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 國外怎麼征?

整理/《新產經》林潔如

我國自1980年方始建立個人所得稅制度至今,已經走過了三十多個年頭。多年來,我國個稅已發展成為我國第三大稅種。而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佔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個人所得稅 國外怎麼徵?

英國個稅是核心稅種

英國是開徵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從稅制上看,英國稅制主要由下列各稅組成:個稅、社會保障稅、增值稅、燃料稅、菸草稅、資本利得稅、公司稅、印花稅等。個稅收入佔總稅收比重保持在30%以上,體現出個稅的核心地位。

英國個稅制度,經過不斷的調整、修訂,已經成為當今世界上較全面、系統和成熟的個稅制度。

首先,徵收模式。英國在1929年將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模式改為綜合徵收模式,並一直延用至今。英國個稅的應稅收入分類簡單,包括利息、紅利、僱傭收入、個體經營或職業收入、房產出租利潤及其他收入,所有這些不同來源收入彙總到一起統一實行超額累進徵稅。這種徵收模式的優點是每個納稅人每年只有一個扣除額,實行綜合超額累進稅制,從而實現高收入者多徵稅,有利於減少貧富差距,改善社會公平。

其次,稅前扣除額。個稅應對超出個人基本生計費用以外的收入計稅,因此規定了稅前扣除額。英國對扣除額實行指數化調整,即每年根據前一納稅年度零售物價指數的變化進行相應的調整。指數化的費用扣除標準,可以有效避免因通貨膨脹所導致的納稅人適用稅率的攀升,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累進課稅與長期通貨膨脹之間的矛盾。

第三,為了調節貧富差距和公平收入分配,個稅實行的是超額累進徵稅,共設置了3級稅率。英國政府每年都要依據政府公佈的零售物價指數調整稅率的級距。

再則,英國個人所得稅是按財政年度(每年的4月6日至次年4月5日),通過收入直接扣繳和自行申報兩種方式繳納並行,能夠很好覆蓋各種收入人群,體現稅收公平。

美國個稅減免最亮眼

美國個人所得稅徵稅對象按國籍界定,徵稅體系拆分三級。

首先,納稅人以是否擁有美國國籍作為劃分標準,擁有美國國籍的公民和居民對來自美國境內或世界各地的全部收入納稅,而外籍居民只對其來源於美國境內的收入納稅。

其次,美國個人所得稅徵收體系分為三級,包括聯邦稅、州稅和地方稅。納稅人一般需要同時申報繳納聯邦稅和州稅。州稅由各州獨立制定徵稅規則,部分城市(如紐約)會在州稅的基礎上徵收地方稅。

再者,美國個人所得稅在徵收程序中實行先繳費、再申報、後退稅的形式。

綜合制稅基與超額累進制稅率是美國個稅制度核心。第一,稅基採用綜合制,即納稅人的全部收入無論來源和性質均計入納稅範圍,包括工薪收入和資本所得等。第二,稅率採用超額累進制,按不同的申報方式和年齡等分為若干種。申報方式分為單身個人申報、已婚聯合申報、已婚分別申報、家庭戶主申報、鰥夫或寡婦申報五類,每類有不同的個稅免徵額和稅率,並且依照年齡在具體的申報方式中有不同的個稅免徵額。

德國的稅收抵扣

個稅在德國全部稅收中佔比接近27%,在德國稅收體系中佔據重要位置。

德國個人的應納稅收入主要包括:工作收入、租金收入、投資收入、各種其他收入來源。同時,納稅人被分為兩類:居民納稅人、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在世界任何地方賺取的任何收入都要向德國當局納稅,非居民納稅人只需按在德國賺取的應納稅收入向德國當局繳納稅款。

稅收抵扣是德國個稅徵繳的重要部分,德國的稅收扣除項可分為專項扣除和特別支出扣除,這些扣除項可在計算稅收之前從收入總額中扣除。專項抵扣主要針對照顧兒童、老人、病人、離婚配偶等弱勢群體支出的費用,特別支出抵扣主要考慮學習、保險、養老金、善款等社會保障費用。值得注意的是,並非該項目支出可以全部抵扣,部分類別有嚴格的限制和規定,比如雖然慈善捐款是可以免稅的,但免稅金額和可以受益的機構均具有上限。

俄羅斯稅率機制較為簡單

俄羅斯個人所得稅實施單一稅制,納稅人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兩類。俄羅斯居民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絕大部分執行13%的單一稅率,同時設有9%和35%兩檔特殊稅率。非居民個稅分為15%和30%兩檔,稅率機制較為簡單。

俄羅斯還取消了大部分原有的稅收優惠,如對彩票所得、社會保障收益、儲蓄存款利息、資本利得、再投資收益、租賃房屋支出扣除、商務旅行支出扣除、公務用車支出扣除等都不能適用,稅基比之前變得更加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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