個月,“公司好多人辦了沒出問題,我就信了。”

當日,啊遠即被洪某川及同事帶至某銀行某網點。啊遠稱,去銀行前,洪某川曾以“轉賬方便”為由要求啊遠先辦理一張手機卡。“隨後辦了借記卡,並將手機卡銀行卡都交給了洪某川。當時櫃檯並沒有告知這張卡可以辦理貸款。”

啊遠回憶,洪某川將手機卡裝進自己手機內,並下載了某銀行APP。“他說用網銀轉賬刷流水方便,但需要人臉識別,就掃一掃。他曾強調,不會有任何問題。我著急去上班,沒有多想,掃完就走了。”

半月後啊遠向同事索要自己的銀行卡,得知洪某川還在使用。最後,洪某川承諾每月再給他1000元。果然,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20日、2月20日分別收到來自洪某川的2500元、1000元、1000元轉賬。

幾天後出事了。

2月26日,啊遠接到現領導洪某進的電話,說有事要在茶吧面談。啊遠趕到後,登錄了某銀行APP,這才發現他和在場的其他兩位同事都揹負了幾十萬的貸款。“我被貸了39萬。當時我們就被嚇蒙了。但洪某川說他認識銀行的人,錢被銀行內部拿去理財了,先給我們打欠條,下月銀行用完就還給我們。他又讓我們還了利息。”

直到2月28日,有同事帶洪某川去派出所報案,啊遠才知道自己被騙了。受騙的還有他同一車間的14名工友。

啊遠向小編提供的某銀行APP截圖顯示,2018年10月31日,啊遠共貸款兩次——14萬元的“金e融”業務,25萬元的“稅e融消費貸”,共計39萬元。頁面顯示,前者已逾期。

溫州某大型皮革廠14員工被前領導網貸400萬?人人都說是 受害者

“如果我們知道他是拿卡去貸款,怎麼可能會借給他。”啊遠告訴小編,洪某川喜歡網上賭博,“在外邊欠了一大筆債。在用我們的貸款還債,還給女友買房買車。”

他說,現領導蔡某進跟前領導洪某川交好,蔡某進的角色是中間人,“從中拿了不少錢。”

啊遠共被貸款39萬元

中間人:

我拿了好處費,但我也是受害者

“中間人”蔡某進也在喊冤。他告訴小編,自己也是受害者,他被洪某川騙了。

“洪某川說他在網上刷流水,跟博彩一樣,讓我問問同事有沒有想賺錢的。”蔡某進稱,他了解到,公司裡的確有人憑藉這個賺到了錢,也沒出事,他就加入了洪某川,“沒想到,洪某川在辦卡過程中辦理了貸款,騙走了同事們的錢。”

他說,辦卡只是幌子,洪某川的真正目的是將手機卡跟銀行卡綁定後,登錄某銀行APP通過人臉識別獲得權限,然後有權限貸款。

蔡某進是否如其他同事所言,從中收取費用?

他告訴小編,洪某川給每個人的“好處費”都不一樣,有人2000元、有人5000元,也有的10000元,“我確實拿了一些好處費,但我要是知道他是去貸款我肯定不幹,現在我在公司都抬不起頭來。”

被舉報者:

前同事對貸款是知情的

14名受害者甚至拿了“好處費”的中間人均將矛頭指向了他們的前同事馮某川。

日前,馮某川也接受了小編的採訪。他說,前同事們對貸款均知情,“我們廠裡面好多人都在玩這個‘時時彩’,他們懂這個。”

據其介紹,在該“時時彩”網站上可買大買小,一個賬號押大,另一個賬號押小,不管開哪邊都不會虧,資金達到一定額度後,就可以根據額度拿到返點。

洪某川稱,他確曾負債累累,後經朋友介紹接觸到這個網站,並從中賺了不少錢,也還清了債務,“趙某進知道後就讓我代刷,賺的錢一人一半。但因為他有負債不能貸款,他就找別人來貸。”

他說,自己貸款賺到的錢都會跟辦卡人分紅,幾個月時間,他陸續給前同事蔡某進分了22000元、王某興45000元、王某2萬,也分給了徐某,這些均有轉賬記錄作證。只是後來“時時彩”網站倒閉,後期辦卡的人沒拿到錢,“他們的貸款加上我自己投的錢,四五百萬折在裡邊。這些錢都是從我卡里邊轉到網站的,有轉賬記錄,我不可能私吞。我也報了警,希望把錢追回來。”

洪某川告訴小編,貸款都是在辦卡人知情的情況下辦理的。“有些是我陪他們去辦的,銀行那邊要籤一份告知書,他們都簽字了。並且貸款的時候是需要一套流程的,如果他們不配合我怎麼貸得下來。”

銀行回應

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

3月20日,浙江省溫州市某區分公安局一位民警告訴小編,警方已介入調查,無法透露更多案情。

小編了解到,XXX有限公司的14人名員工大多被辦理了某銀行“金e融”純線上信用消費貸款業務。

某銀行一位客服告訴小編,申請人只要在現單位工作滿一年、正常繳納公積金滿一年,即可登錄某銀行網上銀行在線申請,幾秒鐘即可完成審批,可最高貸款30萬元,“貸款時需要核驗身份信息,並視頻驗證。”

溫州某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認為,此事件中,雖然涉事者辦的是銀行借記卡,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仍屬“信用卡”範圍。利用他人個人信息,在其不知情情況下進行貸款,最終不予還款,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符合刑法信用卡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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