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只私募資管投資超上限 這家頭部券商吃罰單

昨日(4月21日),北京證監局官網公佈了對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處罰書顯示,中信建投管理的8只私募資管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均超過該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淨值的25%。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此次違規行為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存在薄弱環節,私募資管業務風險管控不足。”北京證監局表示。

資管計劃投資超上限違規

昨日,北京證監局官網公佈了對中信建投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中信建投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警示函顯示,經查,中信建投管理的8只私募資管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均超過該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淨值的25%。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證監會公告〔2018〕31號)第十五條的規定,按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1號)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中信建投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北京證監局表示,上述違規行為反映出中信建投內部控制存在薄弱環節,私募資管業務風險管控不足。公司應進一步強化合規管理與風險控制,杜絕此類違規事件再次發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第十五條規定:

一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淨值的25%;同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管理的全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資產的25%。銀行活期存款、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券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投資品種除外。單一融資主體及其關聯方的非標準化資產,視為同一資產合併計算。

全部投資者均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專業投資者且單個投資者投資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的封閉式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資產管理計劃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同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管理的全部資產管理計劃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合計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資產管理計劃、公募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中信建投被罰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對重要業務部門的合規性監督檢查不到位。近年部分券商尤其是中小券商資管因追求資產規模的快速增長,在業務上有些冒進,風控管理就容易出問題,這是券商在以後的經營中不得不重視的問題。”東興證券一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券商資管業務頻“踩雷”

中信建投並非今年第一家因資管問題被罰的券商。由於近年來激進的資管業務擴張,多家券商為過去的粗放式管理而“埋單”。

最近的一單處罰是在今年3月,因資管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江蘇證監局對東海證券三名高管採取了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隨後東海證券於4月14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示的《關於對東海證券採取限制業務活動措施事先告知書》,因前述資管業務涉嫌違規,江蘇證監局擬對東海證券採取暫停新增私募資管產品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去年底,聯儲證券資管業務的被罰更是引起了行業的廣泛關注。

去年12月11日,聯儲證券收到深圳證監局被暫停私募資管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同時,公司時任總經理及資管部總經理接監管警示函。

深圳證監局指出,聯儲證券部分資管計劃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銷售不規範、份額種類劃分不當、合同條款缺失、投資比例超標、資管業務內部控制不到位六大問題。深圳證監局還指出聯儲證券部分資管計劃投資超標,違反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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