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糾紛 律師以案釋法 三 速看 關係每個人的私房錢

一、私房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點評:婚姻當事人間未訂立關於私房錢的約定或約定不明、或無效,適用法定夫妻財產製,即認定為共同財產。

二、在離婚案件中,沒有鑑定結論證明被告有精神病的情況下,能否准許其父親或母親作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應訴?

律師點評:若有以上情況,沒有鑑定機構的結論證明被告患有精神病的情況下,不能認定該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不能准許起父親或母親作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應訴。

三、婚前貸款買房歸自己?

律師點評: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若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判決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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