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落戶政策有了新的變化,很多粉絲也提出了各種問題,主編今日根據粉絲提出的問題總結了2020年青島最新的落戶政策供大家參考。
注:以下城區指: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新區指:青島西海岸新區、紅島經濟區、即墨區。
一.購房落戶
城區購房落戶:在城區購買單套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請落戶。注::無一二手房和貸款、社保證明、納稅證明以及買房時間限制,但必須是房屋產權人辦理落戶
新區購房落戶:在新區購買單套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請落戶。
二、人才引進落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在青島市城區(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和新區(西海岸新區、紅島經濟區、即墨區)落戶。
(一)高層次人才
符合《關於印發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青人社發〔2018〕27號)的人員。
(二)學歷人才
1.50週歲以下,取得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的人員;
2.45週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人員;
3.40週歲以下,具有全日制專科學歷的人員。
(三)技術技能人才
1.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人員;
2.50週歲以下具有副高級職稱,或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或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人員;
3.有接收單位,近3年獲山東省一類職業技能競賽一等獎或青島市一類職業技能競賽前10名的人員;
4.有接收單位,45週歲以下,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
5.有接收單位,45週歲以下,具有技師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
6.有接收單位,40週歲以下,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後且在青島市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有接收單位,35週歲以下,取得中級工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後且在青島市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的人員。其中,在新區落戶取消繳納社會保險年限限制。已落戶新區的上述人員擬遷往城區的,應達到相應城區落戶條件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
三.積分落戶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請人本人具有落戶條件的商品住宅,租房、限價房都不能辦理)
持本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1年;(年限計算含2016年1月1日後執行國務院 《居住證 暫行條例》後的居住登記期。)【青島居住證辦理指南】
在本市就業或創業並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補繳的社保不予認可)【社保證明打印網址及操作指南】
無犯罪記錄。
四.市內遷移落戶
㈠本市戶籍人口(不含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在本市城鎮範圍內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將戶口遷移至合法固定住所。
注:
❶遷入縣域人員且登記常住家庭戶口的,可以遷入城區、新區城鎮範圍內合法固定住所。
❷遷入縣域人員且登記集體戶口的,滿5年以上,在城區、新區城鎮範圍內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遷入城區、新區。
㈡夫妻之間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學齡前兒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含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
㈢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國(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確與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戶。
㈣ 駐青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集體戶人員,因工作變動遷往現工作單位集體戶或者人才集體戶的
五.投靠落戶(市外投靠青島市內常住戶口)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登記結婚,可隨時辦理投靠落戶。其中,被投靠人辦理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請辦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續期須滿2年;
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自願投靠父親或母親落戶;
父母投靠: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允許投靠成年子女落戶;屬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義辦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隨遷落戶。
辦理材料
一、購房落戶
1、商品住宅產權人
書面申請書(派出所現場領取填寫)
房產證原價及複印件(每一頁都要複印);
2、產權人及隨遷人員
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複印首頁、遷移人員頁)
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親屬關係證明(結婚證、出生證、親子鑑定等)原價及複印件;
3、隨遷未婚子女:達到法定婚齡的需同時提供未婚聲明。
注:
1、落戶人員必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
2、十六週歲以上人員辦理落戶時,需使用一張個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標準照片;
3、戶口已遷入院校集體戶的在讀大、中專院校學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出國(境)人員以及服刑人員,不能申請辦理居住落戶;
4、商品住宅是指土地用途含住宅的用地,房屋規劃用途為居住的房屋。不包括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青島購房落戶網友辦理經驗
四、市內遷移落戶
城鎮遷移落戶
㈠遷至合法固定住所
1.經房屋產權人或者使用權人簽字確認的申請;
2.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3.居民戶口簿;
4.居民身份證;
5.親屬關係憑證。
6.一張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標準照片。
㈡投靠落戶
1.被投靠人申請;
2.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3.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戶口簿;
4.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身份證;
5.親屬關係憑證;
6.達到法定婚齡未婚子女的未婚聲明;
7.已婚成年子女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8.一張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標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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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內遷移落戶辦理經驗
五、投靠落戶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1、被投靠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2、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係證明;
3、隨遷子女:親屬關係證明,達到法定婚齡的需同時提供未婚聲明;
4、離婚後再婚攜帶未成年子女投靠再婚配偶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含有撫養權內容的離婚判決書、裁決書(一審判決離婚的還需提供法院的生效證明);
5、喪偶再婚攜帶子女投靠再婚配偶的,提供結婚證的同時還需提供喪偶證明;
6、被投靠人不是戶主及合法固定住所產權人的,需提供產權人和戶主的居民身份證、不動產權證;
被投靠人不是戶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使用權人的,需提供承租人和戶主的居民身份證、自管房單位證明或房屋計租表、承租人及同戶成年人同意落戶聲明。
辦理流程
購房/投靠/遷移落戶
提交材料——等電話通知,領取準遷證——辦理原籍戶口遷出(省外要回原籍辦理遷出,省內不用)
人才引進落戶
㈠人才資格審核
網上審核平臺:符合條件人員登陸“青島人才網”或“青島人才”微信公眾號,填報申請信息,並上傳身份證和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人才、職業技能人才資格證明等材料。其中,擬落戶的學歷人才,在申請落戶前應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青島人社·學歷匯”模塊進行學歷、學位信息確認。
網上審核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擬落戶人才的就業、社會保險、學歷、高層次人才證明、職稱和職業技能資格等情況進行審核。
審核結果查詢:個人可通過“青島人才網”或“青島人才”微信公眾號查詢審核結果,並點擊公安部門落戶鏈接瞭解後續辦理流程。
㈡落戶辦理
公安部門根據資格審核信息辦理落戶登記。
落戶地選擇:依次選擇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戶、單位集體戶、區級人才集體戶和市人才集體戶所在的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辦理時限及費用
1.購房落戶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材料齊全且符合政策規定)
辦理費用:免費
2.投靠落戶
辦理時限:自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費用:免費
3.市內遷移落戶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應當當場辦理。對戶口申報事項進行審查時,發現需要進一步調查和核實確認相關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費用:免費
4.其它形式的落戶辦理時限及費用
社區公共戶落戶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組織人事調動落戶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當場辦理。辦理配偶、子女隨遷落戶手續的,落戶地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收養落戶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費用: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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