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告監管司桑林:將整合多方智慧完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封面新聞記者 張越熙

近日,中央財經大學市場監管法律研究中心就“電商直播行業的發展與規範研究”課題採用視頻會議形式召開了開題論證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告監管司副司長桑林在會上提到,電商直播是個新生事物,確實有很多需要規範的地方,研究電商直播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規範電商直播的發展,另一方面還是要加強管理,保護消費者利益。

獨家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告監管司桑林:將整合多方智慧完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告監管司副司長桑林

桑林透露,目前廣告監管部門正在相關研究,有些問題目前法律法規尚不明確,比如法律定性問題,電商直播是不是屬於廣告,跟廣告有什麼區別,還有法律適用等問題,在電商直播中其他法律法規如何與廣告法銜接,這些都尚不明確。

電商直播的內容非常廣,既涉及到公益性的,又涉及到一般的產品宣傳介紹,還有一些對特定產品的宣傳和介紹。如果電商直播的內容涉及到對一些特定的商品直接間接的推銷,可以認定為商業廣告,並通過廣告法來規範來管理。至於涉及到的競爭、信用還有產品質量法等其他方面的問題,桑林解釋,則應根據內容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法律法規來規制。

即使通過廣告法來管,裡面的法律主體也不明確。桑林提到,比如電商直播帶貨中到底誰是廣告主,網紅是廣告代言人還是廣告發布者,平臺到底是作為一個廣告發布者,還是作為這個互聯網信息提供者,主體身份不一樣,導致的法律責任後果不一樣。

“現行《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更多是把平臺作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法律責任較輕一些。但是通過執法實踐,通過群眾反映的這些問題,我們感覺平臺的責任還需要壓實,還需加大。”桑林指出,去年在修訂《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時候,就已經有相關意見,通過壓實平臺責任把廣告源頭管起來,也就是把水龍頭管好。桑林建議,按照計劃,今年年底前《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要修訂出臺,結合電商直播的研究,應多聽聽各方專家及行業協會還有業內電商企業的意見,爭取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的更符合實際,更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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