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過後的離婚潮—疫情結束,想要離婚

昨天,西安婚姻登記處復工離婚預約爆滿的新聞,迅速成為熱門。據報道,自2020年3月2日起,西安市17個婚姻登記處離婚預約天天爆滿。從2020年3月6日起,預約離婚一直排到3月18日。

今天身邊的一個朋友告訴我,等疫情結束了,他也要和妻子離婚。

是什麼讓當初信誓旦旦要白首偕老、不離不棄的夫妻選擇勞燕分飛呢?原因是,疫情爆發後,夫妻兩人長時間兩人呆在房子裡,侷促狹小的空間、近在咫尺的距離,整天面對彼此的一副睡眼朦朧、沒有梳洗打扮的素顏,再加上疫情期間的枯燥和煩悶,經濟來源的不穩定,以往潛在的矛盾會越來越凸顯,最終爆發。

丈夫嫌棄妻子嘮叨,妻子嫌棄丈夫懶惰、不體貼。以前因為工作的忙碌、生活節奏的加快而產生的距離美和偽裝逐漸褪去,原形畢露之下,便是烽火連天,雙方都想改造對方成為自己想要的樣子。改造失敗之後,離婚便被提上了日程。

有人說,這次疫情是一面照妖鏡,各路妖魔鬼怪魑魅魍魎紛紛粉墨登場。這次疫情又何嘗不是婚姻的照妖鏡呢?長相廝守終究只是一種美好的願望。

管理學大師彼得格魯克說過一句話:“要珍惜每一次危機”。那麼,對每一個家庭來講,2019年底的新冠肺炎疫情的這場危機,我們的感情經受住考驗了嗎?

相逢不易,且行且珍惜。不愛了,就放手,未必是不好的結果。每個人都有尋找自己情感歸宿的自由,如果經過這次危機,發現真實的對方不合適,那麼理性的分開,也不失為忠於自己內心的選擇。

要給自己的上一段感情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首先關於夫妻財產、孩子撫養的問題,需要客觀理性的解決。在一起生活這些年,很多夫妻在愛的時候如膠似漆,所有大多沒有財務獨立的意識,那麼怎麼分財產才是合理的呢? 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大多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都想爭奪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孩子應該歸誰撫養呢?

上述問題,以什麼依據來解決?《婚姻法》對夫妻離婚是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已經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建議夫妻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作參照,然後進行協商和調整,若協商未果,只能以法律的客觀標準,向法院起訴(可添加律師微信號a17600825171),讓法院來作出判決。

疫情過後的離婚潮—疫情結束,想要離婚

天若有情天天亦老。疫情之後,想要離婚,但不要相互傷害。因為佛說,修行了五百年,你倆才有可能相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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