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A-7“海盜”攻擊機

美國 A-7“海盜”攻擊機



A-7“海盜”是美國凌·特姆科·沃待公司研製的亞音速單座輕型攻擊機。 它於 1963 年 6 月發出招標,1964 年 2 月在 F8 戰鬥機的基礎上重新設計的攻 擊機方案。

美國 A-7“海盜”攻擊機

美國海軍當時的設想是儘快生產一種能載更多武器、航程更遠、 導航和攻擊方式更先進的單座艦載攻擊機,用來接替 A-4“天鷹”攻擊機。 第一架 A-7 原型機於 1965 年 9 月開始試飛,1966 年首批 A-7 攻擊機進 入第 147 海軍戰鬥機中隊服役,配置在“徘徊者”號航空母艦上。其後,該 型機參加過越南附近東京灣的戰鬥。

A-7“海盜”自問世以來,先後有過各種 改型,主要有 A、B、C、D、E、H、K 等;其中 C 型為雙座教練型,D 為空軍 岸基型,E 型為海軍陸戰隊攻擊型,H 型為陸基型,K 型為空軍教練型。 A-7E 艦載攻擊機主要配合反潛和反艦飛機進行作戰,也可用於佈設水雷 和聲納浮標,以及執行搜索與救援任務;在空軍中主要執行近距離空中支援 和對地攻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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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該機的空戰能力較差,攜掛空戰武器較少,因此在可能 遇到敵方戰鬥機截擊的情況下,需要由其他戰鬥機護航。 由於 A-7 是在 F-8 的基礎上重新設計的,因此其外形與 F-8 大致相似, 僅比 F-8 短了 2.44 米;在各部分結構上基本保留原有的特徵。機身是全金屬半硬殼式結構,機身上的檢查口、艙門較多,以改善維護性。機翼的後掠角 約為 35°。為了減少在航空母艦上的佔地面積,停放時機翼外翼可向上折 起。機翼的上下蒙皮為鋁臺金機械加工整體壁板,多梁翼盒用作整體油箱, 機翼可摺疊部位前緣形成鋸齒。機翼前緣為全翼展前緣襟翼,分為內外兩段。

可摺疊段後緣為副翼,固定段後緣為大面積羊縫襟翼。每側襟翼前面各有一 塊擾流板。飛機的尾翼由低位置的全動幹尾和垂尾組成。單塊式全動平尾, 用三套帶裝甲的液壓系統操縱。垂尾根部有一排油管,上端有天線。起落架 為前三點可收放式。

美國 A-7“海盜”攻擊機

前起落架為雙輪式,向後收起。主輪向前收在機身兩側 輪艙內。 A-7 攻擊機 A、B、C 三型上均裝一臺普拉特·惠特維公司生產的 TF30 渦 扇發動機,推力為 5149 千克。從 D 型以後的 A-7 開始更換一臺艾利遜公司的 非加力式 TF41-A-2 渦扇發動機,最大推力為 6800 千克。發動機在各種機動 飛行、武器投射和彈射起飛情況下都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和操縱性。

發動機還 具有自起動能力,由電池組帶動的電動機驅動一臺燃氣渦輪起動機。 A-7 的飛行員座椅下方裝有 12.7 毫米厚的鋁板,飛行員的前方風擋玻璃 可抗 12.7 毫米機槍的子彈。該型機座艙內裝的是道格拉斯公司的火箭彈射座 椅。這種座椅在人椅分離 3 秒鐘後,降落傘就完全張滿,彈時時駕駛員只要 拉手柄,與機體連接的電纜和管路等就會自動斷開。

美國 A-7“海盜”攻擊機

機上的操縱系統有三套 液壓系統,其中兩套用於操縱襟翼、起落架和減速板。 A-7“海盜”攻擊機的機長 14.06 米,機高 4.90 米;翼展 11.80 米,外 翼摺疊後為 7.24 米;機翼面積 34.83 平方米;主輪距 2.90 米,前主輪距 4.40 米。該型機的最大空重 8680 千克,正常起飛重量 13320 千克;燃油量(機內) 4200 千克,最大起飛重量 19050 千克。

其最大平飛速度(高度 7600 米)為 0.94M/1049 公里/小時,(無外掛、海平面)0.91M/114 公里/小時,巡航速 度(高度 10670 米)0.72~O80M/769~855 公里/小時;實用升限(無外掛時) 14780 米,活動半徑(不帶副油箱,6 顆炸彈)約為 600 公里,轉場航程(機 內和外掛副油箱滿鈾時)可達 6243 公里;它的起飛滑跑距離(最大起飛重量) 1525 米,著陸滑跑距離(總重 11340 千克時)1355 米。

美國 A-7“海盜”攻擊機

該機的 A/B 型裝兩門 20 毫米“科爾特”MKI2 機炮,D/E 型裝一門 M61AI 型 20 毫米六管炮,備彈 1000 發。機外 8 個武器掛架,可選掛各種導彈、電 視和激光制導武器、普通炸彈、火箭彈、機炮艙和副油箱等。A/B 型 A7 的最 大載彈量為 6800 千克,D/E 型最大載彈量為 8346 千克。 “海盜”的主要機載電子設備有:一臺 AN/ASN-91(V)導航/武器投放 電子計算機;AN/APN-190(V)多普勒雷達及 AN/AVQ- 7 (V)平視顯示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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