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市交警支队交通文明大提升行动暨二季度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规范行动部署,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近日将会持续曝光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看有哪些车主因为行车过程中不戴安全头盔和不系安全带被曝光了。
姓名:达某某 车牌号:陕FYQ963
身份证号:5107221979******32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姓名:高某 车牌号:陕F66805
身份证号:6123011985******1X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姓名:何某 车牌号:陕FA8171
身份证号:6123011989******55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姓名:李某 车牌号:陕FUB000
身份证号:6123011992******61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姓名:廖某 车牌号:陕F0A109
身份证号:6123251986******18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姓名:马某 车牌号:陕F50883
身份证号:6123011984******94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姓名:王某斌 车牌号:陕FS1281
身份证号:6123221973******1X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姓名:张某 车牌号:陕FSS666
身份证号:6123011988******1X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姓名:周某 车牌号:陕F3A986
身份证号:6123221989******10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安全行车小贴士
“一盔一带”指的是安全头盔和安全带。
摩托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摩托车驾乘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合适的头盔,据科学数据显示,佩戴高质量摩托车头盔能够有效减少头部伤害,将死亡风险降低40%,将严重伤害风险降低40%以上。此外驾驶人最好穿着颜色明艳的衣物或反光衣,切忌为挡风御寒反穿外衣,以免影响正常操作,引发事故。
汽车的安全带又被称为生命带,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是很危险的行为,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刹车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固定在座椅上,有效减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能挽救生命。据科学统计,使用安全带可使驾驶人和前座乘客遭受伤害的风险降低40%—50%,使后排乘客的致命伤害风险降低25%—75%。安全带、生命带,驾乘车辆时请一定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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