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7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7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526,823,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414,07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79,408,93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68,930.00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5,04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50号)。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90,967,804.92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57,220.74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811,962.36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26,959.3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6,779,767.2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84,180.09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并将专户余额44,412.81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 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6月17日与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3个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销户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冷链装备技术中心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加强自主创新,提高研发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四方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四方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四方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经公司 2017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冷链装备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有厂区变更为通州区不动产权第 025010 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原有厂区北侧,与原有厂区相连);实施方式由改造原有厂房和仓储用房变更为新建厂房。本次变更前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注2:经公司2016年11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12月12日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罐式集装箱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有厂区变更为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05629号地块(位于原有厂区北侧,与原有厂区相连);实施方式由厂房改造变更为新建厂房。本次变更前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注3:冷链装备扩产项目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募投项目“冷链装备扩产项目”、“罐式集装箱扩产项目”、“冷链装备技术中心”、“补充12,000万元流动资金项目”均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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