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範圍再縮小

重磅消息: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範圍再縮小

11.20國務院常務會議釋放財稅信號

個人所得稅:

1、合理有序建立個稅年度彙算清繳制度

2、 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暫定兩年內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免除彙算清繳義務

3、 2019.1.1-2023.12.31,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航行超過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城建稅: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草案)》(保持現行其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不變。

重磅消息: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範圍再縮小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個人所得稅改革情況彙報,確定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納稅人負擔,會議決定:

1.要合理有序建立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制度,使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實並不斷完善,實現稅制可持續。

【稅務學習】

(1)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制度很快出臺;

(2)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難道會有補充?

2.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暫定兩年內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免除彙算清繳義務。

【稅務學習】

(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收入額,工資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為收入額,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2)年度補稅金額較低:後續會有政策明確“金額較低”的標準;

(3)12萬元的字眼又出來,跟以前“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在每年3月31日前辦理上一年度的個稅申報”後果完全不一樣哦!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會影響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記錄,國家將對個人所得稅嚴重失信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

3.會議要求加強相關政策解讀,簡化操作流程,優化辦稅服務,便利納稅人依法納稅。

【稅務學習】絕對放心,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彙算清繳,應該和專項附加扣除政策APP申報一樣簡單、方便和快捷。

4.從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航行超過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稅務學習】

(1)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納稅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超過183天:字面意思不含183天,按照“優惠政策”的思路,應該是一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的概念,不是“連續”的概念

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不是應納稅額,如:某“在船航行超過183天的遠洋船員”2019年12月份工資20000元,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就是按工資薪金收入10000元去計算繳納個稅;

(3)徵管問題:

①2019年已經11月份,也就是2019年1-10月的某“在船航行超過183天的遠洋船員”工資薪金按照全額收入計算繳納個稅,應該在2019年申報11-12月工資個稅開始計算或2020年3-6月彙算清繳申請退稅

②2020-2023年度,因年初不知道是否“在船航行超過183天”,所以年初如何申報個稅,工資薪金收入是否減按50%等後續徵管政策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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