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提高!

4月7日,市公積金管委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研究決定,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個家庭每年提取額從1萬元調整為不超過1.2萬元。

當前我市執行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的標準是2017年制定,本市無住房的職工租住商品房,每年提取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該標準低於我市商品房租賃市場價格,已不能滿足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支付租金的現實需要。本次提高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將進一步減輕無房職工租房資金壓力。


租房提取指南:


本市無住房租賃自住商品住房提取所需材料:

1.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

3.提取人銀行卡

提取額度:租金每年提取一次,兩次提取之間間隔12個月,提取金額為本年度租住自住房租金,每年提取額最高不超過1.2萬元。


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1.廉租房或公租房《租賃合同》、租金稅務發票原件

3.提取人銀行卡

提取額度:租金每年提取一次,兩次提取之間間隔12個月,每次提取額為本年度租房租金,金額以租金髮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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