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帶貨要從“微商”模式中學習些什麼?

文丨圳論評論員 王森

網紅帶貨要從“微商”模式中學習些什麼?

日前,江蘇、山東等多地消費者保護組織發佈的信息顯示,近期,有關“電商直播帶貨”的消費投訴頻次和佔比都有上升趨勢,有大量消費者通過“網紅帶貨”渠道買到了“三無商品”。前不久,中國消費者協會一份《直播電商購物消費者滿意度在線調查報告》也發現,有六成消費者擔心網紅帶貨質量問題。

網紅帶貨,是網絡直播和電子商務融合的一種“打法”。這種模式大約始於2016年,近兩年迅速升溫。最近,直播帶貨模式助力復工復產,多名央視主播、傳統明星參與網紅帶貨直播,更是讓“帶貨”成為大眾傳媒熱詞。

網紅帶貨為啥火?從消費者角度看,直播網紅口才好、善於表演,觀看者可以一邊娛樂,一邊瞭解商品信息“一鍵下單”,同時獲得了“買買買”和“看直播”的雙重樂趣,也節約了“網購”時間成本。從市場角度看,網紅帶貨是瞄準了私域流量,網紅是通過更低成本將市場信息傳達到消費者的媒介,網紅帶貨能夠降低產品宣發等綜合成本,使生產、渠道、消費三端獲益。

可以說,網紅帶貨契合了當下人們的消費需求,是市場自發創新的成果。

網紅帶貨要從“微商”模式中學習些什麼?

帶貨規模不斷擴大,圍繞這種商業模式產生的消費爭議,自然也會變多,我們大可不必因為一時的“投訴變多”,就認定網紅帶貨“不靠譜”。但電商平臺和網紅們,也必須對此保持警醒,加強自律。若任憑網紅帶貨平臺的內容自發發展,網紅帶貨就很可能重蹈某些曾經紅火的電視購物的覆轍,因華而不實的浮誇宣傳淪為笑柄。

私域流量建立在強人際信任關係之上。這和過去電視購物頻道訴諸“權威”是全然不同的路徑。電視購物廣告請的都是“專家”,推銷語氣模仿“新聞”,利用的就是人們對於專家、新聞機構的天然信任。但這種信任關係很容易破裂,只要上過當,消費者就知道疼了;只要有了辨識經驗,那些演員扮的“假專家”就會顯得無比可笑。網紅們則是爭著當消費者的“閨蜜”“死黨”,訴諸的是“情感”。情感是容易修復的,好朋友偶爾推薦的東西不好用,沒人會翻臉不認人;而當你醒悟網紅的“真情實感”其實是“虛情假意”時,可能已經被他或她從口袋裡掏了很多錢了。

瞄準所謂“私域流量”的,並不只有網紅。前有已經揹負“汙名”的“微商”,後有方興未艾的“社區團購”。

網紅們要反思“微商”模式失敗教訓,引以為戒。也要有競爭意識,爭取為粉絲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網紅帶貨並非不可替代,現在的烈火烹油轉眼可能一場空。走進私人領域的網紅們,要帶著對受眾的敬畏、本著真誠的心態去帶貨,因為一旦信任破裂,人們被背叛的感受會更為強烈。

網紅帶貨要從“微商”模式中學習些什麼?

網紅帶貨的模式要想常勝常興,不光要“巧於言”,更要“忠於信”。

一些網紅的“套路”,無非是強調“個人親測”,如果要這樣說,就真得這樣做。有些網紅帶貨,並沒有替消費者把好這一關,為了經濟利益,把自己當做了“工具人”。為了自身名譽,也為了行業整體發展,網紅、網紅經紀公司和商家,都要自律,也要強化互相監督,在市場動用殘忍的淘汰機制前,自我淘汰掉其中的害群之馬。

說到底,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還要從根源抓起。無論是“購物頻道”還是“網紅直播”,都只是媒介、渠道。假冒偽劣產品本身,就不該被製造出來。如果只抓渠道,不抓根源,那麼過去有“電視購物亂象”“朋友圈微商亂象”,現在有網紅帶貨的泥沙俱下,未來還會有利用新的媒介進行售假的問題。打擊利用網絡進行的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現象,除行業自律、平臺加強審核以外,市場監管、公安、網監等相關部門都需要認真履責、積極作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