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9月9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总结大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铫主持。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新宣读了调整后的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分工调整和人事调整方案,新任部门负责人代表作履职表态发言。

“3+2”!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3+2”!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福江为新的内设机构授牌,并发表讲话。李福江指出,在改革过程中,我院遵循了精简原则、规范原则、效能原则,从有利于永兴检察工作开展、有利于永兴检察事业发展和有利于干警成长成才出发,切实强化改革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人员搭配设置,严格按照改革步骤、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程序规范到位,确保了改革期间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

“3+2”!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3+2”!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李福江要求,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新的职能配置和新的机构人员开展各项工作,迅速进入角色,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履职尽责,以更高昂的斗志、更强烈的责任感,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迅速展开、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3+2”!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3+2”!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李福江强调,接下来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以检察业务考评为目标,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推动服务大局落地见效;抓紧抓好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推动办案质效提升;持之以恒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改革后,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按照“3+2”模式设置。其中,设定3个业务部门,即第一至第三检察部;2个综合行政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内设机构从12个精简到5个,原有中层干部从16人,精简到现在11人,均为年轻干警,业务部门领导第一学历均为法学类本科,干部队伍更加年轻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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