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指南|協會週五又雙叒叕出“驚喜”,明確管理人登記相關事宜


元年指南|協會週五又雙叒叕出“驚喜”,明確管理人登記相關事宜


週五晚上總是會有“驚喜”,基金業協會又雙叒叕出自律管理細則,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於2月28日晚發佈《關於便利申請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相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未新增登記要求的前提下,固化現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要求,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要求,差異化明確登記申請材料清單。


通知主要內容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材料清單

通知公佈的資料清單分為證券類和非證券類清單兩大類。其中證券類有9大類共31項材料,非證券類有9大類32項材料。這一措施進一步增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工作的公開透明度,便利申請機構事前準備申請材料。


協會官網增設申請機構登記流程公示欄目

社會公眾及申請機構可通過協會官方網站(www.amac.org.cn)實時在線查詢每家申請機構的基本信息、最新辦理進度以及為其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及主辦律師等信息。申請機構亦可通過AMBERS系統實時查詢本機構的辦理登記進度。


增加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

本次新增字段: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名稱;已填報的高級管理人員姓名、職務及履歷;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關聯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信息。此外,協會官方網站稍後將陸續上線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信息、律師事務所等專項查詢功能。


通知要點解讀


1 要求全體員工簡歷及社保證明

協會不僅僅關注高管的履歷及任職能力信息,對於擬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整體員工資質也很重視。團隊的整體素質及專業素養也是保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完成後順利展業的一個重要條件。


2 擬投項目證明資料(非證券類)

協會對於擬申請為非證券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擬投項目證明資料作為一個常規化的材料,同時協會對於擬申請登記為非證券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機構要求在商業計劃書中列出首隻產品要素,主要是有兩方面的考慮:一是申請登記的機構要有真實的展業需求;二是有實際的初步框架的展業計劃。這樣能夠更好的保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後能實際開展業務,避免因為長期未實際展業無法順利發行備案首隻產品等原因被協會註銷的情形,加大申請機構和協會登記的工作量。


3 其他證明材料

行業知名機構舉薦函/推薦信

協會把行業知名機構的推薦意見也納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考察材料。能夠提供行業知名機構推薦材料的申請登記機構,他們的團隊及展業能力其實是獲得了相關機構的認可。


4 衝突業務關聯方承諾函及衝突業務許可證明文件

對於經營範圍內包含私募基金衝突類業務的申請登記機構的關聯方,協會要求關聯方也需要出具不存在利益輸送的承諾函,同時對於一些涉及特殊衝突業務的(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商業保理、融資擔保、互聯網金融、典當等房地產除外),需要出具主管部門的經營資質許可證明,加強衝突業務關聯方的核查。


5 機構股權架構合理性說明

明確對於申請登記機構股權架構向上穿透超過三層的,申請機構應說明多層股權架構設置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上傳出資人如為SPV應說明設立目的及出資來源;出資人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需申請機構出具承諾函,承諾將在產品運作過程中相關規定規範運作。

協會鼓勵申請登記機構的股權架構儘量簡明清晰,避免層級過多等情形影響出資人的核查。


6 實際控制說明

對於申請機構的實際控制人為自然人,且不在申請機構擔任高管的,需說明原因,並說明實際控制人如何在不擔任公司高管的情況下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在實務中對於不在申請機構任職的實際控制人可以通過成為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等參與機構的投資決策的形式參與到公司的經營管理中。


7 高管承諾函、高管及團隊員工投資管理經驗證明

要求高管自律核查,對於法律意見書中披露及系統填報的基本信息、誠信信息、兼職及掛職信息充分披露。同時,申請機構需提供現任職高管或投資人員投資管理經驗證明材料以及高管和團隊員工在其崗位或私募投資基金領域具備專業能力的證明材料,核查高管及團隊員工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8 律師盡調底稿(自願上傳)

協會鼓勵為申請機構出具登記法律意見書的經辦律師上傳對於申請機構盡職調查的相關材料,在不涉及保密信息和重要商業信息的前提下,建議申請機構與經辦律師溝通上傳底稿材料。這樣對於律師出具的專業登記法律意見書內容也是個有利的輔助支撐,充分的盡職調查底稿材料也是進一步強化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的核查責任。

管理人登記辦理流程公示

在進一步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材料清單的同時,協會也在逐步建立多維度的信息公示體系,增設“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辦理流程公示”界面,支持實時在線查詢每家申請機構的基本信息、最新辦理進度以及為其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及主辦律師等信息。


元年指南|協會週五又雙叒叕出“驚喜”,明確管理人登記相關事宜


增加管理人公示信息

為加強社會監督,便利投資人及市場機構持續全面瞭解管理人展業情況,對於已登記完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增加實際控制人名稱、已填報的高級管理人員姓名、職務及履歷;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關聯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信息,推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信息的公開透明。


元年指南|協會週五又雙叒叕出“驚喜”,明確管理人登記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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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原文

各申請機構:

為落實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要求,促進私募基金行業服務實體經濟、支持科技創新戰略,提升行業形成資本能力和專業水平,進一步增強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工作的公開透明,便利申請機構事前準備申請材料,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現就公佈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材料清單並增設申請機構登記流程公示欄目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材料清單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自律規則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須知》所列辦理登記要求,結合六年來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工作實踐,在未新增登記要求的前提下,協會梳理和固化現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要求,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要求,形成差異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材料清單,便利申請機構對照準備登記申請材料。同時,根據監管規則和自律工作實踐,協會將適時更新完善登記材料清單內容,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為提升辦理登記效能,壓實申請機構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責任,自2020年3月1日起,新提交登記申請的機構應對照登記材料清單,全面、真實、準確、規範地準備登記所需申請材料,並通過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以下簡稱“AMBERS系統”)審慎完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機構提交的材料符合登記材料清單齊備性要求的,協會將依法依規按時按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僅就登記材料清單所列事項進行核對或者進一步問詢,不會就登記材料清單以外事項額外增加問詢,做到“單外無單”。申請機構提交的材料存在不符合登記材料清單齊備性要求的,協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AMBERS系統退回申請材料。申請機構第二次提交仍未按登記材料清單提交所需材料或信息的,協會將參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須知》,對申請機構適用中止辦理程序。

按照新老劃斷原則,針對2020年3月1日前已提交登記申請的機構,協會將依照以下規則辦理登記:

(一)2019年9月1日前已收到協會反饋意見且截至2020年2月29日前仍未通過AMBERS系統重新提交補正材料的申請機構,應當對照登記材料清單重新提交申請材料。

(二)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已通過AMBERS系統提交了申請材料的機構(含首次提交申請登記的機構及提交補正材料的申請機構),協會不強制要求申請機構對照登記材料清單重新提交申請,將按原申請流程繼續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

(三)自2020年9月1日起,所有尚未辦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的申請機構應當按照登記材料清單重新準備和提供申請材料。

二、全流程公示申請機構辦理登記進度

自2020年3月1日起,協會官網增設“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辦理流程公示”界面。社會公眾及申請機構可通過協會官方網站(www.amac.org.cn)實時在線查詢每家申請機構的基本信息、最新辦理進度以及為其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及主辦律師等信息。申請機構亦可通過AMBERS系統實時查詢本機構的辦理登記進度。

三、增加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

為加強社會監督,便利投資人及市場機構持續全面瞭解管理人展業情況,自2020年3月1日起,協會官方網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臺”(http://gs.amac.org.cn/),將增加以下公示信息: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名稱;已填報的高級管理人員姓名、職務及履歷;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關聯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信息。此外,協會官方網站稍後將陸續上線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信息、律師事務所等專項查詢功能。

特此通知。

附件: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材料清單(證券類)

2、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材料清單(非證券類)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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